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是中国政府为了规范企业的信用行为,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该系统自2012年正式启动以来,已经成为了企业诚信建设的主要途径之一。

作为一项全国性的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系统涵盖了全国所有企业的信用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信息、行政处罚等。这些信息的公开透明,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信用评级,还能够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

在公示系统中,企业的信用信息分为三个层次: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异常经营信息。其中,基础信息是最基本的信息,只要是在国内注册的企业都必须公示。而行政处罚信息则是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向社会公示的信息。异常经营信息则是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后,向社会公示的信息。

公示系统的建立,大大提高了政府对企业的监管力度,让企业的信用信息更加透明化,让企业更加重视自身的信用形象。同时,也让消费者更加放心地选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提升了整个市场的信誉度和可信度。

然而,公示系统虽然带来了很多好处,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有些企业为了逃避监管,故意隐瞒真实信息,或者采取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公示资格;有些企业因为经营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公示费用,导致公示信息不完整;还有些企业存在违规行为被查处,但未及时撤销公示信息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公示系统也在不断完善和改进中。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信息公开,同时加强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和风险预警,提高企业的守信意识和诚信度。此外,公示系统还积极拓展服务功能,例如开展信用认证、信用评级、信用报告等服务,为企业的信用管理提供更多的支持。

总的来说,公示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公示系统建设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强对公示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不断完善和优化公示系统的功能和服务,让公示系统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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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个全面透明的市场监管工具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数量和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信息化已成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在这方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已经成为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市场监管工具。

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6年开始推出的一项系统工程,旨在实现对全国所有企业的统一登记、公示和信用评价。该系统通过对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信用信息等进行全面采集和公示,为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和企业自身提供了一个便捷、高效、可信的查询渠道,也成为了评估企业信用水平、防范市场风险的重要依据。

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全面性。该系统覆盖了全国所有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其中,内资企业数量最多,占比超过60%。

二是权威性。该系统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运营和管理,是对全国所有企业的统一采集和公示,确保了信息来源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是高效性。该系统采用了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能够实现对企业信息的快速处理和更新,大幅度提高了监管效率。

四是可信性。该系统通过对企业信息的公示和评价,为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和企业自身提供了一个客观、公正、透明的查询渠道,也成为了评估企业信用水平和防范市场风险的重要依据。

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帮助下,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市场上各类企业的情况,对企业进行分类和监管,从而更好地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下面,我们将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一些典型应用为例,说明它如何为市场监管和市场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首先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是指对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信用信息等进行全面采集和公示。通过该功能,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和企业自身都可以查询到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信用信息等情况,从而更好地了解企业的信用状况和经营能力,避免出现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经营行为。

其次是企业信用评价。企业信用评价是指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和认证,以表明企业的信用状况和信誉水平。通过该功能,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和企业自身都可以了解到企业的信用等级,并作为企业享受政策扶持和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重要参考。

再次是企业信用预警。企业信用预警是指对可能存在信用风险的企业进行预警提示,以便相关部门和机构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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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企业登记备案

查年报公示

查经营异常名录

.............

这么多涉企信息去哪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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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上线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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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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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工商年检网上申报系统网站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年报申报登录入口:(点击链接进入)

营业执照年检流程步骤(图文)/个人营业执照年审流程怎么网上申报?各类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在网上申报工商年审的时候直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自己的企业类型选择好后进行填报就可以了,工商年报也称年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填报,向工商管理部门报送年报报告并公示。国内注册的公司或者个体户必须要在每年的前半年是做上一年度的年审工作,国家规定每年一次,并且真实上报不可乱报错报,其实流程非常简单直接自己在网上就可以办理申报,还有就是为避免临近6月30日截止期限网上年报系统用户激增,而可能出现的网络拥堵或系统故障的现象,建议大家每年请提前办理比较好。

2023企业年报申报时间: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也就是每年年报的截止日期是6月30日,再次期间大家都可以填报或者修改)

公示企业范围:

  在工商系统注册登记的所有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年报网上申报入口:

  注:(1)如企业为当年新成立企业,则工商年报从下一年开始。如发现填报错误,可在6月30日截至填报前更正。(2)如未按要求进行工商年报,企业会被工商系统认定为非正常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三年还未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则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那么会影响企业贷款、招投标等。

2023企业年报具体的填报流程:(本文是一个其他省份的工商年审实操案例,供大家参考,大家灵活借鉴以此类推,个体户和公司和合作社等机构都是一样的流程!)

