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范围变更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营业范围的变更属于
营业范围变更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营业范围的变更属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因此,营业范围变更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营业范围变更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公司有关章程修正案和全体股东的签名;
2、变更经营范围时要明确,其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经营的业务不在范围内的,要到工商局进行营业范围变更;
3、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申办组织机构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