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

近年来,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因其优越的税收政策和灵活的公司法,成为了许多企业注册的热门选择。然而,注册BVI公司后,如何妥善经营和管理,却是很多企业主所忽视的要点。本文将从多个方面详细解析BVI公司注册后的经营管理,让你的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1. 明确公司的经营目标在注册BVI公司后,首先要制定明确的经营目标。经营目标不仅可以帮助你明确公司发展的方向,还能为后续的决策提供指导。例如,你可以设定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经营目标,分别为公司带来销量、品牌知名度的提升,甚至市场份额的增加。2. 选择适合的公司结构BVI公司一般有两种主要的经营结构:私人有限公司和公众有限公司。私人有限公司适合小型企业或创业者,而公众有限公司则适合希望发行股票并吸引外部投资的企业。选择合适的公司结构将直接影响公司的运营成本和管理模式。3. 配备合适的管理团队管理团队是公司运营的核心,选择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管理人员,可以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合理的管理团队结构能够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使公司能够快速应对市场上的各种挑战。4. 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良好的企业文化是公司持久发展的基石。在BVI公司注册后,企业主应该积极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一致性。这包括制定明确的企业价值观和使命,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5. 进行有效的市场调研市场调研是企业成功运营的关键环节。通过深入了解目标市场的需求、竞争对手的情况以及市场趋势,可以为公司的战略制定提供有力支持。市场调研的方法包括问卷调查、访谈、数据分析等。6. 制定完整的运营计划在了解市场、明确目标后,制定一份详细的运营计划非常重要。运营计划应包括市场营销、财务预算、人力资源等多个方面,有助于管理团队更好地分配资源和调整策略。7. 保持财务透明财务管理是任何公司的核心,BVI公司也不例外。保持财务透明,不仅能提高管理效率,还能增强投资者和合作伙伴的信任感。建议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业绩审计,并定期披露公司财务报表。8. 合理利用税务优惠BVI是著名的低税政策地区,因此企业在注册后应充分利用这一优势。通过合法税务规划,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税负,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此部分可以咨询专业的财务顾问,了解如何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合理避税。9. 加强合规管理尽管BVI的公司法规相对宽松,但企业仍需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反洗钱要求。为了防范法律风险,建议公司定期进行合规审查,确保运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合法合规。10. 积极开展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是企业成功的重要因素。BVI公司在经营时,可以结合数字营销、社交媒体推广、线下活动等多种手段,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企业也需关注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11. 保持客户关系客户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建立优质的客户关系至关重要。BVI公司应注重客户反馈,持续改善产品和服务,努力提高客户满意度。此外,还可以通过会员制、优惠活动等方式增强客户的粘性。12. 定期评估与调整战略市场环境瞬息万变,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对现有的战略进行评估,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调整。通过数据分析、市场反馈等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优化,可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13. 投资于技术创新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技术创新是企业保持活力的重要手段。BVI公司应关注科技发展趋势,适时投入研发资源,推出具竞争力的产品。这不仅能增加销售额,还有助于品牌的持续发展。14. 加强团队建设与培训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资产。因此,加强团队建设和培训尤为重要。企业主可以定期举办培训课程,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并塑造团队的合作精神,从而提升整体工作效率。15. 积极参与网络服务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在线经营。BVI公司亦可利用各类在线平台,积极参与电商或网络推广,扩大销售渠道,提升品牌的曝光率。16. 留意国际市场动态由于BVI具有国际化的运营性质,企业需要关注全球市场的动态变化,包括政策变化、经济波动等。这些外部因素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战略制定,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17. 制定危机管理计划在经营过程中,意外情况常常发生。因此,BVI公司需要制定危机管理计划,以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公司的稳健运营。危机管理计划应包含风险评估、应对措施、恢复流程等。18. 注重环境与社会责任现代企业越来越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BVI公司在经营时,可以考虑开展公益活动、参与可持续发展项目,提高企业形象与社会责任感。19. 建立高效的信息系统信息流通是企业运营的血液。BVI公司应建立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快速流通与共享,从而提升决策的效率和准确性。20. 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市场变化莫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灵活应对,适时调整经营策略。通过实时的数据分析和消费者反馈,及时修正经营方向,保持企业的竞争力和活力。总结:BVI公司注册后,经营管理无疑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过程。企业主应从实际出发,结合市场情况和自身资源,制定合理的战略与计划。在这个过程中,保持学习和适应能力,才能让BVI公司在全球市场中脱颖而出,走向成功的未来。希望以上内容能为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助您顺利经营管理BVI公司。
阅读全文>>
对于想注册公司的朋友来说,海外注册分公司 赚钱是很关心的问题,那么合伙开店两人各出50%,但店面由我一人经营管理,该如何分红?今天小编为您解答的相关问题。表述不准确,应当说该如何分取利润?这个其实很简单。生意产生的利润,其实只有三层分配,打工的挣工资,管理的挣工资和利润提成,股东赚取分红回报。现在题主就按照角色划分来分钱,而且应该在利润分红钱要说清楚,亲兄弟还是要明算账。1.合伙开店,题主担当的是管理和股东两个角色,合伙人仅担当股东角色。那么就按照角色不同事先定下一个比例。2.管理者应该每月开一份工资的,即使作为创办人前期没有拿工资,但在生意盈利之后,还是需要补发。所以股东一致要决定给管理者定什么样的月度薪酬标准?同时管理者还需要对利润进行一定的提成,作为管理激励。那么这个提成比例是净利润的多少?也可以由股东提前约定好。3.那么剩余部分就是股东之间的分成。这时候合伙人之间要按照出资比例,要有平等的分红。各出一半,那就每人50%的剩余部分分红。4.一般来说,工资部分随行就市,按照市场上同类店铺店长基本工资计算。管理提成部分一般是毛利润的5%~10%。股东分红部分一般是半年一结或者一年一结。这个问题其实很普遍,可以参看电视剧《大宅门》,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基本上所有生意都是按照这三种角色进行分别划分,分别拿到各自的报酬或者分红。股东承担的是投资的风险,劳动者拿到的是劳动的报酬。前面不说清楚,后面就很容易起争议。建议合伙人之间在做生意之前或者开始,就要定好分配原则,之后再随着生意的发展和变化进行一些具体数额的调整。德先生讲金融和理财,由专业变得通俗,如果觉得好,关注我!再多点点赞。谁经营谁拿工资 工资数额由合伙人定 经营者把收入 支出的帐算清楚 并公开透明 这也是权力和义务问这种话题的人其实就不应该合伙做生意,明显是觉得自己付出多了,应该得到更多回报。可是你不想想,做生意之出你肯定觉得风险大,所以才找了合伙人,合伙人出资给你分担了风险,所以不要轻易过河拆桥!呵呵!所谓的只能共苦,不能同甘!你心思用在店上分明是你指着这店生活呢,而合伙人不是,人家有其他的活法,对这个店可能是纯财务投资。你可以溢价回收股份,免得伤了和气。各自占50%股份,分50%利润,另外你管理店铺,商讨按照市场价格收入一份相应的工资把房租水电费店内各项开消,物品折旧损耗等各项所有费用全部除去后那就是所收入的红利。然后再除去你一天的工资,还要除去一点(无型资产:就是动脑子设法经营的心苦费),剩下的才是二人的红利,可以二人平分。我也正在筹划一个服装的合作项目,也是在思考这些问题,看了楼上各位的回复,挺有启发的,合作必须开始谈好,不能稀里糊涂,咱不能用钱财试探人性,也没必要,到最后弄的朋友不是朋友仇人似的,那就罪过了![祈祷][祈祷][祈祷]首先你经营得有工资。扣除工资成本所有必须开支以后的利润再说分红。这种简单啊,只要给自己算一份店长的工资就可以了,到时候利润减去所有的支出,剩下的俩人平分亲兄弟,明算账。虽然说,我很不支持这种五五开的股权比例,但现实生活中,这种搭伙开公司的情况其实相当的多,五五开的股权结构其实是一开始的时候就没设计好。当然了,既成事实了,不展开讨论。两个出资各占一半,但对方只是纯股东,而你身兼股东和实际管理人两个角色。所以,公司的收益,应该按三部分处理,也就是:工资、奖金、分红。可以看到,题目说的是一人经营管理,另外一个是甩手掌柜。所以,你作为管理者,应该拿一份工资。这个工资具体数额有你们俩协商决定,对方差不多满意就行,保证你不能因为公司在不盈利的期间饿肚子(虽然说不盈利的话还得两个人往公司里添钱,但这一码归一码)。另外,如果由于你经营有方,你同样应该额外拿一份奖金。这个性质大约是提成奖励之类的,按收入流水或者毛利或者纯利的一个比例来计算。这个同样应该和合伙人商量,毕竟对方不做具体事情,双方协商决定。剩下的盈利(如果有的话),那分红只能严格按照股权比例,一比一分配。当然,一般不会把净利润分光,公司账面肯定要预留一部分流动资金,但可分配利润,则是一家一半。当然了,上面说的是对方完全只出资,不干任何其他事情的情况下。如果事实情况是,对方出人脉,负责沟通、协调、交际等,你负责具体运营管理,那对方同样有权利要求工资奖金等形式,或者说谁都不要这些,费用部分各自报销,年底分配利润时按照约定比例分配。(晴溪)几年以前,和几位朋友讨论过开火锅店的事,当时初步的构想是,出资是出资,日常经营是日常经营。只出资不打理的,只有分红,和关键决策,日常经营的人,按月发公司,算到公司的日常运营成本里,至于工资多少,当时大概是分了下岗位。当然,我们的火锅店计划,最后没有成行,所以创业失败。我觉得这应该是比较常见的方式,楼主您也可以参考下。出资的约定了出资比例以后,再约定下未来的分红规则。负责经营管理的你,直接按照贡献算一份工资,这样还能算作店的成本。不过,类似的事情,一定要提前有所约定。即便是亲兄弟也要明算账,或者说先小人后君子。 而且出资额50% 其实也是比较有争议的一种出资方式,一旦未来有不能达成共识的时候,就可能不知道听谁的。总之合伙还是比较负责的事情,若是开店的风险不是很大,其实倒还可以把出资变成借款,约定利息,这样你负责经营,所有的收益和风险也都是你来承担。总结:以上就是小编关于海外注册分公司 赚钱的详细介绍,若您对于合伙开店两人各出50%,但店面由我一人经营管理,该如何分红?还有不明白的其他问题请联系司盟客服!
阅读全文>>