1.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年报填写指南

一、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年报填写指南

1. 登录

  选择“企业”标签,填写企业名称及密码,完成拖动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

2. 选择年报报送年份

  阅读年报填报须知,将填报须知页面拖动到底部,在“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前打勾,点击“确认”按钮。

  选择报送年份,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年报填报页面。

3.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填写的内容。

4.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网站或网店”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网站或网店信息栏。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网站或网店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5. 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股东及出资信息栏。

  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股东及出资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股东及出资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6. 填写对外投资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投资信息或购买其他公司股权”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对外投资信息栏。

  填写对外投资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对外投资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对外投资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7. 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资产状况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8. 填写股权变更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发生股东股权转让”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股权变更信息栏。

  填写股权变更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股权变更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股权变更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9. 填写对外担保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对外担保”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对外担保信息栏。

  填写对外担保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对外投资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对外担保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0.填写党建信息(私营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1.填写社保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2.填写疫苗许可证信息(有疫苗许可证的企业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疫苗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疫苗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3.填写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有充装单位许可证的企业需要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4.填写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5.填写特种设备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特种设备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6.填写报关信息(海关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7.填写海关减免税监督货物信息(如不涉及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8.填写外商投资基本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9.填写投资者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投资者信息栏。

  填写投资者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投资者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0.填写外商投资经营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1.填写债权、债务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2.填写进口设备减免税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3.填写资产负债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4.逾期尚未支付合同情况(大型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5.预览并公示

  以上年报内容都填写完毕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预览上面填写的内容。

  点击“预览打印”按钮打印填写的年报内容。

  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提交年报并将年报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返回修改”按钮修改上面填写的年报。

26.年报修改

  提交年报后如需修改,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操作”一栏中的“修改”进入年报填报页面对年报进行修改。

二、 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年报填写指南

1. 登录

  选择“企业”标签,填写企业名称及密码,完成拖动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

2. 选择年报报送年份

  阅读年报填报须知,将填报须知页面拖动到底部,在“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前打勾,点击“确认”按钮。

  选择报送年份,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年报填报页面。

3.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填写的内容。

4.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网站或网店”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网站或网店信息栏。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网站或网店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5. 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资产状况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6. 填写对外投资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投资信息或购买其他公司股权”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对外投资信息栏。

  填写对外投资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对外投资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对外投资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7. 填写对外担保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对外担保”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对外担保信息栏。

  填写对外担保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对外担保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对外担保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8. 填写党建信息(私营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9. 填写社保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0.填写疫苗许可证信息(有疫苗许可证的企业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疫苗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疫苗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

  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1.填写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有充装单位许可证的企业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2.填写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3.填写特种设备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特种设备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4.填写报关信息(海关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5.填写海关减免税监督货物信息(如不涉及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6.填写外商投资基本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7.填写投资者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投资者信息栏。

  填写投资者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投资者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8.填写外商投资经营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9.填写债权、债务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0.填写进口设备减免税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1.填写资产负债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2.逾期尚未支付合同情况(大型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3.预览并公示

  以上年报内容都填写完毕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预览上面填写的内容。

  点击“预览打印”按钮打印填写的年报内容。

  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提交年报并将年报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返回修改”按钮修改上面填写的年报。

24.年报修改

  提交年报后如需修改,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操作”一栏中的“修改”进入年报填报页面对年报进行修改。

三、 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内资非法人企业年报填写指南

1. 登录

  选择“企业”标签,填写企业名称及密码,完成拖动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

2. 选择年报报送年份

  阅读年报填报须知,将填报须知页面拖动到底部,在“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前打勾,点击“确认”按钮。

  选择报送年份,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年报填报页面。

3.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填写的内容。

4.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网站或网店”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网站或网店信息栏。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网站或网店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5. 填写生产经营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情况,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6. 填写对外担保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对外担保”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对外担保信息栏。

