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风险

在全球产业链重构与利率分化的背景下,跨境融资已成为企业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的重要手段。然而,从外债额度申请的政策约束到汇率波动的市场风险,企业需在“融资成本”与“风险敞口”之间谨慎权衡。本文基于2023年最新外债管理政策与汇率衍生品实践,系统解析跨境融资的全周期成本构成,并提供低成本、低风险的策略组合。

一、外债融资的“政策成本”:额度申请与资金回流
1. 外债额度管理框架
根据《外债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外债额度受“双上限”约束:

宏观审慎额度: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房地产企业为1倍,一般企业为2倍,高新技术企业可申请3倍);
个案审批额度:对于超限额或特殊用途融资,需经外汇局逐笔审批。
案例:2023年某新能源车企净资产50亿元,按2倍杠杆获100亿元外债额度,发行3年期美元债利率4.2%,较国内贷款低1.8个百分点。
2. 外债成本构成

显性成本:票面利率、承销费(0.5%-1.5%)、评级费(20-50万美元);
隐性成本:汇率锁汇成本(远期点数)、税负差异(境内利息增值税6%、境外代扣税10%)。
测算示例:1亿美元外债,利率4%+承销费1%,若人民币对美元年贬值3%,实际融资成本升至约8%。
3. 资金回流路径优化

直接投资:外债资金用于境内股权投资,需开立“外债专户”并提交资金用途承诺函;
委托贷款:通过境外母公司向境内子公司放贷,利率需符合境内LPR的0.8-1.5倍区间;
风险提示:规避“资本金结汇后用于购买理财”等违规操作,否则可能被处以逃汇金额30%罚款。
二、汇率风险对冲工具与成本测算
1. 远期结售汇

操作机制:与银行约定未来时点的结汇/购汇汇率,锁定成本。
成本计算:远期点数=即期汇率×(外币利率-本币利率)×期限。
示例:2024年1月,1年期美元兑人民币即期汇率7.10,美元利率5.25%,人民币利率2.5%,远期汇率=7.10×(1+(5.25%-2.5%))=7.29,对冲成本约2.68%。
2. 期权组合策略

买入看跌期权:支付权利金(通常为名义金额的1%-3%),获得按执行汇率结汇的权利;
风险逆转组合:同时买入看跌期权+卖出看涨期权,可将权利金成本降至0.5%以内。
案例:某出口企业买入执行价7.20的美元看跌期权,支付1.5%权利金,汇率跌至7.50时仍按7.20结汇,降低汇损5.7%。
3. 跨境人民币融资

成本优势:直接借入离岸人民币(CNH),避免货币错配。当前1年期CNH贷款利率3.8%,较境内低0.5%;
操作限制:需符合“全口径跨境融资”要求,且CNH流动性受离岸市场波动影响。
三、综合成本对比:外债融资与对冲方案选择
1. 美元债+远期锁汇 vs 人民币债

情景设定:融资1亿美元,期限3年,美元债利率4.2%,境内人民币债利率5.0%;
对冲成本:3年期远期锁汇成本年均2.5%(累计7.5%);
总成本对比:
美元债方案:4.2%×3 +7.5%=20.1%;
人民币债方案:5.0%×3=15.0%;
决策关键:若预期人民币年均贬值>1.7%,则美元债方案更优。
2. 期权策略的成本弹性分析

无对冲:承担汇率波动风险,假设人民币贬值5%,实际融资成本升至9.2%;
买入期权:支付3%权利金,将成本上限锁定在7.2%,下限保留升值收益;
策略选择:当汇率波动率预期>8%时,期权策略性价比高于远期。
3. 行业敏感性差异

出口制造业:天然持有外币资产,可对冲净风险敞口的50%-70%;
房地产企业:外债占比高、现金流本币化,建议对冲比例≥90%。
四、低成本融资的三大优化策略
1. 动态调整外债币种结构

