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作为一种公司合并的重要方式,目前已经受到上市公司的极大关注与青睐。有迹象显示,吸收合并将成为
吸收合并作为一种公司合并的重要方式,目前已经受到上市公司的极大关注与青睐。有迹象显示,吸收合并将成为上市公司拓展产业领域和扩张业务的重要方式。
由目前国内已经发生的几件吸收合并案例看,基本上都采取了以股换股的方式,这种吸收合并的方式不涉及现金的流动。采取这种方式的优势在于:上市公司作为合并方不必通过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来购买被合并方的全部资产和股份,由此可以避免因吸收合并过程中大量的现金流出,保持合并方企业即存续公司的企业实力,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以同济科技为例,作为合并方如同济科技,其主营业务中本身就含有承接各种工程总承包的上市公司,并拥有多项国家一级或甲级资质,但唯缺施工一级资质,而山东万鑫是一家从事建筑安装的企业,其下属企业拥有国家一级施工资质。因此,此次同济科技吸收合并山东万鑫可以实现同行业的优势互补,形成同济科技从承包、设计、爆破到施工和装潢的完整的产业链,有助于构筑同济科技未来的整体竞争能力。
根据《关于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方案的通知》的精神,鼓励上市公司与行业相同或相近的、资产质量好、有发展前景的、在非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企业实施吸收合并,以达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的目的,这种政策上的鼓励也为上市公司吸收合并这类企业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当然,这也赋予了一些上市公司低成本扩张的历史机遇。相信今后还会有不少上市公司会进行类似的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将成为国内证券市场上的一个持续的话题。
什么是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
1、合并方式不同: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的公司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
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以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
2、是否保有法人资格不同:
通过控股合并,原有各家公司依然保留法人资格。
但通过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只保留一个法人资格。
3、合并的主要形式不同:
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有: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
控股合并只有一种形式,即为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票取得对方股份,达到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的一种合并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