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务必是与股权纠纷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之人,像股东或者股权受让人之类。 与此同时,必须有清晰的被告,也
原告务必是与股权纠纷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之人,像股东或者股权受让人之类。
与此同时,必须有清晰的被告,也就是在股权纠纷中的另一方主体,像其他股东或者公司等。
再者,要有确切的诉讼请求,像请求确认股权份额,或是要求其他股东履行股权转让的协助义务等,且这些诉讼请求要基于公司清算这一特定情境下所引发的股权纠纷相关事宜。
并且,还需要有事实依据,诸如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名册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的规定等,这些能证实股权纠纷确实存在的事实材料不可或缺。
最后,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同时受诉人民法院要有管辖权,通常依据公司注册地或者股权纠纷合同的约定等来确定管辖权。
这样才能确保股权纠纷案件的顺利进行和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