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遵循《公司法》及地方性法规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将最新设立流程梳理如下:
在深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遵循《公司法》及地方性法规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现将最新设立流程梳理如下:
一、设立前核心准备
(一)发起人资格确认
人数要求:发起人需为2-200人,其中半数以上需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若为国有企业改制,发起人可少于5人但须采用募集设立方式。
资格审查:自然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特殊主体(如公务员、失信被执行人)禁止担任发起人。
(二)注册资本规划
最低限额:依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500万元人民币。特定行业(如金融、劳务派遣)需符合行业法规更高要求。
出资方式:可采取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其中非货币资产需经评估机构验资,货币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经营场所落实
地址类型:可选择实际办公地址或挂靠地址。挂靠地址需经工商备案,需提供场地使用证明、租赁合同或挂靠协议。
行业准入:涉及特殊行业(如餐饮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需确保地址符合行业准入标准。
二、设立核心流程
(一)名称预先核准(1个工作日)
名称构成:采用"深圳市+字号+行业+股份有限公司"格式,需准备3-5个备选名称。
线上申报: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提交,系统自动核验重名率。
特别提示:名称含"中国""中华"等字样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
(二)章程制定与认购股份
章程内容:需载明公司经营范围、股份总数、股东权利义务、组织机构设置等核心条款,募集设立需经创立大会审议通过。
股份认购:
发起设立:发起人需认购全部股份,首次出资不低于20%,剩余部分自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
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比例不得低于35%,其余股份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向社会公开募集。
(三)行政审批与登记(5-7个工作日)
材料清单: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署)
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章程
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挂靠协议)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审批流程:
线上提交: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全程电子化申报
线下提交:至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商事登记窗口办理
审核通过后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三、设立后必要事项
(一)印章刻制与备案(1个工作日)
印章种类:需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章,发票章按需刻制。
备案要求:持营业执照至公安机关指定刻章点办理,同步完成印章备案。
(二)银行开户(3-5个工作日)
账户类型: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
特别提示:部分银行要求实地核查经营场所,建议提前预约并确认开户要求。
(三)税务登记与申报(30日内)
税务报道:通过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完成税务信息确认,核定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发票申领:按经营需求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首次领用需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
(四)社保公积金开户(15日内)
社保登记: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办理企业参保登记。
公积金开户: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缴存登记。
四、特殊情形处理
(一)前置审批行业
涉及金融、教育、医疗等28类行业需先取得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例如:
医疗器械经营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劳务派遣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二)外资企业设立
准入管理: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行业需经商务部门审批。
材料差异:需额外提供外方主体资格公证认证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五、合规建议
注册资本规划:建议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设定,避免虚高注册资本带来的出资压力。
地址合规性:使用挂靠地址需选择具备红本租赁凭证的合规服务商。
税务风险防控:成立后次月需完成首次纳税申报,即使未经营也需零申报。
年度维护: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成工商年报公示。
本文综合2025年最新政策要求编写,具体办理时建议通过"i深圳"APP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取实时办事指南,确保流程合规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