原则:使外币负债与外币收入匹配度≥60%;
工具:利用货币互换(CCS)将美元债转换为欧元、日元等低息货币,套取利差。
2. 组合对冲降低衍生品成本

“远期+期权”分层对冲:对50%敞口做远期锁汇,30%买入价内期权,20%保留弹性;
案例:某科技公司1亿美元融资中,远期锁定5.5亿元,期权保护3亿元,剩余1.5亿元用于汇率套保收益分成,综合对冲成本下降40%。
3. 政策套利:自贸区跨境融资试点

FT账户优势:海南自贸区企业可突破宏观审慎系数上限,融资杠杆率提升至2.5倍;
利率优势:FTN账户美元贷款较离岸市场低0.3-0.5个百分点。
五、结语
跨境融资的本质是利率差与汇率风险的博弈。企业需建立“双轨决策模型”:

利率维度:优先选择LIBOR/SOFR+150bp以内的低成本外债;
汇率维度:根据VaR(风险价值)模型,将汇率波动导致的潜在损失控制在净利润的10%以内。
2024年,随着美联储降息周期开启与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建议企业采用“短期限外债+滚动对冲”策略,利用利率下行窗口置换高成本存量债务,同时通过Gamma Scalping(期权波动率交易)降低对冲成本。唯有将政策红利、金融工具与风险量化结合,才能在跨境融资中实现成本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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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抵押融资作为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其显性成本(如利率、手续费)常被纳入决策考量,但评估折价、登记时滞、资产冻结等隐性成本往往被低估。据银保监会数据,2023年企业抵押融资纠纷案件中,68%涉及隐性成本争议,单个案件平均损失达融资额的12%。本文从资产评估、权属登记、流动性限制三个维度,系统解析抵押融资的隐性成本构成及防控策略。

一、资产评估环节的隐性成本
1. 评估费用与折价损耗

法定评估要求:根据《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房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需由备案评估机构估值,费用通常为融资额的0.1%-0.5%。某生物医药企业抵押实验设备融资5000万元,支付评估费32万元。
折价率差异:银行对抵押物普遍执行50-70%的折价率,导致实际融资额缩水。2023年长三角制造业企业调查显示,设备抵押平均折价率仅58%,较资产真实价值低25%。
2. 动态评估风险

价值波动补偿条款:抵押期内若资产价值下跌超15%,银行可要求追加担保。某物流公司因货运车辆残值下降,被迫追加2000㎡仓储用地作为补充抵押。
重评周期成本:三年期以上抵押贷款需每年重评,每次产生评估费、差旅费等约融资额的0.08%。
3. 技术性损耗成本

专用设备处置折损:特定生产线设备在司法拍卖中成交价仅为评估价的30%-40%。某汽车零部件企业破产清算时,价值8000万元的专有设备最终以2300万元成交。
防控策略:

选择具有行业经验的评估机构(如中联资产评估针对生物医药设备的专项评估)
投保抵押物价值保险(中国平安推出抵押资产价格波动险)
采用组合抵押模式(不动产+应收账款组合提升综合折价率)
二、权属登记环节的隐性成本
1. 跨区域登记差异

不动产登记:
地区 登记时限 费用标准(万元/件) 补充材料要求
北京 5工作日 0.4-0.8 消防验收证明
深圳 3工作日 0.3-0.6 物业维修基金结清证明
中西部县域 15工作日 0.1-0.3 集体土地流转协议
动产抵押登记: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中登网)虽实现线上登记,但特殊动产(船舶、航空器)仍需线下办理,平均耗时7个工作日。
2. 确权纠纷风险

历史遗留问题:某化工企业抵押工业用地时,因1998年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缺失,导致登记延误47天,产生资金占用成本86万元。
共有权限制:《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共同共有财产抵押需全体共有人同意。某家族企业因部分继承人拒绝签字,导致2.3亿元融资计划流产。
3. 隐性时间成本

