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名债券是为发行公司或政府没有把债券所有人姓名登录在名册上的债券,持券人只凭息票领取利息。不记名债
不记名债券是为发行公司或政府没有把债券所有人姓名登录在名册上的债券,持券人只凭息票领取利息。不记名债券的特点:
1、好处是投资者的身份保密;
2、坏处是投资者一旦损毁或失去债券便难以证明其拥有人的身份。
其转让依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意思表示和交付债券而产生效力,持有无记名债券的人即视为债权人,可以对抗公司和第三人。
为什么要区分记名公司债券与不记名债券
法律上区分记名公司债与无记名公司债,主要是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一是债券的发行。我国《公司法》第169条规定,公司发行记名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的发行日期。而无记名债券的发行手续更灵活,流通更便利。
二是债权人的保护。记名债券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而无记名债券为不要因债券,持有债券者即被法律推定为合法的占有者,除非证明债券持有者在取得债券时有重大过失。因此,无记名债券如果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时,无法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并补发新债券。
三是债券的转让。我国《公司法》规定,记名债券的转让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由债券持有人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才可办理过户手续。债券受让人未办理上述过户手续的,其转让只在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产生效力,对公司无法律拘束力,公司仍然只与转让人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而无记名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二、什么是记名公司债券
在公司债券及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记载债权人姓名的公司债券为记名公司债券,也即记名债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发行记名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债券的利率、债券的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的发行日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