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能与总公司合并。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创新合并两种形式。指两家以上的公司依契约或法令归并为一
分公司不能与总公司合并。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创新合并两种形式。指两家以上的公司依契约或法令归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由于分公司只是总公司下设的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都诸多方面均受总公司管辖,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其无法与总公司合并。
总公司和分公司是不是同一法人啊?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分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来看说负责人跟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一个人。
因此,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