审批流程时滞:银行内部押品审查平均耗时11个工作日,叠加登记流程后,整体融资周期延长至25-40天。
续贷登记空窗期:抵押登记注销与重新登记存在3-5天断档期,可能被第三方主张权利。
防控策略:

建立抵押资产产权档案库(包含历年权属证明、完税凭证电子备份)
采用预告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
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尽调(金杜律所产权瑕疵调查服务费率为标的额0.15%)
三、流动性冻结的隐性成本
1. 资产使用限制

生产经营干预:抵押设备维修、改造需银行审批。某食品企业因未获准升级生产线,错失旺季增产机会,损失预期利润1200万元。
处置权丧失:抵押期内资产转让需优先清偿债务,某科技公司因无法出售闲置专利,损失技术转让收入800万元。
2. 再融资通道堵塞

二次抵押禁止:多数银行不接受已抵押资产的顺位抵押,迫使企业额外寻找担保资源。
ABS发行障碍:基础资产存在抵押登记将导致资产证券化产品评级下调。某商业地产运营商因抵押物冻结,类REITs发行成本增加1.2个百分点。
3. 机会成本量化

资本占用成本:抵押资产若用于股权投资,潜在收益率可达8%-15%。某集团将价值5亿元土地用于抵押融资(成本6%),而非开发产业园区(预期收益12%),年机会成本损失3000万元。
战略调整限制:抵押资产冻结期通常覆盖贷款周期的1.5倍,某新能源企业因设备抵押无法转型,落后技术迭代周期18个月。
防控策略:

采用浮动抵押制度(《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抵押资产可动态替换)
建立资产流动性分级管理机制(核心资产保留、非核心资产优先抵押)
运用融资租赁回租模式(实现资产使用权与融资功能的分离)
四、典型案例启示
1. 正向操作样本
某跨境电商企业采用"动态评估+保险对冲"策略:

每季度自动重估海外仓资产价值(接入世邦魏理仕大数据评估系统)
购买安联财险抵押物价值波动险(覆盖20%以内的价值缩水)
抵押资产周转效率提升40%,融资成本降低1.8个百分点
2. 风险警示案例

登记瑕疵引发连锁反应:某房企因抵押登记遗漏地下车位,导致3.6亿元贷款被认定无效,触发交叉违约条款
流动性冻结致生态崩溃:某供应链平台抵押全部运输车辆后,无法响应突发物流需求,客户流失率达65%
结语
在资产抵押融资决策中,企业需建立隐性成本穿透式评估模型:

全周期成本核算:将评估费、时间成本、机会损耗纳入IRR(内部收益率)计算
风险对冲工具创新:探索抵押资产证券化、收益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品应用
数字化管理升级:接入区块链登记系统(如杭州互联网法院"证据链"平台)降低确权成本
随着《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的深化实施,建议企业构建"三位一体"防控体系:权属管理前置化、评估机制动态化、流动性预留制度化。唯有穿透抵押融资的表层成本,方能真正实现融资安全与经营效率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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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领域,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凭借其“政府零投入、社会资本主导”的特性,成为破解财政压力与建设需求矛盾的重要工具。然而,从国内高速公路到海外电力项目,BOT模式因风险分配失衡、收益预期偏离导致的失败案例屡见不鲜。本文以实操视角,解析BOT模式的全周期风险评估方法,并构建收益分配的动态平衡机制,为政府、社会资本及金融机构提供可行性框架。

一、BOT模式的核心流程与参与方权责
1. 模式定义与基本流程
BOT模式由政府授权社会资本(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并在特许期(通常20-30年)结束后无偿移交政府。其核心流程包括:

立项阶段:政府发布招标文件→社会资本提交技术方案与财务模型→签订特许经营协议(Concession Agreement);
融资阶段:项目公司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通过银行贷款、债券、产业基金等方式完成融资;
执行阶段:建设期(3-5年)→运营期(收取服务费或政府补贴)→移交期(资产清算与技术转移)。
2. 参与方权责边界