  填写对外担保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对外投资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对外担保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7. 填写党建信息(私营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8. 填写社保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9. 填写疫苗许可证信息(有疫苗许可证的企业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疫苗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疫苗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0.填写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有充装单位许可证的企业需要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1.填写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填写)

  请根据持有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核实页面中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如需修改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或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许可证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保存本页信息。

12.填写特种设备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特种设备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3.填写报关信息(海关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4.填写海关减免税监督货物信息(如不涉及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5.填写外商投资基本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6.填写投资者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投资者信息栏。

  填写投资者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投资者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7.填写外商投资经营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8.填写债权、债务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9.填写资产负债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20.预览并公示

  以上年报内容都填写完毕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预览上面填写的内容。

  点击“预览打印”按钮打印填写的年报内容。

  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提交年报并将年报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返回修改”按钮修改上面填写的年报。

21.年报修改

  提交年报后如需修改,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操作”一栏中的“修改”进入年报填报页面对年报进行修改。

四、 个体工商户年报填写指南

1. 登录

  选择“个体户”标签,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填写注册号)及密码,完成拖动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

2. 选择年报报送年份

  阅读年报填报须知,将填报须知页面拖动到底部,在“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前打勾,点击“确认”按钮。

  选择报送年份,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年报填报页面。

3. 填写个体基本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个体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填写的内容。

4. 填写行政许可情况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行政许可信息栏。

  填写行政许可情况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行政许可情况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行政许可情况,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5.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网站或网店”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网站或网店信息栏。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网站或网店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6. 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资产状况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7. 填写党建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党建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8. 填写特种设备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特种设备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9. 填写报关信息(海关个体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0.填写海关减免税监督货物信息(如不涉及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1.预览并公示

  以上年报内容都填写完毕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预览上面填写的内容。

  点击“预览打印”按钮打印填写的年报内容。

  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提交年报并将年报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返回修改”按钮修改上面填写的年报。

12.年报修改

  提交年报后如需修改,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操作”一栏中的“修改”进入年报填报页面对年报进行修改。

五、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填写指南

1. 登录

  选择“合作社”标签,填写合作社名称及密码,完成拖动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

2. 选择年报报送年份

  阅读年报填报须知,将填报须知页面拖动到底部,在“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前打勾,点击“确认”按钮。

  选择报送年份,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年报填报页面。

3. 填写合作社基本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合作社基本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填写的内容。

4. 填写行政许可文件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行政许可信息栏。

  填写行政许可情况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行政许可情况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行政许可情况,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5.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如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网站或网店”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网站或网店信息栏。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网站或网店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6. 填写分支机构情况

  点击“添加”按钮,添加分支机构信息栏。

  填写分支机构信息后点击页面下方“保存”按钮,保存此条分支机构信息 。

  如需修改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修改”进行修改。

  如需删除此条信息,点击“操作”一栏的“删除”进行删除。

  如需继续添加其他分支机构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添加”按钮进行添加。

  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7. 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资产状况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8. 填写社保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社保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9. 填写特种设备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特种设备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确认”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0.填写报关信息(海关合作社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1.填写海关减免税监督货物信息(如不涉及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2.预览并公示

  以上年报内容都填写完毕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预览上面填写的内容。

  点击“预览打印”按钮打印填写的年报内容。

  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提交年报并将年报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返回修改”按钮修改上面填写的年报。

13.年报修改

  提交年报后如需修改,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操作”一栏中的“修改”进入年报填报页面对年报进行修改。

六、 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填写指南

1.登录

  选择“企业”标签,填写企业名称及密码,完成拖动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完成登录。

2.选择年报报送年份

  阅读年报填报须知,将填报须知页面拖动到底部,在“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前打勾,点击“确认”按钮。

  选择报送年份,点击“确认”按钮进入年报填报页面。

3.填写代表机构登记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填代表机构登记情况,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填写的内容。

4.填写代表机构备案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代表机构备案情况,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填写的内容。

