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

公司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公司清算期间能继续经营吗?

  公司清算期间不能继续经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清算期间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业务。不得变更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制定分配方案后执行,若是不足以清偿的,向法院申请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经营亏损能宣布解散吗?

  公司经营亏损能做出解散决议,决议通过后之后在法定期限的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清算后应当进行法人的注销,法人的人格彻底消灭。

  《民法典》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三)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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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先要清算公司的财产和定制清算的方案;再者就是要进行了解公司的债务情况;然后就可以对公司剩余的财产进行分配,这样才能算是对公司清算完成从而宣告破产。

  一、公司清算的相关条款?

  公司的清算,是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公司的清算是负有公司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而为的行为。在公司的清算中,明确公司清算的义务主体尤为重要。公司的清算主体应为基于对公司的资产享有权益的义务主体。

  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发生的。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种是公司的破产,即公司基于宣告破产而终止。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公司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

  中国公司法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清算的范围为公司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的审查。

  公司的终止涉及到众多利益主体的切身利益,必须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处置和解决。

  因此,只有在对公司清算后,才能使得相关权利义务得以消灭和转移,公司才能最终终止。公司清算可按清算程序不同分为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清算需要出具《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二、公司清算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 制订清算方案;

  (2)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3、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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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关于公司结业清算收尾工作有哪些真正有用的内容,能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关键,同时结合你的实际情况,给出好的建议和行动方案。这篇文章我会给大家分享公司结业清算收尾工作有哪些的相关知识,每一个要点都会分享给大家,特别详细,感谢大家观看。

什么是收尾工作

请在此输入您的回答,每一次专业解答都将打造您的权威收尾工作:确保电器设备的完好、整理电缆,向班组长与接班人汇报设备运行、维护情况。

项目收尾管理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管理工作

项目管理收尾具体包括收集项目记录、确保产品满足商业需求、并将项目信息归档,还包括项目审计,涉及为了使项目干系人对项目产品的验收正式化而进行的项目成果验证和归档。项目收尾管理是指对项目的最后一个阶段——收尾阶段进行妥善的管理,以顺利结束项目。管理收尾对降低软件项目失败率有重大的意义。

为什么会失败、有什么地方可以改进、获得了什么经验,一系列的问题应进行分析,这些是可迭代复用的资源,就好像软件中的构件一样,总结得越多,资源就越丰富,能形成适合软件企业自身的成熟的管理模式,造就管理上的本地化和渐近式复用,降低软件项目管理风险和管理成本。扩展资料:项目管理收尾的重要性:1、项目管理收尾是项目的重要评审点:项目经理也是通过项目管理收尾来预测项目的完工绩效,及时发现项目存在或潜在的问题,以便近早采取纠正措施。这就好比你正在和朋友一起快乐地长途旅行,每到一个城市,除了观光外,总会抽些时间看一下计划,走了那些地方,还有那些地方要去,时间来不来得及,已经用了多少钱,还剩多少钱,还要花多少钱,有没有经验和教训值得借鉴等等,否则,走到哪算哪,不是因假期结束行程不得不半途而废,就是中途弹尽粮绝。

2、阶段管理收尾是与客户进行沟通的好时机:一个阶段的项目工作完成后,与客户一道就前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可以及时了解客户对项目工作的满意程度,同时有些因工作繁忙未能及时签署的文件,这时也尽可能找客户给予签字确认。时间一长,你都可能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客户帮你签这个字了。

特别是当双方出现纠纷时,人都有那么一点点私心的,各为其主,这时你叫他出来为你讲话也是勉为其难的。只有双方当时签字的文字记录才是最有用的东西。3、阶段管理收尾是收集、整理保存记录的好时机一个项目阶段的工作刚刚完成,项目成员手头都保留有的工作记录,收集起来是非常容易的。

时间久了,有些项目成员可能去了其他项目组,有些可能离职了,到那时去收集可能就晚了,有些记录可能就永远也找不到了。建议事先列一个项目记录存档清单,在项目每一个阶段那些工作记录需要收集、整理和保存,由谁提供,什么时候提供,文档记录格式和要求等等,并告知相关项目成员,除了完成项目工作以外,向项目经理及时提供准确的工作记录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项目收尾。

公司清算内容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清算内容包括: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4、清偿公司债务;5、分配剩余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企业清算的内容

转载以下资料,供您参考:公司清算的内容有哪些?公司清算组织正式成立后,公司即开始进入实质性清算过程。清算组织要全面清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仅包括固定资产,还要流动资产;不仅包括有形资产,还包括无形资产;不仅包括债权,还包括债务。在清理后,清算组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基础。

