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为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税收作用,6月19日,税务总局发布新版《“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归集了截至2019年6月我国针对创新创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出台的89项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其中,2013年以来出台的税收优惠有78项,覆盖了企业从初创到发展的整个生命周期。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初创期税收优惠

  企业初创期,除了普惠式的税收优惠,重点行业的小微企业购置固定资产,特殊群体创业或者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军转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长期来华定居专家等)还能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同时,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具体包括:

  (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额免征增值税;

  2.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资源税等“六税两费”;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4.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5.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6.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

  7.吸纳退役士兵就业企业税收扣减;

  8.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9.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10.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1.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

  12.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14.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15.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16.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17.残疾人就业减征个人所得税;

  18.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19.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20.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购买自用国产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创业就业平台税收优惠

  22.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3.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房产税;

  24.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5.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6.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

  27.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8.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9.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免征房产税;

  30.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提供资金、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助力的创投企业、金融机构等给予税收优惠

  31.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2.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3.公司制创投企业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4.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5.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6.天使投资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37.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38.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39.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减计收入;

  40.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41.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减计收入;

  42.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43.向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44.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45.账簿印花税减免;

  二、企业成长期税收优惠

  为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税收环境,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成长,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不断增强转型升级的动力。对研发费用实施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科研院所、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购买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的设备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等税收优惠。帮助企业和科研机构留住创新人才,鼓励创新人才为企业提供充分的智力保障和支持。具体包括: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4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7.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48.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49.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

  50.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

  (三)购买符合条件设备税收优惠

  51.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征增值税;

  52.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53.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进口免征增值税;

  (四)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

  54.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55.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五)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税收优惠

  56.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股权奖励延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7.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8.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59.获得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

  60.获得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适当延长纳税期限;

  61.企业以及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所得税;

  62.由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国际组织对科技人员颁发的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63.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免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成熟期税收优惠政策

  发展壮大有成长性的企业,同样具有税收政策优势,国家充分补给“营养”,助力企业枝繁叶茂、独木成林。目前税收优惠政策覆盖科技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领域,帮助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创新型企业加快追赶的步伐。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不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地区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尤其是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还给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优惠,对动漫企业实施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等政策。具体包括: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64.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5.职工教育经费按照8%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6.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67.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68.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69.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0.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1.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企业所得税政策;

  72.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三)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

  73.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74.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5.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6.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7.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8.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79.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0.线宽小于65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1.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3.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

  84.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5.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86.集成电路企业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

  (四)动漫企业税收优惠

  87.动漫企业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88.动漫企业进口符合条件的商品免征增值税;

  89.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附件:1.“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2.“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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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科技部将坚持做好成果转化和新技术应用示范,具体工作包括“优化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更加注重精准发力”等。对此,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接受了上证报的独家专访。

刘向东表示,当前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创新创业环境也发生变化,而创新创业政策也要随之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创新创业的需求迫切需要相对应的政策举措,在助企纾困的同时解决其发展壮大的问题。加强精准发力,就是要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出发,利用更精准到位的创新产业政策,释放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潜能,此一时彼一时的变化促使创新产业政策要与时俱进,以满足社会创新创造的现实需求为落脚点。

刘向东介绍说,长期以来,中国科技成果转化面临两张皮的脱节问题,创新链上下游衔接不畅,特别是从基础研究到市场应用的转化过程中存在难以逾越的鸿沟。

“我国科研体制存在的长期弊端是‘求新不求用’,即存在先研发、后转化、再推广的特征,而且在研发环节对科研人员的激励不足,造成科技与产业两张皮现象严重。”刘向东说。

记者了解到,为做好成果转化和新技术应用示范,科技部还将建立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的制度性安排,更加注重投小投早投硬科技。

对此,刘向东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其中就蕴含建立科技金融两者融合发展的应有之义。对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新技术应用示范要做好多元化投入支持制度安排,既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也要出台相关政策制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刘向东认为,科技部鼓励“投小投早投硬科技”,将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的生态体系,推进科创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更多创新创业活动及时得到全方位的资金支持,从而引导市场投资者坚持长期主义,着重投向国家需求导向的硬科技领域,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达到补链强链固链的目的,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

他认为,通过引导市场资金特别是机构投资者资金更加精准投向具有中长期发展潜力的专精特新企业,能形成正向激励的有效投资氛围,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潜能,从而发挥好投资对促进供给结构优化的关键性作用,切实支撑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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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青年学生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希望广大青年学生在创新创业中展示才华、服务社会。



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撑,大学生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以来,教育部会同中央有关部门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举办了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累计吸引603万个团队2533万名大学生参赛,培养了一大批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青春力量。大赛以赛促创效果明显,成功孵化了一批高质量创新创业项目。



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也面临融资难、经验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医保局、税务总局、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建设银行等15个部门共同研制此《意见》。这是史上第一次由国务院出台的专门针对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文件,干货满满,全是实招硬招。



问:《意见》针对大学生创业初期融资难提出哪些对策?



大学生创业初期,资金是一大难题,虽然有一些好项目,但是因为资金断裂无法继续,也很容易失败。针对该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财税扶持和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包括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做好纳税服务,强化精准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解决大学生创业融资难题;引导创新创业平台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生创业项目早期投资与投智等。在财税、金融等政策扶持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将有效落地。



问:针对大学生创业失败的情况,《意见》提出哪些扶持政策?



一是落实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按有关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等。二是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创业风险补贴、商业险保费补助等方式对大学生创业予以支持。三是明确“五险一金”缴纳。规定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减少大学生创业的后顾之忧。



问:《意见》出台后预期将会有哪些变化?



一是各地各部门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意见》提出的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一系列政策举措,聚焦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将有力服务和引导更多大学生投身创新创业。二是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协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机制将更加完善、顺畅。《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覆盖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方方面面,对各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三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意见》聚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关键环节和领域,有利于推动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问:《意见》专门提出要办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此次在文件中将大赛以专门部分进行说明,突出了大赛在推动创新引领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强调了持续办好大赛的重要性。



“互联网+”大赛自2015年李克强总理亲自提议举办以来,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怀与指导。特别是2017年8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极大鼓舞了全体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为办好大赛指明了方向。近年来,大赛秉持教育本色,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取得丰硕成果,实现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贯通,促进了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可以说,大赛已经成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成为展示新时代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重要窗口,成为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的重要舞台。



问:如何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重在落实。为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方案》对18项具体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部门,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深入了解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将加强协调指导,督促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各项政策的落实,同时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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