5.填写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6.填写外国(地区)企业情况(如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页面“是否从事营利性活动”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外商投资基本情况,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7.填写经营情况(如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页面“是否从事营利性活动”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经营情况,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8.填写债权、债务情况(如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页面“是否从事营利性活动”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9.填写资产负债情况(如代表机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页面“是否从事营利性活动”选择的“否”则不需要填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按钮保存本页信息。

10.预览并提交

  以上年报内容都填写完毕后,进入预览页面预览上面填写的内容。

  点击“预览打印”按钮打印填写的年报内容。

  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年报。

  点击“返回修改”按钮修改上面填写的年报。

11.年报审核及修改

  提交年报后可以查看年报状态,如过“状态”一栏显示“已申报(待接收)”,说明年报已经提交成功,正在等待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如果“状态”一栏显示“已申报(已接收)”,说明年报已经审核通过;如果“状态”一栏显示“已申报(退回修改)”,说明年报没有通过审核,需要进行修改,重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操作”一栏中的“修改”进入年报填报页面对年报进行修改。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年报的详细操作流程,不论是个体还是公司都要在每年的6月30日之前进行正常的工商年审工作,否则企业可能会进入经营异常状态。

没有按时申报可能会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1.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逾期未报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逾期未报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经营行为被予以限制或禁入

  企业一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在各处都会受到牵制甚至禁止。政府会将企业的失信情况公之于众,各个平台、单位都可以查询。

3.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予受理业务

  银行等机构是可以通过相关平台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而由于未按时报送年报被计入经营异常名单,企业、个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估将会非常低下,由此办理业务被拒。

4.不得担任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被计入经营异常名单,信用受损,其代表人和负责人也会对此承担相应责任,自然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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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当报送2022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的时间

2023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流程

本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为例。

第一步: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或进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找到相应模块点击,进入首页,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

第二步: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栏内填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名称会自动弹出,在“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栏内输入联络员身份证号码,工商联络员姓名及手机号码会自动弹出,输入手机验证码登录。

如企业联络员变更,可以从本页面下下方功能中自助变更联络员。如果是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请先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注册后再登录。

第三步:点击左上角“年度报告填写”。

弹出一个“年报年度”对话框,系统会自动生成年份,点击应报年份确认。

应报年份有几个就报几个,一般来说正常报送的企业都只有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选项。往年有漏报的企业可以有多个年限选择。

第四步:(2021年度新增模块---填写说明)需勾选“同意”,这个同意指的是任何数据都要实事求是的填写,需要承担《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约规定的报备企业相关真实数据,所以,请认真阅读细则。

第五步:填写基本信息。需要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如果有网站或网店就点“是否有网站或网店”后面的“是”字前的圆点,没有就“否”,然后保存。

第六步:填写特种设备信息

对于有红字提示设备的公司,将特种设备的数量填报即可,不涉及特殊设备的企业,可以填“0”,并点击保存。

第七步: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

按照公司章程填,每个股东一条,不要多个股东填在同一条。股东(发起人)认缴和实缴出资额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累计数额;认缴和实缴出资时间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认缴和实缴时间,出资方式可以多选,如果公司未实际出资,实缴出资额可不填或者填“0”,实缴日期可不选填。

第八步: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如果有网站或网店,就点击左边的“网站或网店信息”,点“添加”填写相关信息,如果没有网站或网店就不需要进行第五步的操作。

第九步:填写股权变更信息,点击左边的“股权变更信息。

第十步:填写对外投资信息。

第十一步:填写资产状况信息。点击左边“资产状况信息”填写后保存。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应当是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中的期末数;纳税总额为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

第十二步:填写对外担保信息。点击左边的对外担保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添加之后点击“保存”。

第十三步:填写党建信息。党建信息为不公示信息,主要采集企业党组织的建立情况,但属于抽查范围,请注意如实填写。其中,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为截至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人数。

第十四步:填写社保信息。参保各险种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第十五步:提交并公示。这是公示的最后一步,检查所填写的所有信息。

如果没有问题点击“提交并公示”,出现“提交成功”,点击确认。年报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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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登录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址:http://www.gsxt.gov.cn。在页面中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 入注册页面。

