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设立分公司的好处1、分公司便于经营管理,财务制度的要求简单。
2、分公司承担的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有总公司合并缴纳。分公司经营初期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需要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的变动,不必承担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