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我国公司法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2、通过公司章程;3、选举董事会成员;4、选举监事会成员;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7、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
我国 公司法 规定,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2、通过 公司章程 ;
3、选举董事会成员;
4、选举监事会成员;
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7、发生 不可抗力 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 公司设立 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