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的决议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5-05-17 13:24:09

依据《公司法》对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

依据《公司法》对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年度股东大会应当提前20日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会议决议状况:股东大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反对、弃权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

5、签署:股东大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东大会的决议是按照一股一票的原则来进行投票表决的。也就是说持有多少股份占有多少的票。一般的决策比如说高层任免以及经营方针等是要半数以上的同意算是通过,如果是合并或者解散等重大决议的就要2/3以上同意。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达成通过条件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条件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若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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