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变更一般不会影响上市。但若该股东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的除
公司股东变更一般不会影响上市。但若该股东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且发行上市的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不得发生变更。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特征和影响
(一)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特征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特征主要有:
(1)舞弊的主体是上市公司管理层。尽管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可能出现在各个层面,但舞弊的主体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舞弊通常经过精心设计,并且事后极力隐瞒注册会计师,难以有效识别。
(2)舞弊的客体是会计数据。舞弊的方式主要有伪造变造上市公司的会计凭证、应用不恰当的会计方法和恶意变更会计政策等,但最终还是要在对外财务报告的会计数据上做文章。
(3)舞弊不能改变企业的真实盈利状况。财务报告舞弊是虚构或者篡改真实财务数据,不会也不能改变企业的真实盈利状况,相反,舞弊带来的虚假信息反而会干扰破坏正常的经营决策,恶化企业的盈利情况。
(4)疏忽行为同属舞弊行为。勤勉尽责是代理人法律上应该承担的信托责任,因此,导致重大误导性财务报告的管理当局的疏忽行为同样应视为舞弊,在法律上属于虚假陈述的范畴。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影响
财务报告舞弊不仅会导致整个社会的会计信息失真,危害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对相关的机构和人员也会造成严重的经济后果。(1)削弱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是以真实与公允的信息为前提的,造假的会计报表必然会误导市场,导致资源的逆向配置。(2)误导投资者。投资者根据失实的财务信息往往会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从而遭受投资损失。(3)相关机构受害。上市公司造假曝光后常常要面临重大罚款,甚至破产,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因此,同上市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机构必然深受以其害。(4)相关中介机构受损失。相关中介机构如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等,往往会成为民事诉讼案件中的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相关人员受重大打击。上市公司造假曝光后,对于公司高管人员来说,不仅会被监管机构裁定为证券市场禁人者,而且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对公司普通员工来说,凡参加养老基金、员工福利计划的员工或者其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员工在经济上将受重大打击。而且,诚实的雇员和诚实的高级管理人员也会受牵连而影响其职业生涯。
(6)造成诚信缺失及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不信任。上市公司在大家的监督之下都造假,更不要说那些非上市公司了,投资者逐渐对上市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失去信任,对上市公司失去信心,长此以往,证券市场、资本市场将日渐萧条,真正想做企业的公司将难以融资,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将是巨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第十三条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