第二步、没有年报过的个体工商户,先进行注册,点击“注 册”,进入注册页面。第三步、填写各项信息,设置密码,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出现以下字样即为注册成功。

二、年报填报 

第一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入页面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第二步、点击“农专、个体用户登录”,在“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注册号”栏内填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注册号,输 入密码,点击“登录”。

第三步、登陆成功后,可查看历年年报记录,仔细阅读警示内容后,点击“确定”。

第四步、选择要填报的年度2020年。点击“编辑”进 入年报。

第五步、 填写“个体基本信息”联系电话为个体户当前所 使用的联系电话。从业人数为 2020 年12 月工资表上的人数。

第六步、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可添加多条网站或网店 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若无网站或网店信息可以在第六步填写企业基本信息部 分点击“是否有网站或网店”后面的“否”,此项目便不再显示 

第七步、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资产状况信息是非强制性公示的事项,企业自行选择 是否向社会公示。销售或营业额收入:2020 年度营业收入。纳税总额:个体工商户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额(不 包括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第八步、填写“行政许可信息” 主要采集个体工商户获得的行政许可信息,请注意如 实填写。

第九步、填写“党建信息”主要采集个体工商户党组织的建 立情况,请注意如实填写。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为截至 2020年12 月31 日 的人数。党组织建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第十步、填写“特种设备信息” 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总台 数(套数)”、“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总台数(套数)”。

第十一步、预览并公示 确认信息无误,将所有项目填写完整,审核无误,检查 必填项是否填写完整且正确。审核无误,确认填写完整可点击“提交并公示”,出现 “提交成功”的按钮后点击确认,年报就完成了。如需打印纸质年报请点击页面最下端的“打印预览”。

第十六步、年报公示填报成功后返回填报页面,年度 报告报送状态为“已公示”即为报送成功。若发现当前所年报的内容填写不准确的,应当及时 更正,请于 6月30 日前直接在年度报告管理内修改即可。6 月 30 日后,年度报告的更正功能关闭,将无法自我修改年报内容。

第十七步、修改年报信息方法 登录网站后找到需要修改的选项,选择前面灰色的方框,选择后,填写框变成白色即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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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网查询系统?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官方查询系统网址如下:

关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

2、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怎么查公司公示信息?

查询企业信息是否网上公示过,只需登录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选择企业所在的省份,有三种登录方式,一是电子执照登录,二是法人资格登录,三是扫码登录。根据要求输入企业信用代码,联络员身份证号码,并使用验证码登录,验证码俩小时之内有效。只有依法公示的企业,才能查询到相关信息。

全国企业信用公示密码忘了怎么办?

有忘记密码选项,重新设置密码即可。

1、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

2、登录界面有“忘记密码”选项

3、点击进去

根据提示,一步步操作下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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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报是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通过企业年报,可以让社会公众与合作伙伴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保障交易安全;而企业通过企业年报公示,可向外界展现企业的实力与诚信经营的形象,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哪些企业需要做?

2022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当自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1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建议:企业1-4月份完成年报报送,避免5-6月集中报送造成系统卡顿,影响年报。

不报有什么风险?

1.信用污点永久存在。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工商年报的企业,市场监督部门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对企业和个人活动的限制或禁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失信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会受到限制或者禁入,影响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严重影响个人发展;且有合作企业看到公司进入了黑名单就会对公司信用产生质疑,选择不再合作。

年报公示怎么做?

关于如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请戳以下链接⬇⬇⬇

http://sh.gsxt.gov.cn/index.html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登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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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通知》,强调加强对涉企信息存量数据的梳理清洗,实现登记备案存量信息的有效公示,推动解决市场主体、政府部门、社会公众间涉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通知

国市监信〔2019〕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是国家级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平台,是企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的法定平台,是各级政府部门实施信用监管的重要工作平台。为充分发挥公示系统支撑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更好释放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信用红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优化公示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优化公示系统内容

