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企业可以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在北京注册外
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企业可以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在北京注册外资公司需要提交一系列注册资料,包括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住所使用相关文件、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等。此外,境外投资者在京设立公司需要进行公证认证,具体要求包括投资人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等。
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方面,需要注意的是,成立时间较短、境外投资规模母小子大、境外投资行业与母公司主营无相关性的企业可能不符合要求。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营业执照、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财务报表、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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