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附条件的股权转让有什么规定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5-05-15 20:16:50

有限公司附条件的股权转让规定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

有限公司附条件的股权转让规定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附加生效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遵守。

设立证券公司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证券公司除了要有设立一般公司条件,如有章程、有人员、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制度外,还需要有法律严格限制的注册资本和验资流程。这是因为,尽管公司资本改革对一般的公司不再要求注册资本和验资流程,但出于对证券公司风险的考虑,对证券公司的设立仍然严格按照原制度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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