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有可能会引起公司需要壮大,从而导致原先的公司名称不再符合发展需要,这种情况需要变更公司名称。而变更公司名称涉及严谨的法律程序。那么,变更公司名称是否需要登报说明么?下面看看小编介绍吧!
一、变更公司名称是否需要登报说明么
公司名称变更一般是不需要登报的,直接在工商局办理就可以了。
二、公司设立名称申请材料
1、公司名称:准备一个首选名称和3个以上的备用名称;
2、股东信息: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股东身份证上的信息也可以;
3、注册区域:确定好注册的地点,如海淀的公司,就填写为海淀;
4、各股东之间的出资比例。
三、公司变更名称申请材料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⑵《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自然人
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⑸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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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
名称申请材料,对于变更公司名称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自行咨询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