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易注销是针对无经营异常、债权债务清晰的企业推出的快速退出机制,相较于一般注销可缩短50%以上时间
公司简易注销是针对无经营异常、债权债务清晰的企业推出的快速退出机制,相较于一般注销可缩短50%以上时间。本文从适用条件、办理流程、材料清单三方面系统解析,助力企业高效完成注销。
一、简易注销的核心适用条件
根据《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简易注销:
无经营异常: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无债权债务:注销前已结清所有应纳税款、职工工资及社保费用,无未了结诉讼或仲裁。
无分支机构:未设立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
无股权质押:股东股权未被冻结或质押。
公告期无异议:简易注销公告发布后20日内,无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禁止情形:涉及外资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或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业,不得申请简易注销。
二、简易注销办理流程(四步完成)
1. 发布注销公告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写《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为20日。
公告内容需包含企业名称、注册号、注销原因及债权人申报方式。
2. 提交注销申请
公告期满后,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全体股东签字确认无债务)。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如遗失需登报声明作废)。
3. 审核与登记
工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重点核查公告期异议及债务清偿情况。
审核通过后,收回营业执照并出具《企业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
4. 后续事项处理
税务注销: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清税申报表》,系统自动核验无欠税后完成注销。
银行销户:携带注销证明至开户银行办理对公账户撤销。
印章销毁:将公章、财务章等交至公安机关指定机构销毁。
三、简易注销所需材料清单
材料类型 具体内容
基础材料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证照原件 营业执照正、副本(如遗失需提供登报声明)
税务证明 《清税证明》或电子税务局出具的“无欠税”截图
公告凭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简易注销公告截图
特殊情况材料 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文件(如涉及)
四、关键注意事项
公告期异议处理:若债权人提出异议,企业需在15日内协商解决,否则需转为一般注销流程。
材料真实性:《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全体股东签字,虚假承诺将导致注销失败并追究法律责任。
电子化办理:2025年起全面推行“一网通办”,注销全程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除营业执照原件外)。
跨省分支机构处理:若企业在多地设有分支机构,需先注销分支机构再申请总部简易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