(一)依法公示涉企信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国办函〔2016〕74号)要求,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作用,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原则,依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资源目录、数据标准,加快实现各级各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做好各类业务系统与公示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对接,在注册登记备案、资质审核管理、日常监管执法、提供公共服务等工作中,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以注册登记准入审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领域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侵权假冒治理、公平竞争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为重点,将企业登记注册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商标注册、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各类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全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形成全面覆盖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的涉企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 

(二)有序公示存量信息。加强对涉企信息存量数据的梳理清洗,明确时间节点,明晰公示规则,实现登记备案存量信息的有效公示,推动解决市场主体、政府部门、社会公众间涉企信息不对称问题。2014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前企业的变更信息及此前已注销企业的信息,可不予公示。2014年10月1日(不含10月1日)前已吊销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公示“名称”“注册号”“吊销日期”并标注“已吊销”。2014年10月1日(不含10月1日)前的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司法协助、行政处罚等,可不予公示;2014年10月1日(含10月1日)后设立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公示全量信息。2014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前设立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公示其认缴信息和实缴信息;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0月1日(不含10月1日)设立的,登记机关不公示其实缴信息和认缴信息;2015年10月1日(含10月1日)后设立的,登记机关应公示其认缴信息。 

强化应用支撑

(三)支撑改革措施落地。依托公示系统加快建设省级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实现各部门、各层级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满足跨部门、跨层级随机抽查检查的公示需求。完善协同监管平台“双告知”功能,优化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信息的推送、认领、反馈、查询和统计,为宽进严管、放管结合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供支撑。完善公示系统注销和简易注销等功能模块,满足企业自主公示承诺、在线提起异议、破产重整状态提示等应用需求,畅通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有效解决“注销难”“退出难”问题。部署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认证等功能模块,夯实电子营业执照在公共服务领域规模使用的平台基础。在信息公告栏目增加无证无照经营公示模块,对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依法记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告。 

(四)提升利企便民水平。落实《外商投资法》要求,推进年报“多报合一”,便于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公示系统报送投资信息。加强与国家药监局协调协作,做好疫苗企业年度质量报告与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衔接。强化公示系统及其协同监管平台在行政审批便利化中的服务功能,将其作为减证便民的信息共享交换渠道,推动实现凡是能通过公示系统及其协同监管平台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交相关书面证明,实现一次采集、部门共享、多方使用。优化营业执照遗失和作废声明工作程序,方便企业通过公示系统自助办理和社会公众检索查询,为企业节约时间与费用。强化企业年报填报提示功能,在具体填报事项中逐项内置填报说明,并针对部分企业反映的因手机号码公示受到推销骚扰的问题,对将手机号码填报为联系电话的予以提醒。搭建企业自主公示告知承诺、信用承诺的模块,将企业的各类自主承诺、执行标准自我声明等记于名下并公示,推动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共治的监管新格局。 

(五)形成联合惩戒链条。严格企业全生命周期信用记录的归集公示和痕迹管理,通过“一体化数据平台跨地域涉企信用信息流转与记名系统”,及时将异地产生的涉企信息归集至登记机关,实现企业失信信息的跨地域、跨部门有序流转。强化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功能,有效归集其他政府部门黑名单信息,实现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并联公示。明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企业注销后的移出规则,在数据标准中增加“企业注销,自动移出”的移出原因,鼓励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加强对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统筹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通过数据接口等方式实现黑名单信息和惩戒结果实时共享、自动反馈。加强对上传涉企信息数据的质量监测与勘误校正,深化总局一体化数据平台与各省节点的协调配合,织牢织密信用约束全国“一张网”。 

畅通诉求渠道

(六)加强咨询服务。畅通电话咨询服务,及时答复网站留言,用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服务、最好的态度,提高公示系统咨询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回应。提供5×8小时人工咨询服务,通过设立咨询专岗、五级协同联动等前后台结合的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服务供给。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政务网站要开通留言服务功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解答群众咨询留言,缓解人工咨询电话席位少、拨打难的问题。聚焦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公示系统的堵点、难点、痛点,协调各相关业务条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对公示系统的满意度。 

(七)做好异议处理。及时办理“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明确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群众留言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对社会公众通过公示系统异议平台提出的异议,经异议平台自动分转或市场监管总局人工送达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异议的具体内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异议处理条件的,应驳回其申请并说明理由;对符合异议处理条件的,应及时更正和反馈,并上报市场监管总局对账销号。 

