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一)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二)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三)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经营范围除外),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变更的登记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公司变更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变更的相关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变更营业执照。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必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涉及股权转让交换的,需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新旧股东需签订;
5、股东变更后为夫妻的,需补签夫妻财产分割证明。
二、融资中新增的注册资本怎么核算
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原注册资本增资部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