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分公司与母公司的区别是设立方式不同、工商登记方式和名称不同、诉讼中的法律效果不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有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不是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独立的名称。
一、分公司与母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与母公司的区别: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一般由两个以上股东发起设立,是独立
法人
,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在其自身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分公司由设立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也可以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但都是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
2.工商登记方式和名称不同:
子公司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则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的名称上,也有很大不同。子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xxx有限责任公司或xxx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名称最后都是xxx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3.诉讼中的法律效果不同:
我国法人制度的基本精神是法人仅以其自身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子公司的资产状况决定了其清偿能力;但就分公司而言,除了其自身资产外,其设立公司的全部资产也可以承担清偿责任。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
公司设立
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总公司和分公司法人吗
总公司一般有法人。分公司一般没有法人。提醒您,立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而总公司一般具有独立财产,能够独以其自身名义立参与民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