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续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和要求是什么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5-05-17 13:04:33

存续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

存续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各方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应包括与哪个或哪些公司合并、合并的方式和资产合并的基准日。

4、合并协议。

5、验资报告和合并后的存续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6、修改后的存续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的证明。

8、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

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及证件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有: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法》第九条,公司形式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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