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公司清算的内容和程序,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公司清算的内容具体包括: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织要全面清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仅包括固定资产,还要流动资产;不仅包括有形资产,还包括无形资产;不仅包括债权,还包括债务。在清理后,清算组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基础。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为了防止清算组对个别债权人进行优先清偿,新法增加规定了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法定义务。

三、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四、分配财产清算的核心任务是分配财产。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财产的分配顺序依次为:(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5)上述四项款项清偿完毕之后的公司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要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要体现平等和公平分配的原则。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按照上述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破产清算组工作内容有哪些

破产清算组工作内容为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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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程序

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

二、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领取);

三、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文件;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决定注销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

五、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公司关闭的提交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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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具体程序

首先,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

2、制订清算方案。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

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然后,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

3、清偿公司债务。

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

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

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

第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

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最后,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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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定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二、办理材料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2、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已进行清算的,“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因公司合并或分立未进行清算的,“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栏由破产管理人签署。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1、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公司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或清算组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人民法院裁判公司破产、解散的,提交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提交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提交相关行政机关决定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不提交本项材料。◆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本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不提交本项材料。

未涉及纳税义务的,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未涉及纳税义务证明。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执行

提交正副本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http://wsnj.gdgs.gov.cn/aicnet/main.jsp)提出申请;(新用户进行注册并登录;已注册用户录入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确认身份,上传电子材料。)

2、登记机关5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审通过;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核人员不予通过,退回修改,并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及相关要求,修改后重新报送。(退回次数三次的,需重新发送申请。)

3、初审通过后,申请人自行将上传系统的申请材料及在“广东省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打印的《网上申报企业()登记预审通知书》提交到登记窗口办理相关登记事项。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直接向县工商局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登记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应当1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受理决定,出具受理通知书。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后,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情况复杂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出具收到材料的凭据,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决定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5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准予登记的,出具核准登记通知书,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签领登记通知书。不予登记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382号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翁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条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

第三条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可以作出特别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

第五条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五条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文件以及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

企业登记机关予以登记的,应当同时将有关登记信息向同级商务主管部门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

第六条设立合作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应当自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的成立日期。

合作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天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条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下称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

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

第七条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项目、税务登记项目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七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八条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外国合伙人全部退伙,该合伙企业继续存续的,应当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7年)

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

第十条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

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二条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入伙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7年)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

第十四条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因违反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应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经济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

第十五条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八条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一条合伙企业解散,依法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

第二十二条外资企业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二条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

第二十三条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确定合作企业财产的归属。

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四条经企业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合伙企业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五条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年)

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7年)

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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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的原因很多,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因公司经营不善决定解散公司、公司宣告破产、公司因违法违规被责令关闭等。申请公司注销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需要先组织清算,再办理注销登记,然后宣布公司终止。公司注销流程比较复杂,建议委托我们创业萤火公司代理,比较方便快捷,少走弯路。

1.召集股东会,形成股东会决议。

除公司因违法违规被责令关闭或吊销营业执照外,其他情况下,股东会必须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决议是成立相应清算组的依据。根据《公司法》、3360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有表决权的股东总数的2/3通过。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股东作出的解散决定的书面文件签名盖章后,向公司备案。

关于注销流程的详细解释,看这篇文章就够了!

2.清算过程

(1)成立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书面决议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理公司资产,处理债权债务。清算组成立后,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清点、登记。同时,财务审计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财产评估可委托专业评估公司。清算组除了对登记申报的债权进行核对外,还要履行以下职责:3360(一)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b)收回公司债权,通知公司债务人清偿到期债务,并争取尽早清偿未到期债务。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的方式变相清偿债务。清算组通过登记公司剩余财产和债权、收缴债权等方式清理公司财产,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公司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书面清算方案,并提交股东确认。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应立即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法院。

3.注销公司登记根据第《公司法》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局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注意,3360在申请工商注销前,要办理公司银行的销户手续。

4.公司注销所需材料:

(1)注销公司登记申请书

请求书(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签名并加盖公章)。

(3)公司根据《公司法》作出的书面决议。

(4)股东大会已确认清算报告的股东决议确认文件。

(五)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包括清算公司财产、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公司(员工工资、社保及法定赔偿、缴纳欠税、处理公司债务等。),以及清算后股东对公司财产的分配。

(6)清算组成员签名《备案确认通知书》。

(7)由股份签署的注销公司的书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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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公司经营良好,规模越来越大;一些公司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正常运营,最终倒闭。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这是正常现象。公司破产后,必然会遇到一个问题:公司破产会自动注销吗?答案是不自动注销。然后公司注销我应该怎么操作?