在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中,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简称BVI)因其独特的经济结构和投资友好的政策,成为众多企业选择注册离岸公司的热门地点。BVI公司不仅能够提供税务优势,还能增强商业机密性,吸引了全球投资者的广泛关注。然而,注册公司只是第一步,如何有效地经营管理BVI公司,才是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本文将全面分析BVI公司注册后的经营管理策略,帮助企业拓宽视野,实现长远发展。一、了解BVI公司的基本法律环境在开始经营BVI公司之前,首先需要深入理解BVI的法律环境。BVI是一个遵循英国法律体系的离岸金融中心,其公司法主要受《BVI商业公司法》(BVI Business Companies Act)的规范。该法律为公司的运作提供了较大的灵活性和自由度,允许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税收优化和资产保护。了解这些法律条款,对于合规经营至关重要。二、设定清晰的公司结构和治理机制有效的公司结构和治理机制是确保企业顺利运作的基石。BVI公司通常需要设立董事和股东。虽然BVI法律对董事和股东的居住要求不做硬性规定,但是建立一个明确的治理结构,包括选择合适的董事和清晰的股东协议,是保障企业决策效率和透明度的关键。此外,定期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议,是监督企业经营和战略实施的重要机制。三、精细化财务管理对于任何企业,尤其是在税优环境下运作的BVI公司,精细化的财务管理是不可或缺的。虽然BVI公司在当地可能无需缴纳税款,但依然需要保持透明和规范的财务记录,以应对可能的国际税务审查。建议企业使用国际认可的会计和审计服务,确保所有的财务报告都符合国际财务报告标准(IFRS)。有效的财务管理不仅有助于企业合规性评估,也是吸引全球投资者的关键因素。四、优化税务策略虽然BVI提供了税收优势,但企业仍需进行恰当的税务规划,以避免受到其他国家的税收影响。比如,如果BVI公司的管理控制实际上在其他国家进行,该公司可能需要在该国缴纳税款。因此,企业必须建立合理的税务策略,确保其全球运营的税效益最大化,同时遵守所有相关国家的税法规定。五、保持高标准的合规性尽管BVI的监管体系相对宽松,企业仍需严格遵守国际合规标准,特别是在反洗钱(AML)和反恐怖融资(CTF)方面。确保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商业行为符合国际法律和规范,不仅能够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也能提高企业的信誉。六、有效的风险管理与保险策略作为离岸公司,BVI公司可能面临包括政治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在内的多种风险。企业应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货币风险的对冲、信用风险的控制等。此外,适当的保险策略也是减轻可能损失的有效方法。七、培养国际市场的业务拓展能力BVI公司的全球性质要求企业具备跨国经营的能力。这不仅包括掌握国际市场的动态,还包括建立全球网络、探索跨国合作机会等。通过有效的国际市场策略,BVI公司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提高其竞争力和市场份额。结语总之,虽然BVI公司提供了许多投资和税务上的优势,但成功的经营管理还需要上述多方面的努力和策略。只有深入了解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配合有效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税务规划、合规性保障、风险控制及国际市场拓展等策略,BVI公司才能在全球经济中稳健发展,实现其商业目标。
阅读全文>>
近年来,进行公司注册的创业者越来越多,因而,有关公司注册的各个步骤都需要创业者进行准确把握。公章刻制作为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其在公司注册和公司日后运营管理中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有关公司公章的相关事项,注册者和企业经营者一定要对其进行详细了解。1、公司公章定义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在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中使用公章,该文件便具有法律效力。通常情况下,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2、公司公章刻制公司公章刻制需报总经理批准,并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然后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公司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公司公章启用公司公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被查。同时,公章启用还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4、公司公章使用范围一般而言,公司公章使用范围如下:(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5、公司公章使用程序由于使用公司公章代表公司行为,因而,有关公章使用程序一定要加以规范。通常,公司公章使用程序大致如下:(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3) 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6、公司公章使用流程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公章通常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专门印章保管人员进行保管。因而,有关公司公章的使用,需遵循以下具体流程:(1)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上级向办公室提出申请。(2)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3)印章保管人员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登记,然后盖戳。以上为企业经营者需详细了解的公司公章的相关事项。规范公章保管和使用,不仅可以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而且还能够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因而,需要企业经营者加以重视。
阅读全文>>
在企业经营中,财税问题是重中之重。由于企业规模以及结构问题,很多企业可能没有专门的财务部门,即使有也不具备完善的资源配备。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匮乏。重庆代理记账可以提供相关的服务,这样能够节约企业的运营成本,每个月几百块钱的代理费要比请专业的会计人员便宜很多。目前在二线城市,一个专业的财会人员都需要三千元以上每月的工资,还不包括相应的福利,五险一金等。对于自主创业的小企业来说选择代账也更加的方便,甚至包括公司起步的注册等都可以交付给他们来完成。不过,这个与企业的资金运转,企业财务息息相关的工作必然需要代理记账公司具有专业的素质,企业也需要获得一些保障。第一,尽量选择实力强大的代理记账公司。在重庆代理记账公司中,需要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一般来说这类记账公司代理合作的企业也是比较多的。它的内部分工非常专业化,例如有专门进行会计分录的,有专门跑工商,跑税务的工作人员,他们对流程非常熟悉,办事效率也快,关键是能够保证不出差错。这样的代理记账公司即使是在临时有事情的时候也能很快为你提供准确的帮助。这是保障之一。第二,有些企业可能不设置专业的财务部门,不请会计人员的原因是害怕人员不稳定,其中出现一些信息泄露的问题。其实这也是目前代理记账会予以的保障。他们有专业的网络团队,能够保证用户的信息进行严密的保存。并且其内部的工作人员都是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能够保证企业的信息安全。这也是大家会选择代账的原因之一。第三,在寻求重庆代理记账帮助的客户中,有一类客户会有这样的担心:如果因为代理记账的错误造成了企业的经济损失,例如在纳税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受到处罚等,这样的财产损失如何解决?这也是目前代理记账需要保障的项目之一。一般专业正规的代账公司不仅本身具有赔付的能力,同时在保险公司也进行了保险,再出现问题的时候能够保证完全赔付,所以客户无须有这方面的担心。企业经营管理者本身可以不具备专业的财会知识,但不得不有相关的安全意识,并且能够找到正确的方式来弥补自身的短板才是创造利润的最好方式。
阅读全文>>
二〇二五年 第3号《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12月26日商务部第1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现予公布,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部 长 王文涛主 任 郑栅洁2025年5月12日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引导和促进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成品或半成品、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经营行为。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餐饮行业管理工作,制定政策规划,完善标准体系,开展监测分析,会同相关部门鼓励和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制止餐饮浪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安全管理,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和部门职责,加强对全国反食品浪费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每年分析评估食品浪费情况,整体部署反食品浪费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商务、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管理。第四条 国家支持餐饮业健康规范发展,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展大众化餐饮、社区餐饮、绿色健康餐饮,提升服务品质,创新消费场景,丰富餐饮供给。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餐饮服务经营者、行业协会、相关研究机构挖掘、传承传统餐饮文化,开展餐饮业发展研究,推进餐饮业与农业生产、食品加工、旅游休闲等产业联动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弘扬中华优秀餐饮文化。第六条 国家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提升数字化经营和管理能力,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和支持餐饮外卖平台与中小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资源共享与合作,为中小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服务。第七条 国家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行业协会制定餐饮领域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第八条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相关标准的推广实施。开展食品浪费监测,加强分析评估,每年向社会公布有关反食品浪费情况及监测评估结果,为国家机关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开展有关研究提供支持,接受社会监督。第九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经营管理、产品、服务等方面的标准。