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国公司法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2、通过公司章程;3、选举董事会成员;4、选举监事会成员;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7、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
我国
公司法
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2、通过
公司章程
;
3、选举董事会成员;
4、选举监事会成员;
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7、发生
不可抗力
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
公司设立
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