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滥用公司法人地位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3-04-11 15:46:54

导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的责任情况具体表现有:一是不当控制,又称过度控制,指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主要发生在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基于其特殊地位,对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形成影响是必然的,此亦为法律所允许。但如果这种控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母


股东滥用
公司法
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的责任情况具体表现有:



一是不当控制,又称过度控制,指
控股股东
对公司的过度控制,主要发生在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基于其特殊地位,对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形成影响是必然的,此亦为法律所允许。但如果这种控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母公司就应当对子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



二是资产和事务的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和股东的财务记录、账户等没有分开、股东随意处分公司的财产、公司没有遵守正常的设立程序、母子公司使用共同的董事和雇员、共同的
利润分配
政策等。



三是组织机构混同。如“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人员的兼任,无视公司的法律形式不召开
股东会
议,公司共在一栋办公楼办公,共用电话号码、信封等。



四是滥用公司形式。指股东利用公司形态逃避合同义务或法律义务时,公司被作为股东逃避义务的工具,有悖于法律正义价值,因而公司的行为被视为股东的行为,股东即应对此承担责任。



延伸阅读:法人成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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