第十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第十一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经营管理中全面贯彻反食品浪费理念,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服务人员培训内容,减少食品食材过程损耗。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运用信息化手段分析用餐需求,对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进行科学管理,提高食材利用率。第十二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大厅、包间、餐桌等餐饮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对明显过量点餐的消费者进行提醒。第十三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提升餐饮供给质量,丰富供餐形式,合理配置小分量、多规格的主食、菜品、饮品等,可以通过在菜单上标注食品主要食材、分量、口味、建议消费人数等方式充实菜单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餐饮服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需要配备公勺公筷。鼓励提供分餐服务。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光盘行动”的消费者给予奖励,主动提醒消费者在餐后打包剩余食品,根据消费者需要提供打包服务。第十四条 提供团体用餐、宴席服务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按照防止食品浪费理念科学设计菜单,合理安排用餐流程和餐台数量,引导消费者根据用餐人数等因素合理订餐,允许消费者在约定时限内合理调整宴会套餐菜品,并由双方协商处理方案。提供自助餐服务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建立备餐评估和供餐巡视制度,在取餐区和用餐区分别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按需、适量、多次取餐,对有特殊食用要求的食品进行说明。餐饮服务经营者通过餐饮外卖平台或自有外卖信息系统提供服务的,应当在餐品浏览页面标注食品分量、规格或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主动提示引导消费者防止食品浪费。第十五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厨余垃圾源头减量义务,通过完善食材管理、改进烹饪工艺等方式减少厨余垃圾。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随意处理厨余垃圾,应按规定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收费标准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十六条 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向投诉者反馈处理结果。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餐饮业监测分析,配合有关部门或依据地方人民政府职责分工做好餐饮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可结合实际制定和实施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培育餐饮业发展促进平台。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和培育地方特色餐饮,加强地方特色餐饮宣传推广。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发现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重浪费食品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被约谈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立即整改。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二条 商务、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会同同级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制定有关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执法职责发生调整的,该相关执法职责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实施。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4号《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阅读全文>>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都会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在选择合适的发展道路上面,会走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申报之路,而现在很多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在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资料整理上面,接下来创业萤火小编就来为大家整理北京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请资料中经营管理部门填写情况,一起来看看吧!北京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请资料经营管理部分怎样填写根据北京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相关的申报通知可知,在其他专项条件中对于经营管理有所要求,企业需要拥有自主品牌,那么,申报材料中这一部分要如何填写呢?具体内容如下:备注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内容:一、企业经营管理概况。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等。二、企业主导产品情况。关键领域补短板,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情况;属于产业链供应链情况;知识产权积累和运用情况等。三、企业获得的省级以上的荣誉或称号情况等。四、是否属于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内企业。以上就是创业萤火小编整理的“北京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请资料经营管理部分怎样填写”内容,如果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相关详情,以及您的公司需要申请代办理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以及ICP许可证、版权专利等业务的,可以进入创业萤火官方平台了解详情,我们是专业的办理团队、拥有15年丰富经验,关于工商服务、商标服务、版权专利、财税服务、认证服务、资质许可、高新双软、人力资源等业务办理都可以进行了解、咨询。
阅读全文>>
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公司的很多事项决定权并没有进行专门的划归,例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抵押借款、捐赠等等经营管理事项,为了让这类没有专门划分决定权的事项决策得到科学性以及高效率的解决,在公司章程中需将公司经营管理权限进行分级,授予给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具体如何划分呢?接下来就和创业萤火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公司章程可将经营管理的权限分级授予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章程研究文本《徐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版)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资产抵(质)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一)股权投资、股权出售、资产置换、债权或债务重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上;2.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0%以上;4.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30%以上;5.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0%以上。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二)证券期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信托产品投资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交易关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3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具体规定审批权限。(四)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上;2.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0%以上。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5%-30%;2.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30%;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5%-30%。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具体规定审批权限。(五)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上;2.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0%以上。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六)租入(出)资产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上;2.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苏,以我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5%--30%;2.交易成交金额 (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30%的,由董事会审批批准,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具体规定审批权限。 (七)受(委)托经营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股东天会审议批准: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道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上;2.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0%以上。