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公司设立瑕疵是公司法研究领域的重要课题,同时也是实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明确公司设立瑕疵的概念又助于与公司设立无效相区别。那么具体来讲,公司设立瑕疵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
公司设立瑕疵是什么意思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公司设立瑕疵的具体概念
所谓公司设立瑕疵,是指已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获营业执照而宣告成立的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实体要件或者程序要件,从而使公司
法人
人格存在不稳定状态的法律现象。公司瑕疵设立在公司实践中经常发生,也因此而产生大量的法律纠纷,而目前我国公司法还没有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调控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应有经济机能的发挥,故建立和完善公司瑕疵设立制度仍是我国公司立法的重要任务。
二、公司设立瑕疵的特征
公司设立瑕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公司已经登记成立;第二,已成立的公司仍存在着瑕疵,使得公司法人人格处于不稳定的状态;第三,瑕疵产生且仅产生于公司设立过程中。
三、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后果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
违约责任
。”因此,可以看出,根据第28条规定,公司并不因为设立时不具备最低注册资本而无效,只要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了法人人格,则即使公司在设立时不具备所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公司仍然有效设立,公司债权人、股东或其他人员不得以公司在设立时不具备最低注册资本为由而主张公司设立无效。但他们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股东根据第28条来承担资本的补充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司设立瑕疵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应该注意程序和法律规定要件的完备,加强审查,减少瑕疵情况的出现。如需了解更多,欢迎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