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是怎么样的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3-04-24 13:51:18

导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既可以采取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相应的规定。那么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是怎么样的



1、货币;



2、实物;



3、知识产权;



4、土地使有权;



5、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一、关于以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的评估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企业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设立公司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资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或者接受其他企业的非货币资产出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委托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进行;其他的非货币资产出资的评估行为,可以参照执行。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1、劳务;



2、信用;



3、自然人姓名;



4、商誉;



5、特许经营权;



6、设定担保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规定: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特殊出资方式的认定及处理



1、出资人以无权处分的财产出资的效力及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



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予以认定。



3、《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是怎么样的”全部内容,可见,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他人财产出资,同时满足《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三个要件的,应当认定出资有效,公司取得出资财产所有权;不符合上述三个要件之一的,应当认定出资无效,由原财产所有权人取回出资财产。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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