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变更,包括全部或部分股权。此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
根据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变更,包括全部或部分股权。此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且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新公司法还规定了股权变更的其他事项。
根据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变更,包括全部或部分股权。此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且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3、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的其他规定。
股东股权变更:需要哪些同意?
股东股权变更,是指公司股东的股权结构或者出资额发生变化。这种变更通常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变更。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另外,《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因此,股东股权变更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变更。
总之,根据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进行股权变更,包括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且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股东股权变更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