提高数据质量

(八)把好数据采集关。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部门各类业务的数据元标准和数据规范,细化数据产生、归集、记名、使用的具体要求。通过窗口服务、上门指导、监督检查等,督促指导市场主体高质量做好年度报告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提高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和即时信息报送质量。推动建立涉企信息归集质量考核机制,加强各部门涉企信息数据采集的源头管理,提高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等信息报送质量,及时准确归集涉企信息数据。 

(九)把好数据比对关。加强重点环节审核,建立指标间勾稽关系的逻辑校验模块,强化对企业报送信息完整性与逻辑性的审核提示,减少各类数据缺漏和差错。开展年报信息和即时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加强企业经营数据与税务部门报税信息、政府部门归集公示涉企信息与企业即时公示信息的比对,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照法规规章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十)把好数据安全关。完善数据安全管理规定,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保护,有效防范数据安全各类风险。遵循严格保护的原则,制定数据脱敏规则和泄密应急处置预案,切实防止因依法履职获取的非公示信息失控失察。因玩忽职守导致出现数据安全事故,或利用工作之便非法泄露涉密隐私信息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做好组织实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公示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抓紧抓好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工作机构、信息化工作机构要具体协调推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十二)注重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自媒体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公示系统利企便民各项措施与功能,让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充分享受改革便利和信用红利。要坚持典型示范引领,鼓励基层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加大对各级政府部门的宣传培训,提高依托公示系统及其协同监管平台履行监管职责的能力水平。 

(十三)严格监督检查。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优化公示系统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层层分解、层层抓实,并于2019年8月15日前报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要主动担当作为,严格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优化公示系统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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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2日消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搭建新模块公示信息。据了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是国家级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平台,是企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的法定平台,是各级政府部门实施信用监管的重要工作平台。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通知

国市监信〔2019〕142

为充分发挥公示系统支撑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营商环境优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更好释放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信用红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优化公示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公示系统内容

(一)依法公示涉企信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复函》(国办函〔2016〕74号)要求,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作用,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原则,依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资源目录、数据标准,加快实现各级各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做好各类业务系统与公示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对接,在注册登记备案、资质审核管理、日常监管执法、提供公共服务等工作中,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以注册登记准入审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领域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侵权假冒治理、公平竞争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为重点,将企业登记注册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商标注册、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各类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全部记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形成全面覆盖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的涉企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

(二)有序公示存量信息。加强对涉企信息存量数据的梳理清洗,明确时间节点,明晰公示规则,实现登记备案存量信息的有效公示,推动解决市场主体、政府部门、社会公众间涉企信息不对称问题。2014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前企业的变更信息及此前已注销企业的信息,可不予公示。2014年10月1日(不含10月1日)前已吊销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公示“名称”“注册号”“吊销日期”并标注“已吊销”。2014年10月1日(不含10月1日)前的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司法协助、行政处罚等,可不予公示;2014年10月1日(含10月1日)后设立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公示全量信息。2014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前设立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公示其认缴信息和实缴信息;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0月1日(不含10月1日)设立的,登记机关不公示其实缴信息和认缴信息;2015年10月1日(含10月1日)后设立的,登记机关应公示其认缴信息。

二、强化应用支撑

(三)支撑改革措施落地。依托公示系统加快建设省级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实现各部门、各层级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满足跨部门、跨层级随机抽查检查的公示需求。完善协同监管平台“双告知”功能,优化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信息的推送、认领、反馈、查询和统计,为宽进严管、放管结合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供支撑。完善公示系统注销和简易注销等功能模块,满足企业自主公示承诺、在线提起异议、破产重整状态提示等应用需求,畅通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有效解决“注销难”“退出难”问题。部署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认证等功能模块,夯实电子营业执照在公共服务领域规模使用的平台基础。在信息公告栏目增加无证无照经营公示模块,对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依法记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告。

