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的过程中,债权人享有哪些权利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5-05-17 12:40:00

债权人在公司合并中享有的权利包括知识权、异议权即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等。债权人在

债权人在公司合并中享有的权利包括知识权、异议权即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等。

债权人在公司合并即债务人变更过程中享有知悉权。合并公司有义务告知债权人合并的事实及其异议权。

债权人的异议权是公司合并中债权人保护的核心。债权人知道公司合并的消息后,有权要求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债权人权利

有知悉权和清偿或者担保的请求权。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对债权人的个别通知是合并公司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对于已知的债权人,合并公司必须个别进行通知。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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