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的企业经营也需要缴纳相关税务,需要缴纳的一些税费也是需要企业按时缴纳的,而且针对小型企业的缴税我国也是有规定的,下面创业萤火网小编就为大家主要介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多少?的资讯内容,希望我们的介绍对于大家在增值税这方面能有更多的了解。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多少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最新规定

  1、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2、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3、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

  5、是为弥补因大规模减税降费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在上面的文章中创业萤火网小编主要为大家介绍的内容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多少?希望通过我们的介绍会让自己的企业不会有税费忘记缴纳的情况产生,成为一家正规的企业,也会让我们的企业发展能更好,有关于增值税这方面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创业萤火网的企业服务欢迎您的浏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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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公司注册完成后就需及时前往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报到及税种核定。这时往往会面临两个选择:一是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是申请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常来讲,初创企业常常规模较小,因而其往往都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那么,企业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究竟有何优点?又有哪些具体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1、小规模纳税人的优点

  一般情况下,企业选择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所具备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记账报税较为简单。相较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较为简便,而且对于个别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其还可以采用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来进行纳税申报,另外,小规模纳税人报税还可以按季度来进行。因而其进行账务处理所需花费的人力、物力较少。

  (2)企业纳税申报所需缴纳税金较少。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比一般纳税人要低。所以,如果企业进货价与销售价都为含税价,相较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小规模纳税人所需缴税更少。这即是说,在进货价较少时,小规模纳税人较一般纳税人来说获取的收入更多。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近些年来,为了鼓励小微企业发展,以及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进而使得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享受到了诸多“税收政策红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等相关政策文件显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优惠政策主要包含: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同时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显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还包括: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上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所具备的优点以及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简要说明。企业在对增值税纳税人类型进行选择前,有必要对上述内容进行具体了解和把握,从而选取合适的增值税纳税人类型,进而实现企业更好地经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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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皖政〔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六大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2023〕1号,以下简称《通告》),《通告》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业、零售、仓储行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为:

一、《通知》所述六大行业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具体为:住宿餐饮业包括住宿业、餐饮业两类;文体娱乐业包括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五类;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邮政业八类;旅游业包括旅游会展服务、旅行社及相关服务、城市公园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四类;零售业一类;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其他仓储业六类。纳税人办理营业执照时确定的行业类别,属于六大行业之一的,可按照《通知》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政策。

二、为方便纳税人及时便捷享受政策,对六大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办理免税。纳税人可在办税服务厅或通过电子税务局直接办理上述免税。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在税源应税明细维护界面减免税信息栏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六大行业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 16968011607、六大行业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 0010011607),即可办理免税。

三、纳税人既符合《通知》明确的免税政策又符合其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政策的,因本政策执行期限只有六个月,为简化操作,纳税人无需维护税源信息,直接享受其他免税政策即可。

四、纳税人既符合《通知》明确的免税政策又符合其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税政策的,《通知》政策执行到期后,将税源的减免税信息维护为其他减税政策的减免性质代码,即可继续享受减税政策。

五、税务机关后续核查中发现纳税人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减免税的,及时追缴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理。

六、《通知》所述免税的税款,为属期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税款。纳税人未及时享受免税的,可通过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抵税,办理追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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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税局发布正式通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

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关于该新政策的一些问题解答:

1、自2021.4.1-2022.12.31,将小规模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2、自2021.1.1-2022.12.31,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3、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标准提高以后,销售额的执行口径是否有变化?

不会有变化。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仍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4、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

可以。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5、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可以适用新政策吗?

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6、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异地预缴增值税的,若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是否还需要预缴税款?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7、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如何适用免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公告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8、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以后,开票系统及开票要求有新变化吗?

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免税标准调整后,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自愿继续使用现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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