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这些内容: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这些内容: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4、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5、修改公司章程等等。
股东大会决议事项有哪些
1、下列事项须於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2)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3)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4)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5)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特别决议采纳以外的其他事项。
2、下列事项在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本公司增减股本和发行任何类别股份、认股权证和其他类似证券;
2)发行本公司债券;
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4)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被认为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且要以特别决议采纳的其他事项。
公司决定开发某些项目之前,总该召开股东大会,要尊重一下各位股东的知情权和表决权,如果大多数股东对企业决定开发的这个项目存在着异议,经过几次讨论都不同意的话,企业是不能单独的开发这个项目的。股东会议决议书的写法大都如此。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