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八)资产抵(质)押资产抵(质)押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九)资产损失核销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资产损失核销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十)对外担保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对外担保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为同一对象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2.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3.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担保还应遵守本章程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十一)对外捐赠、赞助对外捐赠、赞助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外捐赠、赞助金额在100万元-5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具体规定审批权限。(十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十三)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5%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具体规定审教权限。上述交易审批权限既可单次使用,也可在连续 12个月内累计使用。累计计算的标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十四)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条第(一)款第3项、第5项,第(四)款第3项,第(五)款第3项,第(七)款第3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的,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公司豁免适用相关条款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十五)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免于按照本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类章程条款笔者查阅了近百家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其中存在少部分公司对股东会、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权的决策标准作了更加细致的规定,列举如下:《融安地产公司章程》(2016年6月)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决定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购买经营性土地、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抵押借款、捐赠的权限设定如下:(一)关于收购、出售资产的权限设定,在满足以下1-5条的情况下,董事会有权决定:1.收购、出售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下,并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2.收购、出售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3.收购、出售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4.收购、出售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5.收购、出售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交易金额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或5000万元以下;上述交易金额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购买经营性土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购买经营性土地(不含通过合作方式实质上取得土地经营权),涉及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下,由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先行参加土地投标或竞买活动,待竟拍成功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合作方式实质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审批权限参照公司对外投资权限执行。上述交易金额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四)对外担保公司所有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签署同意:对外担保行为符合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五)关联交易:1.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或就同一标的在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至5%之间的,应由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之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六)抵押借款审批公司(包括所属全资子公司)因经营需要进行融资而发生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的资产抵押借款事项。抵押金额以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抵押金额计算。(七)捐赠因公益事业需要,对外捐赠的资产数额(包括现金和实物)一年内累计不大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公司法和相关规定《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井、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六条第一款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专家分析《公司法》第三十七条与第四十六条均以列举的形式规定了股东会或董事会十一项法定职权,并以兜底条款的形式规定了股东会和董事会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其他职权。具体如下图所示:通过上表可知,《公司法》并没有将部分经营管理的决策权明确授予股东会或董事会,而是将该类事项的决策权的划归交由公司章程来自由约定,在该种情形下,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及效率,公司章程依据该类事项的重要程度、金额大小所占比重等因素,将上述经营管理权合理分配给股东会和董事会,以保证上述两机构职权范围的无缝对接。章程条款设计建议第一,公司章程对经营管理的决策事项进行细分,可以根据本案所研究章程的内容细分为: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购买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抵押借款、捐赠等事项;第二,公司章程依据各决策事项的重要程度、金额大小、所占比重等因素,将各类事项分出个轻重缓急,然后将各类事项进行量化区分,然后依次分配给股东会、董事会行使;第三,将上述各类事项进行分权后,在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内部,也根据决策事项重要性的不同,细分为一般决策事项及绝对多数决策事项。公司章程条款实例......董事会决定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购买经营性土地、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抵押借款、捐赠的权限设定如下:(一)关于收购、出售资产的权限设定,在满足以下1-5条的情况下,董事会有权决定:1.收购、出售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下,并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2.收购、出售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3.收购、出售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4.收购、出售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5.收购、出售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交易金额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或5000万元以下;上述交易金额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三)购买经营性土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购买经营性土地(不含通过合作方式实质上取得土地经营权),涉及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下,由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先行参加土地投标或竞买活动,待竞拍成功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合作方式实质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审批权限参照公司对外投资权限执行。上述交易金额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四)对外担保公司所有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签署同意;对外担保行为符合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五)关联交易:1.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或就同一标的在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300万元至 3000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至5%之间的,应由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之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六)抵押借款审批公司(包括所属全资子公司)因经营需要进行融资而发生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的资产抵押借款事项。抵押金额以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抵押金额计算。(七)捐赠因公益事业需要,对外捐赠的资产数额(包括现金和实物)一年内累计不大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注:该条款中的决策事项、决策事项的比重以及决策事项所要求的表决权要求,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于“公司章程可将经营管理的权限分级授予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如果还有其他不了解,或者需要进行公司注册的,可以关注创业萤火或者扫以下二维码进行更详细了解!创业萤火提供工商服务、商标服务、财税代账、ICP许可证等业务办理,创业萤火拥有15年丰富经验,受到广大公司的喜爱,是您找寻企业服务办理的不二选择!
