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2-12-08 14:04:22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企业注册登记收费标准作如下规定:一、开业注册登记费标准(一)企业法人(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下同)开业注册登记收费,注册资金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按注册资


一、开业注册登记费标准



(一)企业法人(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不包括外



商投资企业,下同)开业注册登记收费,注册资金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按注册资金总额的0.80‰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金总额超过1亿元(不合1亿元)的,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开业·登记收费最低款额为50元。



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包括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私营企业,下同),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开业注册登记费为300元.



国家核拔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为100元。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为50元。



(二)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企业和华侨,港澳台同胞



举办的合资、合作、独资企业,下同)开业注册登记收费,注册资本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超过的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亿元(不合1亿元)的,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开业注册登记费最低款额为50元。



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开业注册登记费为300元。



来华承包工程的外国(地区)企业开业注册登记费,以承包合同额计算,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费标准执行。



外国(地区)企业来华承包经营管理的,注册登记费按管理年限累计的管理费的4‰收取。



外国银行在我国设立分行,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费标准执行。



(三)外国(地区)企业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注册登记费为600元,延期注册登记费为300元。



(四)外国(地区)企业在华申请其名称注册登记,收取1000元。外商投资企业预先申请其名称注册登记,收取100元。



二、变更登记费标准 



(一)企业法人及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收取100元。 , ’



国家核拔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的变更登记,收取20元。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公司合作开发、承包工



程、承包经营管理及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含代表和雇员变更),收取100元。



(三)企业法人和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1000万元的,其超过的部分按0.4‰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的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已收取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 ·



三、年度检验费标准



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公司年度检验每户收取50元。本年度内已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收取了变更登记费的,不再收年度检验费。



四,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收费标准



企业因证、照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新补(换)证、照的,每份收取50元。



企业需要领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个体工商户
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个体工商户登记费标准作如下规定:一、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



二、变更登记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



三、补发营业执照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需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



四、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3元。



五、个人合伙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等,均比照个体工商户收费标准执行。



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作如下规定: ·



一、专营广告业务的企业注册登记费按照《企业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执行,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不另行收费。



二、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的注册登记费,按照下列收费标准收取:



(一)国家级广告经营单位,每户200元。



(二)自治区级广告经营单位,每户150元。



(三)地、市级广告经营单位,每户100元。



(四)县级广告经营单位,每户50元。



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的变更登记费为20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时,不另行收费。



三、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业,应当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应邀纳变更登记费,每个企业50元。



四、举办临时性广告经营活动的单位,应缴纳一次性登记费,每次每个单位50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临时广告经营许可证》,不另行收费。



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



管理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一、集贸市场管理费。



(一)凡进入集贸市场进行商品交易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市场管理费。



(二)集贸市场管理费·(向出卖方收取)收费标准(见附表—)。



(三)国营企业、供销合作商业在集市上进行议购议销业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收取市场管理费。



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一)凡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向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缴纳管理费。



(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收费标准(见附表二)。



三、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的规定,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改为按定额收取。



(一)办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在城乡集贸市场内有固定营业摊位或营业场所的经营户,营业额(成交额)以其申报数为基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其经营范围,经营规模,日常支出,往年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其营业额(成交额),原则上一年一定。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确定的营业额(成交额),按照《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定额标准》(附表一)、《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定额标准》(附表二)核定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的定额标准。其缴费金额应在工商部门公示栏上予以公布。



四、减、免范围及对象。



1、对进入集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凡已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的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2、收入较低、生活确实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向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减收或免收管理费。



3、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应予减免的,从其规定



项目



收费标准(元/月·户)



序号



成交额



工业品、大牲畜



成交额



其它商品



1



200元以下



1



200元以下



1-2元/次



2



200-399



2



200-399



3



3



400-599



3



400-599



6



4[page]



600-799



5



600-799



10



5



800-999



6



800-999



13



6



1000-1199



8



1000-1199



16



7



1200-1399



10



1200-1399



19



8



1400-1599



11



1400-1599



22



9



J600-1 799



13



1600-1799



26



10



1800-1999



14



1800-1999



29



11



2000-2199



16



2000-2199



32



12



2200-2399



18



2200-2399



35



13



2400-2599



19



2400-2599



38



14



2600-2799



21



2600-2799



42



15



2800-2999



22



2800-2999



45



16



3000-3199



24



3000-3199



48



17



3200-3399



26



3200-3399



51



18



3400-3599



27



3400-3599



54



19



3600-3799



29



3600-3799



58



20



3800-3999



30



3800-3999



61



21



4000-4199



32



4000-4199



64



22



4200-4399



34



4200-4399



67



23



4400-4599



35



4400-4599



70



24



4600-4799



37



4600-4799



74



25



4800-4999



38



4800-4999



77



26



5000-5499



40



5000-5499



80



27



5500-5999



44



5500-5999



88



28



6000-6499



48



6000-6499



96



29



6500-6999



52



6500-6999



104



30



7000-7499



56



7000-7499



112



31



7500-7999



60



7500-7999



120



32



8000-8499



64



8000-8499



128



33



8500-8999



68



8500-8999



136



34



9000-9499



72



9000-9499



144



35



9500-9999



76



9500-9999



152



36



10000元以上



按不超过成交



额的0.8%计收



10000元以上



按不超过成交额的1.6%计收



项目



营业额



收费标准(元/月·户)



序号



(元/月)



购销



劳务



1



200以下



l



3



2



200-399



2



4



3



400-599



3



5



4



600-799



4



6



5



800-999



6



8



6



1000-1199



12



16



7



1200-1399



14



19



8



1400-1599



17



22



9



1600-1799



19



26



10



1800-1999 



22



29



11



2000-2199



24



32



12



2200-2399



26



35



13



2400-2599



29



30



14



2600-2799



31



44



15



2800-2999 



34



46



16



3000-3199



36



48



17



3200-3399



38 



51



18



3400-3599



41



54



19



3600-3799



43



58



20



3800-3999



46



61



21



4000-4199



48



64



22



4200-4399



50



67



23



4400-4599



53



70



24



4600-4799



55



74



25



4800-4999



58



77



26



5000-5499 



60



80



27



5500-5999



61



82



28



6000-6499



63



84



29



6500-6999



65



91



30



7000-7499



70



98



31



7500-7999



75



105



32



8000-8499



80



112



33 



8500-8999



85



119



34



9000-9499



90



126



35



9500-9999



95



133



36



10000元以上



按营业额的



1%一0.4%计收



按收入总额的



1.4%一0.8%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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