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可通过吸收合并方式进行,被吸收的公司不必注销,但需签订合并协议、通知公告债权人、编制资产负债
公司合并可通过吸收合并方式进行,被吸收的公司不必注销,但需签订合并协议、通知公告债权人、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进行。
公司合并,如果是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进行的,那么被吸收的公司可以不必注销。被吸收的公司应当注销。公司合并需要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后签订合并协议,通知公告债权人,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合 并 协 议 的 签 订 与 生 效 条 件 是 什 么 ?
合并协议的签订与生效条件是企业之间进行合并的重要法律文件。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合并协议是合并双方就合并所达成的协议,包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并方式、股权安排等内容。合并协议的签订需要满足以下生效条件:首先,须经合并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其次,该协议应提交给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以便于相关部门进行监管;最后,在协议生效后,合并各方应按照协议内容开展实际的合并工作。
从法律层面来看,合并协议的签订与生效条件旨在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并过程的顺利进行。如合并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则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效。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当事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并协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总之,公司合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生效条件,以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合并协议的签订和生效条件是合并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需要经过协商一致、提交备案和生效等一系列程序。只有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合并协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才能保证合并过程的顺利进行。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