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股东大会的人是谁?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5-05-17 13:33:59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股东大会的发起人通常是董事会。而股东大会的会议则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主持。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股东大会的发起人通常是董事会。而股东大会的会议则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股东大会的发起人通常是董事会。而股东大会的会议则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主持。且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 事 会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 如 何 分 工 ?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时,应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如果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另外,《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分散投给数名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应制定具体的投票办法,并在选举董事前通知全体股东。

在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分工后,董事会成员应按照董事会的决议履行职责。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应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方可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行使表决权。

综上所述,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时,应明确董事长、副董事长和半数以上董事的分工,并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以上是关于《公司法》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规定的概述。根据最新修订,《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的发起人通常是董事会,而董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则由董事长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由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而如果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权,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累积投票制和股东大会召开的规定。在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分工后,董事会成员应按照董事会的决议履行职责。同时,《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应有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方可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行使表决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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