阅读全文>>
在企业经营中,财税问题是重中之重。由于企业规模以及结构问题,很多企业可能没有专门的财务部门,即使有也不具备完善的资源配备。尤其是在人力资源方面匮乏。重庆代理记账可以提供相关的服务,这样能够节约企业的运营成本,每个月几百块钱的代理费要比请专业的会计人员便宜很多。目前在二线城市,一个专业的财会人员都需要三千元以上每月的工资,还不包括相应的福利,五险一金等。对于自主创业的小企业来说选择代账也更加的方便,甚至包括公司起步的注册等都可以交付给他们来完成。不过,这个与企业的资金运转,企业财务息息相关的工作必然需要代理记账公司具有专业的素质,企业也需要获得一些保障。第一,尽量选择实力强大的代理记账公司。在重庆代理记账公司中,需要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一般来说这类记账公司代理合作的企业也是比较多的。它的内部分工非常专业化,例如有专门进行会计分录的,有专门跑工商,跑税务的工作人员,他们对流程非常熟悉,办事效率也快,关键是能够保证不出差错。这样的代理记账公司即使是在临时有事情的时候也能很快为你提供准确的帮助。这是保障之一。第二,有些企业可能不设置专业的财务部门,不请会计人员的原因是害怕人员不稳定,其中出现一些信息泄露的问题。其实这也是目前代理记账会予以的保障。他们有专业的网络团队,能够保证用户的信息进行严密的保存。并且其内部的工作人员都是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能够保证企业的信息安全。这也是大家会选择代账的原因之一。第三,在寻求重庆代理记账帮助的客户中,有一类客户会有这样的担心:如果因为代理记账的错误造成了企业的经济损失,例如在纳税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受到处罚等,这样的财产损失如何解决?这也是目前代理记账需要保障的项目之一。一般专业正规的代账公司不仅本身具有赔付的能力,同时在保险公司也进行了保险,再出现问题的时候能够保证完全赔付,所以客户无须有这方面的担心。企业经营管理者本身可以不具备专业的财会知识,但不得不有相关的安全意识,并且能够找到正确的方式来弥补自身的短板才是创造利润的最好方式。
阅读全文>>
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公司的很多事项决定权并没有进行专门的划归,例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抵押借款、捐赠等等经营管理事项,为了让这类没有专门划分决定权的事项决策得到科学性以及高效率的解决,在公司章程中需将公司经营管理权限进行分级,授予给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具体如何划分呢?接下来就和创业萤火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公司章程可将经营管理的权限分级授予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章程研究文本《徐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版)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资产抵(质)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一)股权投资、股权出售、资产置换、债权或债务重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上;2.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0%以上;4.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30%以上;5.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0%以上。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二)证券期货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信托产品投资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交易关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30%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具体规定审批权限。(四)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上;2.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0%以上。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5%-30%;2.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30%;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5%-30%。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具体规定审批权限。(五)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上;2.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0%以上。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六)租入(出)资产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上;2.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苏,以我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5%--30%;2.交易成交金额 (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30%的,由董事会审批批准,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具体规定审批权限。 (七)受(委)托经营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股东天会审议批准: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占公司最道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30%以上;2.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0%以上。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八)资产抵(质)押资产抵(质)押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九)资产损失核销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资产损失核销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十)对外担保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对外担保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为同一对象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2.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3.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担保还应遵守本章程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十一)对外捐赠、赞助对外捐赠、赞助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外捐赠、赞助金额在100万元-500万元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具体规定审批权限。(十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的,由股东大会批准。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十三)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5%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公司《总裁工作细则》具体规定审教权限。上述交易审批权限既可单次使用,也可在连续 12个月内累计使用。累计计算的标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十四)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条第(一)款第3项、第5项,第(四)款第3项,第(五)款第3项,第(七)款第3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的,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公司豁免适用相关条款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十五)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免于按照本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类章程条款笔者查阅了近百家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其中存在少部分公司对股东会、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权的决策标准作了更加细致的规定,列举如下:《融安地产公司章程》(2016年6月)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决定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购买经营性土地、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抵押借款、捐赠的权限设定如下:(一)关于收购、出售资产的权限设定,在满足以下1-5条的情况下,董事会有权决定:1.收购、出售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下,并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2.收购、出售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3.收购、出售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4.收购、出售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5.收购、出售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交易金额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或5000万元以下;上述交易金额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购买经营性土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购买经营性土地(不含通过合作方式实质上取得土地经营权),涉及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下,由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先行参加土地投标或竞买活动,待竟拍成功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合作方式实质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审批权限参照公司对外投资权限执行。上述交易金额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四)对外担保公司所有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签署同意:对外担保行为符合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五)关联交易:1.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或就同一标的在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至5%之间的,应由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之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六)抵押借款审批公司(包括所属全资子公司)因经营需要进行融资而发生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的资产抵押借款事项。抵押金额以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抵押金额计算。(七)捐赠因公益事业需要,对外捐赠的资产数额(包括现金和实物)一年内累计不大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公司法和相关规定《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井、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六条第一款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专家分析《公司法》第三十七条与第四十六条均以列举的形式规定了股东会或董事会十一项法定职权,并以兜底条款的形式规定了股东会和董事会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其他职权。具体如下图所示:通过上表可知,《公司法》并没有将部分经营管理的决策权明确授予股东会或董事会,而是将该类事项的决策权的划归交由公司章程来自由约定,在该种情形下,为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及效率,公司章程依据该类事项的重要程度、金额大小所占比重等因素,将上述经营管理权合理分配给股东会和董事会,以保证上述两机构职权范围的无缝对接。章程条款设计建议第一,公司章程对经营管理的决策事项进行细分,可以根据本案所研究章程的内容细分为: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购买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抵押借款、捐赠等事项;第二,公司章程依据各决策事项的重要程度、金额大小、所占比重等因素,将各类事项分出个轻重缓急,然后将各类事项进行量化区分,然后依次分配给股东会、董事会行使;第三,将上述各类事项进行分权后,在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内部,也根据决策事项重要性的不同,细分为一般决策事项及绝对多数决策事项。公司章程条款实例......董事会决定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购买经营性土地、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抵押借款、捐赠的权限设定如下:(一)关于收购、出售资产的权限设定,在满足以下1-5条的情况下,董事会有权决定:1.收购、出售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下,并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2.收购、出售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3.收购、出售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4.收购、出售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5.收购、出售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交易金额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下,或5000万元以下;上述交易金额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三)购买经营性土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购买经营性土地(不含通过合作方式实质上取得土地经营权),涉及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下,由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先行参加土地投标或竞买活动,待竞拍成功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通过合作方式实质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审批权限参照公司对外投资权限执行。上述交易金额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四)对外担保公司所有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签署同意;对外担保行为符合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五)关联交易:1.公司与关联法人达成的关联交易总额或就同一标的在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300万元至 3000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至5%之间的,应由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公司独立董事认可之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六)抵押借款审批公司(包括所属全资子公司)因经营需要进行融资而发生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的资产抵押借款事项。抵押金额以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抵押金额计算。(七)捐赠因公益事业需要,对外捐赠的资产数额(包括现金和实物)一年内累计不大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注:该条款中的决策事项、决策事项的比重以及决策事项所要求的表决权要求,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于“公司章程可将经营管理的权限分级授予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如果还有其他不了解,或者需要进行公司注册的,可以关注创业萤火或者扫以下二维码进行更详细了解!创业萤火提供工商服务、商标服务、财税代账、ICP许可证等业务办理,创业萤火拥有15年丰富经验,受到广大公司的喜爱,是您找寻企业服务办理的不二选择!
