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的避税如何处理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5-05-09 17:33:38

1.折旧提取依据和方法是:第一,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

1.折旧提取依据和方法是:

第一,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的月份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第二,固定资产在计算折旧前,应当估计残值,从固定资产原价中减除,残值估计越多,对企业避税越有利,但残值必须控制在原值的5%以内;情况特殊的,企业可以报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更多的残值比例。

第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按照国税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年限越短,折旧额越大,成本相对较大,资金回收快,计税依据相对较小,对企业避税来说相对有利。

2.应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器具、工具;

(3)季节性使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6)财政部规定其他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3.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土地;

(2)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

(3)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4)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按照规定提取维检费的固定资产;

(6)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

(7)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

(8)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9)财政部规定的其他不得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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