政府:提供土地、政策支持,监督项目合规性,承担“最低需求风险”(如保证交通项目的最低车流量);
社会资本:负责设计、融资、建设及运营,承担建设超支、运营效率不足等风险;
金融机构:通过利率浮动条款、完工担保、现金流质押等方式控制信贷风险。
案例:广西来宾B电厂项目(中国首个BOT试点)中,法国电力公司联合阿尔斯通承担建设运营,政府承诺最低购电量,贷款银行以项目未来电费收益权为质押发放贷款。

二、BOT项目的五维风险评估体系
1. 政治与法律风险

征收/国有化风险:如墨西哥收费公路项目因政府更迭被强制收回,社会资本损失超12亿美元;
法律变更风险:环保标准升级导致额外成本(如污水厂需追加脱氮工艺投资);
评估工具:采用“政治稳定性指数”(如World Bank全球治理指标)和东道国BITs(双边投资协定)覆盖范围分析。
2. 市场与需求风险

需求不足:如某东南亚大桥项目因车流量仅为预测值的40%,现金流断裂;
价格管制:政府限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如地铁票价),影响投资回收周期;
评估工具:基于历史数据的蒙特卡洛模拟(Monte Carlo Simulation),测算不同需求场景下的IRR波动。
3. 财务与融资风险

利率波动:浮动利率贷款在美联储加息周期中导致偿债压力激增;
汇率风险:海外项目当地货币贬值侵蚀利润(如土耳其里拉对美元贬值80%);
评估工具:通过利率互换(IRS)、货币掉期(CCS)锁定85%以上风险敞口。
4. 建设与运营风险

工期延误:地质条件复杂、承包商违约导致建设期延长(日均损失约项目总投资的0.1%);
技术迭代:光伏电站技术升级使旧设备提前淘汰;
评估工具:采用FIDIC合同条款中的“风险矩阵”,明确各方责任边界。
5. 环境与社会风险

社区抵制:垃圾焚烧厂因居民抗议被迫迁址,增加土地成本;
气候灾害:港口项目受海平面上升威胁,保险费用提高30%;
评估工具:ESG(环境、社会、治理)评级与应急预案压力测试。
三、收益分配机制设计:三方博弈的动态平衡
1. 收益分配原则

风险收益对等:承担风险越大的主体(如社会资本)应获得更高收益权重;
长期可持续性:避免“竭泽而渔”式分配(如过度提高收费标准缩短特许期);
灵活性:建立收益再谈判触发条款(如原材料价格波动超±15%启动调整)。
2. 分配机制模型

固定比例分成:政府与社会资本按约定比例分配运营收入(如地铁项目政府占30%票务收入);
阶梯式分成:设定车流量/发电量阈值,超出部分提高社会资本分成比例(激励效率提升);
优先-劣后结构:银行优先获得偿债现金流,剩余利润由社会资本与政府分配。
案例: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BOT项目中,政府以交通量增长为基础,允许运营商每5年上调通行费5%,同时政府获得超额利润的50%。

3. 动态调整工具

价格联动公式:服务费与CPI、能源价格指数挂钩(如污水处理费=基准价×(0.3CPI+0.7电力价格指数));
政府补偿机制:对需求不足导致的亏损,按“可行性缺口补助”(VGF)补偿社会资本;
再融资条款:运营期第10年允许项目公司发行ABS(资产支持证券),优化资本结构后重新分配收益。
四、风险对冲与争议解决路径
1. 风险分担优化

共担风险(如不可抗力):通过保险(如政治风险保险)覆盖80%损失,剩余部分由政府与社会资本按60:40分担;
转移风险:要求EPC总包商签署“固定总价合同”,承担建设超支风险;
自留风险:项目公司预留10%应急资金应对运营期小额波动。
2. 争议解决机制

