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有着明确规定。 其一,那些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有着明确规定。
其一,那些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拥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这就好比企业破产时,担保债权人能够凭借担保财产优先获得清偿,像是抵押的房产或者质押的动产等。
然而,倘若担保财产的价值低于担保债权的数额,那么未得到清偿的那部分债权就会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后续的分配。
再者,若担保财产变价款还有剩余,这剩余部分需纳入破产财产中,进行统一分配。
与此同时,要是担保物权的设定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像无偿转让担保财产等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将其撤销,如此一来,该担保债权的优先受偿权便可能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