阅读全文>>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都会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在选择合适的发展道路上面,会走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申报之路,而现在很多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在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资料整理上面,接下来创业萤火小编就来为大家整理北京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请资料中经营管理部门填写情况,一起来看看吧!北京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请资料经营管理部分怎样填写根据北京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相关的申报通知可知,在其他专项条件中对于经营管理有所要求,企业需要拥有自主品牌,那么,申报材料中这一部分要如何填写呢?具体内容如下:备注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内容:一、企业经营管理概况。从事细分领域及从业时间,企业在细分领域的地位,企业经营战略等。二、企业主导产品情况。关键领域补短板,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情况;属于产业链供应链情况;知识产权积累和运用情况等。三、企业获得的省级以上的荣誉或称号情况等。四、是否属于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内企业。以上就是创业萤火小编整理的“北京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请资料经营管理部分怎样填写”内容,如果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相关详情,以及您的公司需要申请代办理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以及ICP许可证、版权专利等业务的,可以进入创业萤火官方平台了解详情,我们是专业的办理团队、拥有15年丰富经验,关于工商服务、商标服务、版权专利、财税服务、认证服务、资质许可、高新双软、人力资源等业务办理都可以进行了解、咨询。
阅读全文>>
  国家对于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是有一定的评审要求的,只要在达到一定要求和标准之后才能予以评定,所以大家就要对这方面有一定的了解。下面就让创业萤火小编对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经营管理有哪些要求进行一定的介绍,希望能为你解疑答惑。  一、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经营管理有哪些要求  (1)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如5S管理、卓越绩效管理、ERP、CRM、SCM等。  (2)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获得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1项以上。  (3)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4)企业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评测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评审的指标  申报企业准备好材料,交由市工信局进行初核,并推荐至工信部参与终审,初核指标指标类别:  1、必备指标4项,缺一不可:  (1)注册满3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获得当地省、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参评企业需未获得过工信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  (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  (4)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2、可选指标10项,至少6项符合:  (1)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  (2)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截至2019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  (4)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5)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6)企业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特色称号(称号名称参照附件2:申报书第五部分第三条内容)。  (7)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9)拥有自主品牌。  (10)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相信大家看完上面的介绍应该知道,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经营管理要求是比较严苛的,比如说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等等条件。以上就是创业萤火小编整理的关于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经营管理有哪些要求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不懂比如说代理记账、工商服务以及版权专利等问题,可以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添加查询,希望能帮到你。
阅读全文>>
首先,明确有管辖权的法院至关重要。通常来说,要么是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拥有管辖权,要么是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接着,精心准备起诉状。需详细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清晰列出诉讼请求,像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以及赔偿相应损失等。同时,要在事实与理由部分详细阐述侵权行为是如何侵犯了经营管理权等具体情况。之后,要全力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能够证明自身享有经营管理权的各种凭证,以及能证实侵权行为存在的证据,像侵权行为发生的详细记录、相关证人的证言等。然后,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提交给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缴纳诉讼费。缴费完成后,案件便进入审理程序,法院会合理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在庭审中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最终,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阅读全文>>
公司治理包括哪些方面(1)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维护股东的权利;(2)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确保包括小股东和外国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受到平等的待遇;如果股东的权利受到损害,他们应有机会得到补偿;(3)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且鼓励公司和利益相关者为创造财富和工作机会以及为保持企业财务健全而积极地进行合作;(4)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当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5)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阅读全文>>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纳税人维护合法权益、争取减免处罚的关键法律救济途径。据统计,2023年全国税务系统听证案件中,约35%的纳税人通过有效抗辩实现罚款金额调减或免于处罚。本文结合《行政处罚法》(2023年修订)及《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系统梳理听证程序要点与实务策略,为企业提供危机应对指南。一、听证程序的启动条件与法律依据1. 听证适用情形法定触发:税务机关拟作出 1万元以上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财物价值超10万元、 吊销税务行政许可 三类处罚决定;例外排除:适用简易程序(个人罚款50元以下、企业罚款1000元以下)或当事人放弃听证权的案件。2. 程序启动三环节环节 时限要求 关键动作告知 处罚前至少5日 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申请 收到告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 提交书面听证申请书组织 收到申请后15日内 税务机关确定时间地点并通知(依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48条)二、听证程序的核心战场:证据攻防与法律适用1. 证据质证策略证据链完整性挑战:要求税务机关出示完整的证据链,例如在虚开发票案件中,需同时提供 资金回流凭证、 虚假物流单据、 涉案人员笔录 的关联性证明;取证程序合法性抗辩:针对未出示检查通知书、单人执法、超期取证等程序违法问题,援引《行政诉讼法》第43条主张证据无效;第三方证据引入:提交银行流水、仓储记录等第三方证据,推翻税务机关单方结论。2. 法律适用争议焦点主观过错认定:援引《行政处罚法》第33条“首违不罚”原则,证明企业系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自由裁量权限制:依据《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同类违法行为罚款幅度不得高于基准30%;政策溯及力抗辩:如违法行为发生在新政出台前,主张适用旧法从轻处罚(如某再生资源企业利用财税〔2020〕40号文追溯适用)。三、减免处罚的四大法定情形与举证要点减免类型 法律依据 举证要点不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33条 首次违法证明、主动改正证据从轻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第9条 配合检查记录、补税凭证减轻处罚 《刑法》第67条(行刑衔接) 自查报告、消除危害后果证明免予处罚 《税收征管法》第88条 行政复议/诉讼胜诉法律文书典型案例:某科技公司因取得虚开发票被处1.5倍罚款(应补税款200万元×1.5=300万元)。听证中提交以下证据:向开票方追偿的民事调解书(证明非主观故意);自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银行回单;引入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虚开风险排查报告》。结果:罚款倍数降至0.8倍,减轻处罚160万元。四、听证程序实务操作指南1. 听证前准备清单资料调阅:申请复制稽查案卷(重点查阅《税务稽查报告》《询问笔录》);专业团队组建:至少包括税务律师(法律程序把控)、注册会计师(数据复核)、行业专家(技术问题解释);模拟听证:针对《处罚告知书》列明的事实,预设税务机关质询问题并演练应答。2. 听证现场应对技巧程序异议优先:对主持人资格(需非本案调查人员)、旁听人员身份提出审查;焦点问题引导:将争议集中于1-2个可推翻的关键事实(如虚开发票的“资金回流”是否闭环);情感化陈述:通过企业社会贡献(就业、创新)、疫情影响等争取自由裁量空间。3. 听证后跟进策略听证笔录补正:当场核对笔录,对表述不清处要求修正并签字确认;补充证据提交:在听证结束前申请提交新证据的延期权限(通常不超过5日);复议诉讼衔接:若维持处罚决定,在60日内启动行政复议(必经程序)或6个月内直接诉讼。五、听证程序升级趋势与应对建议1. 数字化变革影响在线听证普及:长三角地区已试点“云听证”系统,需提前测试网络环境与电子证据展示效果;大数据证据运用:税务机关可能出示金税系统预警记录、上下游企业关联图谱等新型证据;区块链存证:企业可通过至信链等平台固化电子证据(时间戳、哈希值)。2. 合规建议建立稽查应对手册:明确各部门在证据收集、数据归集中的职责;购买税务合规保险:覆盖听证程序律师费、滞纳金等经济损失;开展听证沙盘演练:每年度模拟稽查场景,提升应急响应能力。结语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平衡征管权力与纳税人权利的重要制度设计。企业需把握三个核心原则:程序正义优先:充分利用听证权倒逼税务机关规范执法;技术证据并重:构建“法律+税务+技术”复合型抗辩体系;梯次救济衔接:将听证作为行政复议、诉讼的证据准备阶段。建议企业设立常设税务争议应对小组,在收到《稽查通知书》的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唯有将听证程序转化为税收合规升级的契机,方能在日益强化的税收监管中行稳致远。