阶梯式谈判:争议先由项目协调委员会协商→第三方专家调解→仲裁(优先选择ICSID或HKIAC);
稳定性条款:在特许权协议中明确“法律不变更承诺”,违约方承担全额赔偿;
退出补偿:若政府提前终止协议,按DCF(现金流折现)法计算社会资本预期利润损失。
五、结语
BOT模式的成功与否,本质在于风险识别精度与收益分配合理性的平衡。随着中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推进与“一带一路”项目深化,BOT模式正从“固定收益类”向“权益类”转型。建议参与方在项目前期采用“风险量化模型+收益弹性测试”组合工具,在协议中预留15%-20%的调整空间,以应对黑天鹅事件。唯有构建“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生态,才能实现政府、社会资本与公众利益的“三赢”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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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是指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或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监管层所谓的“合格投资者”,指的是那些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且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同时满足以下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5.私募基金年均收入标准

私募基金是一种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的基金。私募基金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机构,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由于其涉及到的业务较为复杂,管理难度较大,因此也存在着一些风险。其中之一就是私募基金的年均收入标准问题。

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制定并执行基金合同,明确基金的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征、基金份额的募集、投资管理、基金份额的赎回等内容。同时,该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保证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年均收益不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倍。

这一规定意味着,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保证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年均收益达到银行存款利率的4倍,否则将面临处罚。不过,这一规定也给了私募基金管理人一定的灵活性,使其在制定投资策略时更加注重风险控制,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投资选择。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私募基金的年均收益标准也并非完全透明。一些私募基金管理人可能会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将资金投资于高风险的项目,从而使私募基金的年均收益超过银行存款利率的4倍。这种情况下,投资者需要注意风险,理性投资,避免因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导致损失。

另外,私募基金的年均收入标准还与基金类型、投资领域、市场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投资者在选择私募基金时,需要对基金类型、投资领域、市场环境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以选择符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的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机构,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由于其涉及到的业务较为复杂,管理难度较大,因此也存在着一些风险。其中之一就是私募基金的年均收入标准问题。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保证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年均收益不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倍。这一规定意味着,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保证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年均收益达到银行存款利率的4倍,否则将面临处罚。不过,这一规定也给了私募基金管理人一定的灵活性,使其在制定投资策略时更加注重风险控制,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投资选择。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私募基金的年均收益标准也并非完全透明。一些私募基金管理人可能会为了追求更高的收益,将资金投资于高风险的项目,从而使私募基金的年均收益超过银行存款利率的4倍。这种情况下,投资者需要注意风险,理性投资,避免因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导致损失。另外,私募基金的年均收入标准还与基金类型、投资领域、市场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投资者在选择私募基金时,需要对基金类型、投资领域、市场环境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以选择符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的私募基金。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统称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适用本办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本办法所称募集行为包含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活动。

第二十八条根据《私募办法》,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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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备案、合格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包括:基金名称、基金类型、投资领域、投资策略和规模、备案要求、合格投资者标准、基金管理人资格要求等。

私募股权基金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通过签订基金合同进行募集;2、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进行备案;3、合格投资者不超过200人;4、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

非公开募集基金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非公开募集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通过设立基金合同,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募集基金的行为。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非公开募集基金需要满足以下要求:管理人需要具有合法的基金管理资格,基金的投资组合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的募集和投资活动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基金的投资者需要具备相应的投资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此外,基金管理人还需要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信息,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

私募股权基金是通过签订基金合同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募集基金的行为,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要求,包括非公开募集、合格投资者人数限制、基金管理人登记、投资组合符合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投资者具备投资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定期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等。这些要求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基金的正常运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七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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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享有的“三免”待遇,包括免费乘坐江苏省内地面公交、免费乘坐江苏省内地铁、免费游览江苏全省风景名胜区,其获得条件包括在江苏省参加无偿献血且在江苏省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或“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国家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终身荣誉奖”。

1.什么样的证件可以享有“三免”待遇?

