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经典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底,张三违法取得冒用他人身份设立的空壳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数据资料,利用空壳公司在税务局网站上申领普通发票,再根据客户的需求虚开发票非法获利。
2018年9月,民警将张三当场抓获,并从其办公室内查获已虚开发票4张、空白发票1194份、卷发票44卷(每卷100份发票,合计4400份)以及他人身份证125张、公司印章234枚、公司营业执照151份、税控盘55个等作案工具一批。
经统计确认:张三掌控的公司资料中,一共有60户有开发票记录,总计向外虚开发票11439份,总开发票金额人民币133772376元,总税额为人民币4019475.57元。
【法院观点】
张三漠视我国法律,虚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十分严重,行为应认定为虚开发票罪。
张三为实行虚开发票违法犯罪,向他人购入空壳公司数据资料,包括身份证件等,行为另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第三款关于买卖身份证件罪的规定,但是因为该行为归属于牵连行为,依刑法理论,应从一重处,即应在认定犯虚开发票罪一罪的基础之上从重处罚。
【判决结果】
张三犯虚开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二、什么是虚开发票罪?
虚开发票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恶劣的行为。
三、哪些情形构成虚开发票罪?
1、虚开发票100份以上的或者虚开金额40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5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又虚开发票的;
3、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况。
四、虚开发票罪怎么判刑?
1、情节恶劣的,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判罚金;
2、情节十分严重的,判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判罚金。
(典型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粤0303刑初5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