(四)提升利企便民水平。落实《外商投资法》要求,推进年报“多报合一”,便于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公示系统报送投资信息。加强与国家药监局协调协作,做好疫苗企业年度质量报告与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衔接。强化公示系统及其协同监管平台在行政审批便利化中的服务功能,将其作为减证便民的信息共享交换渠道,推动实现凡是能通过公示系统及其协同监管平台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交相关书面证明,实现一次采集、部门共享、多方使用。优化营业执照遗失和作废声明工作程序,方便企业通过公示系统自助办理和社会公众检索查询,为企业节约时间与费用。强化企业年报填报提示功能,在具体填报事项中逐项内置填报说明,并针对部分企业反映的因手机号码公示受到推销骚扰的问题,对将手机号码填报为联系电话的予以提醒。搭建企业自主公示告知承诺、信用承诺的模块,将企业的各类自主承诺、执行标准自我声明等记于名下并公示,推动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共治的监管新格局。

(五)形成联合惩戒链条。严格企业全生命周期信用记录的归集公示和痕迹管理,通过“一体化数据平台跨地域涉企信用信息流转与记名系统”,及时将异地产生的涉企信息归集至登记机关,实现企业失信信息的跨地域、跨部门有序流转。强化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功能,有效归集其他政府部门黑名单信息,实现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并联公示。明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企业注销后的移出规则,在数据标准中增加“企业注销,自动移出”的移出原因,鼓励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加强对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统筹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通过数据接口等方式实现黑名单信息和惩戒结果实时共享、自动反馈。加强对上传涉企信息数据的质量监测与勘误校正,深化总局一体化数据平台与各省节点的协调配合,织牢织密信用约束全国“一张网”。

三、畅通诉求渠道

(六)加强咨询服务。畅通电话咨询服务,及时答复网站留言,用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服务、最好的态度,提高公示系统咨询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得到回应。提供5×8小时人工咨询服务,通过设立咨询专岗、五级协同联动等前后台结合的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服务供给。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政务网站要开通留言服务功能,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解答群众咨询留言,缓解人工咨询电话席位少、拨打难的问题。聚焦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公示系统的堵点、难点、痛点,协调各相关业务条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不断提升群众对公示系统的满意度。

(七)做好异议处理。及时办理“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明确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群众留言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对社会公众通过公示系统异议平台提出的异议,经异议平台自动分转或市场监管总局人工送达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异议的具体内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异议处理条件的,应驳回其申请并说明理由;对符合异议处理条件的,应及时更正和反馈,并上报市场监管总局对账销号。

四、提高数据质量

(八)把好数据采集关。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部门各类业务的数据元标准和数据规范,细化数据产生、归集、记名、使用的具体要求。通过窗口服务、上门指导、监督检查等,督促指导市场主体高质量做好年度报告公示和即时信息公示,提高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和即时信息报送质量。推动建立涉企信息归集质量考核机制,加强各部门涉企信息数据采集的源头管理,提高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等信息报送质量,及时准确归集涉企信息数据。

(九)把好数据比对关。加强重点环节审核,建立指标间勾稽关系的逻辑校验模块,强化对企业报送信息完整性与逻辑性的审核提示,减少各类数据缺漏和差错。开展年报信息和即时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加强企业经营数据与税务部门报税信息、政府部门归集公示涉企信息与企业即时公示信息的比对,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照法规规章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十)把好数据安全关。完善数据安全管理规定,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保护,有效防范数据安全各类风险。遵循严格保护的原则,制定数据脱敏规则和泄密应急处置预案,切实防止因依法履职获取的非公示信息失控失察。因玩忽职守导致出现数据安全事故,或利用工作之便非法泄露涉密隐私信息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做好组织实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公示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抓紧抓好落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工作机构、信息化工作机构要具体协调推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十二)注重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自媒体等传播媒介,大力宣传公示系统利企便民各项措施与功能,让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充分享受改革便利和信用红利。要坚持典型示范引领,鼓励基层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加大对各级政府部门的宣传培训,提高依托公示系统及其协同监管平台履行监管职责的能力水平。

(十三)严格监督检查。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优化公示系统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层层分解、层层抓实,并于2019年8月15日前报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要主动担当作为,严格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优化公示系统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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