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与女友只有同居关系,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办理法定继承遗产所需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财产的标
父亲与女友只有同居关系,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办理法定继承遗产所需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财产的标的物证明、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婚姻关系、子女情况证明、父母关系证明、放弃遗产人书写的《放弃遗产声明书》和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法定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如果父亲与女友结为夫妻,那么将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他们只是同居关系,则不享有法定继承权,除非父亲有有效的遗嘱。需要注意的是,父亲与女友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没有办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中的当事人之间相互之间具有继承权。
一、办理法定继承遗产所需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医院或火葬场的都有效)
2、被继承人的财产的标的物证明(比如动财,应当拿上银行卡、股票、社保卡等资料;不动产则拿上土地使用证、房管证等资料)。
3、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有无养子女、继子女的情况的证明。
5、被继承人的父母关系证明。
6、放弃遗产人书写的《放弃遗产声明书》
7、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
二、法定继承份额具体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父亲与女友的继承权如何?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父亲与女友在恋爱期间所形成的财产,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应当归两人共同所有。
然而,在遗产继承中,父亲与女友的继承权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的规定,遗产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如果父亲先于女友去世,那么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父亲与女友的继承权问题将得到解决。
但是,如果女友先于父亲去世,那么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父亲与女友的继承权问题也将得到解决。因此,父亲与女友在遗产继承中的继承权问题,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父亲与女友只有同居关系而没有结婚,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如果父亲有有效的遗嘱,遗嘱中的相关内容可能会影响到继承权。此外,如果父亲与女友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没有办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则按事实婚姻处理,事实婚姻中的当事人之间相互之间具有继承权。法定继承遗产所需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财产的标的物证明、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有无养子女、继子女的情况的证明、被继承人的父母关系证明、放弃遗产人书写的《放弃遗产声明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法定继承份额具体如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