阅读全文>>
随着企业业务规模的扩大,跨区域经营成为许多公司实现增长的重要战略。然而,不同地区的政策差异、复杂的备案流程以及合规管理风险,往往让企业面临挑战。本文从分机构注册流程、备案实操要点及合规管理策略三个维度,为企业提供可落地的指导建议。一、跨区域经营备案的核心逻辑根据《公司法》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等)需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完成税务、社保等登记。未备案或备案不完整的企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限制经营资格。因此,跨区域经营备案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企业规避风险、保障业务连续性的基础。二、分机构注册的实操步骤1. 前期调研与材料准备政策调研:通过地方政府官网、政务热线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了解目标地区的行业准入限制(如金融、教育等特殊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如地方财政返还比例)及用工合规要求。材料清单:包括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章程修正案(需明确分支机构权限)、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等。部分地区要求提供总公司近一年的审计报告。2. 名称核准与工商登记分支机构名称需符合“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办事处”的格式(如“XX科技(上海)分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政务平台提交材料,完成工商登记。部分地区支持全程电子化办理,审核周期约3-5个工作日。3. 税务与社保登记分支机构需在30日内向属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选择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模式。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需单独申报纳税,非独立核算机构通常由总公司汇总缴纳。在属地社保局开设账户,为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注意部分城市(如北京、上海)要求分支机构实际用工需在当地参保。4. 银行开户与印章备案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材料开立银行账户,部分银行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核验。公章、财务章需在公安部门备案,部分地区要求分支机构负责人亲自办理。三、合规管理的关键要点1. 构建动态合规体系设立合规专员:由总部法务或风控部门牵头,定期更新各地政策变动清单(如环保标准、数据安全要求等),并通过内部培训传递至分支机构。合同管理:分支机构对外签订的合同需经总部审核,避免越权签署导致法律纠纷。2. 财务与税务风险防控资金管控:对分支机构实行预算管理制度,限制单笔资金支出权限,避免资金挪用。税务稽查应对:重点关注跨地区交易的增值税抵扣、关联交易定价(如适用TP规则)等高风险领域,定期开展税务健康检查。3. 劳动用工合规遵守属地用工政策,如上海市要求企业为外地户籍员工缴纳社保满5年方可购房,需提前规划员工福利方案。避免“假外包、真派遣”等用工形式,防止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而承担连带责任。4. 数据与隐私保护分支机构若涉及用户数据采集(如零售、互联网行业),需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确保数据存储、传输符合属地监管规定。例如,在欧盟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需满足GDPR合规要求。四、典型案例与常见问题案例1:备案材料疏漏导致经营受限某科技公司在深圳设立分公司时,因章程未明确分支机构经营范围,被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补充材料,导致业务推迟2个月启动。解决方案:提前与审批部门沟通材料细节,或委托专业代理机构预审材料。案例2:税务核算模式选择失误某制造企业将上海分公司设为“非独立核算”,但因当地要求独立纳税,导致补缴税款及滞纳金50万元。解决方案:在税务登记前咨询属地税务机关,明确核算模式要求。常见问题Q: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A: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可被列为诉讼主体。Q:跨区域经营是否必须设立实体机构?A:若仅开展短期业务(如项目制合作),可选择“异地经营备案”模式,无需注册分支机构,但需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五、总结跨区域经营备案与合规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企业需将“合规前置”思维贯穿全流程:从注册阶段的政策适配,到运营期的动态监控,再到风险事件的快速响应。随着数字化政务的普及,建议企业利用“一网通办”等平台提升效率,同时借助专业服务机构降低试错成本,真正实现“跨区域扩张”与“合规经营”的双重目标。
阅读全文>>
一、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要钱吗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的税务问题,需分情况来看:1.无偿转移:这种情况下可能涉及多种税。增值税方面,若转移的是动产,一般要视同销售来处理,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例如,公司将生产设备无偿转移给个人,就需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要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将其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有偿转移且价格合理:通常需按照市场价格计算纳税。比如,以市场公允价格将车辆卖给个人,按交易金额计算缴纳相关税费。此外,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在税收政策上存在差异。像房产等不动产的转移,其税收规定和动产是不一样的。总之,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是否要交税,取决于转移方式、资产类型等因素。为确保合规纳税,建议向专业税务顾问咨询,或者向税务机关详细了解相关规定。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主体、隶属关系、报酬支付方式以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且可通过多种证据来证明具体关系。1、主体方面:劳动关系主体限定严格,用人单位有特定范围,劳动者需符合法定条件;劳务关系主体更为宽泛,法人、自然人等均可构成。2、隶属关系: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需遵守规章制度;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主体,劳务提供者相对独立,按约定完成任务即可。3、报酬支付:劳动关系工资按月支付,有法定标准;劳务关系报酬支付方式和金额更灵活,无最低工资限制。4、福利待遇: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提供多种福利;劳务关系中接受劳务方一般无缴纳社保法定义务,福利可约定。在实际中,若对自身所处关系存疑或涉及相关纠纷,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判断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怎么证明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想要证实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可从这些要点入手:1.主体角度:劳务关系中,双方主体类型多样,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可;而劳动关系则明确一方是用人单位(包括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另一方是作为自然人的劳动者。2.隶属关系层面:劳务关系里,双方地位平等,是民事主体关系,不存在谁管谁的情况;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得听从用人单位安排,遵守单位规章制度。3.报酬支付方面:劳务关系报酬支付较灵活,可能一次性、按阶段或任务来付,没固定规律;劳动关系工资一般有固定周期,像按月发放。4.工作时长特性:劳务关系多是临时、短期的工作安排;劳动关系相对稳定、持续。收集证据可关注劳务合同、工作独立性证据及报酬支付形式等。当探讨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要钱吗这一问题时,我们要知道这其中不仅涉及是否收费,还有不少关联要点。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除了可能产生税费,比如增值税、印花税等,具体税额依资产性质、价值等因素而定。同时,手续办理过程也有诸多讲究,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像房产、车辆等,转移手续差异较大。若操作不当,还可能引发法律风险。要是你对公司固定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的税费计算、手续办理流程等仍有疑问,赶紧获取专业准确的解答。
阅读全文>>