一、公司倒闭会自动注销吗?

需要明确的是,公司破产后,并不会自动注销公司.破产的真正信号是,是时候办理公司注销手续了。这是因为,导致公司注销的原因中,有“公司倒闭”。根据规定,出现下列情形时,公司将被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4.该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所以,当公司破产的时候,我们不应该不管它,等着自动注销。而是要及时办理注销,避免不良后果。

二、如何注销公司?

注销公司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为要跑很多流程和部门。如果出现税收异常情况,需要先处理好税收问题,才能取消。正常注销后,应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取消税收,在报纸上公布;然后提交注销申请;最后,依次取消营业执照、公章等与公司相关的各种证明和资料。

在注销公司的过程中,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就是资料准备。只要数据缺失,就会导致注销时间的延迟。比如清算报告、完税证明、销户证明等。都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所以注销公司要找一个靠谱的代理。

创业萤火作为颇具影响力的财务代理公司,可以为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记账报税,公司变更、公司注销等服务。200人的团队,可以为你分担创业路上的所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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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和清算有什么联系和区别?公司解散和公司清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们有什么联系?一起看看吧!

[概念解释]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法律原因而消灭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种:一是解散的一般原因;一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是股东要求解散。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公司面临终止后,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进行全面清理和处分,使公司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从而为公司终止提供合理依据的行为。除因合并、分立解散外,因其他原因解散的,应当办理清算手续。

公司清算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普通清算、特别清算和破产清算。[案例介绍]2009年7月31日,甲公司向自然人乙借款20万元,并出具加盖“甲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双方约定月利率为1.5%。借款后,甲公司于2010年8月1日前支付了利息,20万元贷款本金及剩余利息尚未支付。2010年12月27日,甲公司经股东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其成员为股东C、d,A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在《温州日报》刊登注销公告,并于2011年3月8日经工商部门登记注销。

A公司在提交给工商部门的公司清算报告中称,截至2011年2月15日,公司债务为零;企业债务为0元,债权债务均已清偿。剩余资产的股东也已分配完毕。

后来,自然人B以A公司清算时未通知其依法申报债权为由,将清算组成员C、D诉至法院,法院判决C、D对乙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015)文黑龙商第1676号】。[律师分析]本案中,甲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随后成立清算组,启动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清算期间,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清偿所欠税款和员工工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并向工商部门申报注销登记,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可见,解散与清算的关系在于清算是公司从解散到终止的必要程序,解散是公司启动清算程序的法定事由之一。两者的区别在于,公司解散后、清算程序前,未丧失开展民事活动的资格,可以继续开展合法经营活动。但进入清算程序后,公司虽存续,但不能再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创业萤火为您提供公司注册服务免费咨询电话:400-1131-696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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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简称《指引》)公告。《指引》指出,市场主体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不得有未清偿结算费用、从业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务。《指引》指出,普通注销流程适用于各类企业。企业清算后,要分别注销税务登记、企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

对于涉及报关等相关业务的公司,还需要对报关单位进行登记和注销。简易注销程序适用于未发生债务或已清偿债务的市场主体(上市公司除外)。《指引》提到,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市场主体不得有未清偿结算费用、从业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务。

据《指引》反映,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问题。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有困难的,应当书面通知全体股东,并通过报纸(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公告。公司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有表决权的决议,成立清算组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存在企业无法自行组织清算问题对于已经解散的公司,但负有清算义务的投资人拒绝履行清算义务或者因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无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有关股东或者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者宣告破产的,企业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可以凭人民法院终止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者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存在营业执照、公章遗失问题企业营业执照遗失的,可以凭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自行制作的执照遗失公告,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无需申请补领营业执照。

公章遗失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名盖章或者清算组负责人确认。

非公司制企业,由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上级主管单位公章确认,相关注销材料可不加盖公章。存在股东(出资人)已注销问题因被投资企业股东(出资人)已注销但对外投资未清理而无法注销的,由被注销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被撤销的企业有合法继承人的,继承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被注销企业无合法继承人的,由被注销企业的登记股东(出资人)申请。

以上是创业萤火对于如何注销公司的回答,比如股东流失,无法自我清算,公章丢失。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公司取消的情况,记得每天关注这个网站,创业萤火会经常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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