《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是享有“三免”待遇的特殊证件,由江苏省无偿献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作颁发。

2,获得《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条件?

须在江苏省参加无偿献血且在江苏省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或“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国家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方可申报《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

3,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条件?

“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分为金奖、银奖和铜奖,分别颁发给无偿献血累计达8000毫升、6000毫升和4000毫升的无偿献血者。

4,获得“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条件?

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

5,获得“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条件

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

6,“三免”待遇有区域限制吗?

有的。须在江苏省参加无偿献血并获得《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的献血者或志愿者,本人持证在江苏全省范围内可享受“三免”待遇。不得转借、涂改、倒卖。

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条件是什么?

"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是国家对无偿献血者的表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获得该奖项的条件包括:一、献血者必须是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健康公民;二、献血者必须在一年内多次献血,每次献血量达到规定标准;三、献血者必须自愿、无偿地献血,不得有任何商业目的。该奖项的获得,是对献血者的肯定和鼓励,也是对无偿献血事业的支持和推动。

《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是享有“三免”待遇的特殊证件,由江苏省无偿献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作颁发。只要在江苏省参加无偿献血并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或“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国家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均可申报《江苏省无偿献血荣誉证》。该证件的获得,并不意味着享有“三免”待遇的范围仅限于江苏省。只要在江苏省内,持证者本人持证在江苏全省范围内即可享受“三免”待遇。

《江苏省献血条例》第三十二条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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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需填写《开放式基金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章,个人投资者到直销点办理赎回业务需携带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基金账户卡和开放式基金赎回申请表。投资者应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办理相关事项,只能在基金公司开立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有固定限额,首次最低认购金额无限制,赎回的最低份额也有固定限额。

机构投资者需要填写《开放式基金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章。(2)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2、个人投资者到直销点办理赎回业务应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2)**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3)开放式基金赎回申请表。3、注意事项(1)投资者应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事项。(2)投资者只能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基金账户。(3)直销网点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一般有固定限额(单位为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申购金额一般有限额,没有级差限制。(但在任何销售网点认购基金单位的投资者不受首次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4)赎回的最低份额一般有固定的限额(单位为人民币),没有级差限制。基金持有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单位赎回,但当一个网点的基金单位余额小于一定份额时,余额的部分基金单位必须一起赎回。

基金购买与赎回攻略

基金是一种投资工具,通过汇集多个投资者的资金,形成一个大型的投资组合,用于投资不同的资产,如股票、债券、房地产等。购买基金和赎回基金是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的基本操作。

购买基金需要投资者先开设基金账户,然后向基金公司购买基金份额。投资者可以选择购买多种基金,也可以选择购买单一基金。在购买基金时,投资者需要了解基金的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点以及基金公司的历史表现等因素,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赎回基金是指投资者将购买的基金份额赎回给基金公司。投资者可以在任何时间赎回自己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基金公司对赎回的规则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在赎回基金时,投资者需要了解基金公司对赎回的收取方式、赎回费用以及赎回份额的计算方法等。

同时,投资者还需要了解基金的投资风险。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投资者所购买的基金份额代表着投资者对基金公司的信任。因此,基金的投资风险是投资者需要关注的重要因素。基金公司需要按照基金的投资策略和合同约定,对基金进行投资,以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总之,购买基金和赎回基金是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的基本操作。投资者需要了解基金的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点、基金公司的历史表现以及基金的投资风险等因素,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同时,投资者还需要了解基金公司对赎回的规则,以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购买基金和赎回基金是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的基本操作,需要了解基金的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点、基金公司的历史表现以及基金的投资风险等因素,以便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同时,投资者还需要了解基金公司对赎回的规则,以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六条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六)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五条基金的运作方式可以采用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

采用封闭式运作方式的基金(以下简称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基金;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