一、自然人独资公司利润怎么转到个人1.对于自然人独资公司而言,将利润转到个人名下,主要有以下一些合法的方式。2.其一,分红途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把税后的利润以分红的形式转到股东的个人账户中。不过,在此过程中,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利润转移方式,但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执行。3.其二,若公司与股东之间存在合理的借款关系,并且有明确的还款计划等相关约定,那么可以按照借款来处理。然而,必须要注意借款的合理性以及税务规定,防止被认定为是变相的分红行为,从而需要补缴税款。4.总之,在进行利润转移操作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税收法规,确保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因违规行为而给公司和股东带来税务风险以及法律责任。二、自然人独资是有限责任吗自然人独资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定形式。在这类公司中,仅有一个自然人作为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关键特征在于,股东只需依据其出资额来对公司承担责任,而公司则以自身的全部资产来对债务负责。这就表明,倘若公司遭遇债务等状况,股东仅仅需以在公司的出资额度为限来承担责任,不会波及到股东的其他个人财产。通常来讲,自然人独资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然而,若出现法律所规定的特殊情形,比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等情况时,股东或许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三、自然人独资离婚怎么办理离婚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类。①协议离婚:这要求双方都出于自愿,并且要在财产分割(如房产、存款等)、债务承担(包括企业债务等)以及子女抚养(孩子的生活、教育等)等诸多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②诉讼离婚:由一方提出起诉,法院会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决。在财产方面,对于自然人独资企业,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需要分割,通常会按照出资比例等因素来确定各自的份额。债务处理上,若独资企业的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那就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共同承担;要是仅用于企业经营且与家庭无关,就由企业自行承担。企业变更方面,若一方获得企业所有权,就需要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等相关的变更手续。子女抚养则要根据子女的利益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探视权等事宜。办理离婚手续时,咨询专业律师能更好地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探讨自然人独资公司利润怎么转到个人这一问题时,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利润转移后可能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问题,不同的转移方式对应的税率和税务处理有别,合规纳税能避免后续税务风险。另外,从公司财务规范角度,利润转移的凭证、账目记录必须清晰准确,以应对可能的审计等情况。若您在自然人独资公司利润转到个人的过程中,对税务处理、财务规范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烦恼,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阅读全文>>
一、分居期间投资失败算转移财产吗在分居这段时间里,投资失败通常是不能算作转移财产的。所谓转移财产,一般是在离婚这类情形下,有一方故意把夫妻共同的财产转移到别的地方去,这是为了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而投资失败那可是很正常的经济活动,就算投资不顺利让财产变少了,也不能随随便便就说这是转移财产。不过,如果在分居期间,有一方做出了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就像偷偷地把共同财产变卖掉,或者无缘无故地送给别人之类的,并且这种行为使得另一方在离婚的时候遭受了损失,那另一方就可以在离婚诉讼当中主张对方的这种行为是无效的,还可以要求重新去分割财产。所以,可不能简简单单地看到分居期间投资失败就认定是转移财产,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然后再做出判断和处理,可不能乱下结论。二、分居时处置其他资产也算转移财产吗判断分居时处置其他资产是否属于转移财产,关键在于处置行为是否具有不正当目的。若一方为了在后续离婚等财产分割时多得财产,恶意将资产无偿转让给他人、以不合理低价转让等,损害另一方财产权益,这种处置资产行为可认定为转移财产。比如,将夫妻共同名下车辆低价卖给亲属,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意图减少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就属于转移财产。但如果是基于合理的生活需要、正常的经营活动等正当理由处置资产,比如为支付分居期间孩子学费、偿还合法债务等正常开支而出售资产,一般不认定为转移财产。在实际认定中,需结合具体证据,包括处置资产的时间、价格、用途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若涉及争议,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三、分居时隐匿投资亏损算财产转移行为吗一般情况下,单纯的投资亏损不属于财产转移行为。财产转移通常是指一方故意将夫妻共同财产通过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等方式,使其脱离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目的是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侵害另一方权益。若在分居期间只是正常投资经营,因市场风险等客观因素导致亏损,不存在故意将财产不正当转移的主观意图和行为,不算财产转移。但如果一方为了减少夫妻共同财产份额,故意恶意投资导致亏损,或者表面是投资亏损,实则将资金转移到其他秘密账户等不正当途径,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财产转移。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少分或不分财产。若发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当探讨分居期间投资失败算转移财产吗这一问题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需要关注。投资失败若有合理的商业逻辑和真实交易记录,通常不算转移财产,但若是以投资失败为幌子,将夫妻共同财产暗中转移给他人,则另当别论。此外,即使认定不属于转移财产,在后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投资失败导致的财产减少情况又该如何在分割中合理考量呢?这都是复杂的问题。要是您对分居期间投资失败的认定标准、财产分割受其影响的具体规则等还有疑问,赶快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阅读全文>>
一、两人共同经营共同出资如何分配当两人一起经营并且一起出资时,分配的办法通常可以依据双方的约定来明确。要是有书面的协议,就应该按照协议的约定来执行,协议能够清楚地表明各个出资比例所对应的利润分配比例等内容。要是没有书面协议,一般就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也就是用各自的出资占总出资的比例来确定在利润或者亏损中所占的份额。比如,甲出资60万,乙出资40万,总出资是100万,那么在分配利润的时候,甲可以拿到60%,乙拿到40%。如果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亏损,也按照这个比例来承担。不过,实际的分配方式也可以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调整,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可以。二、两人共同经营出资的债务怎样分担如果两人共同经营,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合伙关系。对于合伙经营产生的债务,由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规定,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合伙合同关于利润分配的约定分配;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对于债务分担,先以合伙财产清偿债务。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合伙人需按上述利润分配的规则分担债务。当然,合伙人内部可以自行约定债务分担比例,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外部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合伙人承担全部债务,承担了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债务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三、两人共同经营出资的债务如何承担如果两人共同经营,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视为合伙关系。对于合伙期间产生的债务,由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被要求清偿的合伙人不能拒绝。之后,合伙人内部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或约定来分担债务。如果当初对债务分担比例有明确书面约定,就依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通常按照出资比例分担。出资多的合伙人承担的债务份额相对较多。当某一合伙人清偿的债务超过其按约定或出资比例应承担的部分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要求其他合伙人补足其应承担的份额。总之,对外连带,对内按约定或出资比例分担是处理此类债务的一般原则。当探讨两人共同经营共同出资如何分配这一问题时,其实还有不少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比如在利润分配之外,若后续有一方想要退出经营,其出资该如何退还,是按初始出资额还是要考虑经营期间的资产增值或贬值等情况。而且当共同经营出现亏损时,债务又该如何分担。这些都是在共同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要问题。要是你在两人共同经营共同出资分配方面,以及上述提到的退出机制、债务分担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迟疑,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阅读全文>>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Copyright 2021 yinghuod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0017053号-1
安徽萤火点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栢悦中心2412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1-63844003举报邮箱: jubao@yinghuod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