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要承担吗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3-04-14 13:56:11

导读: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要承担。民法典规定,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总公司对外负债,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


一、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要承担吗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要承担。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此外,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是统一核算的,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



二、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区别是:



1.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而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总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而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而总公司有。



三、总公司撤销分公司分公司不配合怎么办



提醒您,总公司撤销分公司分公司不配合,可以去工商局说明情况,直接撤销该分公司。



但有一点需注意:因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以公司名义做出的经营后果分公司都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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