采用其他运作方式的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交易、申购、赎回的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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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认定情形及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故意捏造虚假数据、虚报数据数额较大等行为。失信企业会受到行政处罚、公示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信息、限制财政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等措施。政府统计机构还应重点检查失信企业在公示期间是否遵守统计法,如再次发现企业有统计违法行为,则公示期限将延长至2年。

被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故意捏造虚假数据;

2.虚报数据数额较大,或者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概率较高;

3.其他严重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

对这几类企业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信息,根据相关规定限制取得财政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根据相关规定限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

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期限为1年。在公示期间,企业认真整改到位,经企业申请,履行公示职责的政府统计机构核实后,可以从中国统计信息网提前移除失信企业信息,但公示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企业整改不到位,公示期限延长至2年。在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期间,政府统计机构应当重点检查企业遵守统计法情况,再次发现企业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公示期限延长至2年。

失信企业如何移除失信信息?

失信企业想要移除失信信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信惩戒法》的规定,失信企业需要经过一定程序,包括提出移除失信信息的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信用惩戒、信用修复等方式,来消除不良信用记录。

如果失信企业想要移除失信信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必须具备一定的信用条件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失信企业需要积极采取措施,来改善自己的信用状况,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失信企业想要移除失信信息,需要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来实现。同时,失信企业也需要积极采取措施,来改善自己的信用状况,以避免受到信用惩戒的影响。

失信企业想要移除失信信息,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具备一定的信用条件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同时,失信企业也需要积极采取措施,来改善自己的信用状况,以避免受到信用惩戒的影响。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三)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四)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五)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六)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七)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八)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九)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

(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有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行为之一,两年内累计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是指在依法开展的政府统计调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

(一)蓄意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二)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或者虚报率、瞒报率较高的;

(三)有其他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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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短的摘要:

房屋按揭贷款的发放与借款人的职业无关,只需满足合法身份、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等条件,即可申请。贷款行要求借款人提供购买或大修住房的证明文件、自筹资金、抵押或质押资产等,并规定其他条件。

按揭贷款的发放与借款人的职业无关,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

1.借款人需具有合法身份;

2.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或大修住房的合法有效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贷款行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4.自购(大修)住房的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确保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房屋按揭贷款是指个人购买的房产具有房屋产权证、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业用房时,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余部分以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向合作机构申请的贷款。

按揭贷款条件

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以购买房产或其他资产。在按揭贷款过程中,购房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贷款。

按揭贷款的利率和期限一般会根据市场利率、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房屋估值和贷款金额等因素进行定价。贷款期限一般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种,短期贷款通常用于短期资金周转,中期贷款用于购买房产等长期资产,长期贷款则用于购买大型房产或长期投资。

在申请按揭贷款时,购房者需要提供一定的抵押物,如房产、车辆等,以作为贷款的担保。此外,购房者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收入和信用记录,以证明其还款能力。

按揭贷款是一种风险投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会对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资产负债表和收入证明等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是否同意贷款申请。如果购房者无法按时还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权收回房产或追回贷款。

按揭贷款是一种复杂的法律交易,需要购房者了解相关的法律和条款,并在签署贷款协议和还款协议前仔细阅读和理解。建议购房者在申请按揭贷款前先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全面的法律建议。

按揭贷款是一种风险投资,需要借款人和银行充分了解相关法律和条款,并在签署贷款协议和还款协议前仔细阅读和理解。只有满足一定条件并经过专业咨询的购房者才能获得按揭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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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第九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申请材料准备充分后,基金业协会应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但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第九条,如果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申请材料准备充分,基金业协会应该在收到这些材料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理登记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

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流 程 是 怎 样 的 ?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条件是什么?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并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主要股东或合伙人名单、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业协会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即可。登记备案后,基金业协会将对外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是私募基金行业的重要环节。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相关材料,并在基金业协会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完成登记备案后,基金业协会将对外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公示信息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资产安全的保证。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第九条,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成立时间、登记时间、住所、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诚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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