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决定和决议的过程可以分为明确问题、了解情况、制定方案和行动计划四个步骤。分立协议的签署需要满足明
做出决定和决议的过程可以分为明确问题、了解情况、制定方案和行动计划四个步骤。分立协议的签署需要满足明确的协议内容、时间和地点,以及明确的签署方式。在公司分立后,各公司代表需根据股东会决议,就资产分割、债权债务的分担、股权安排等事项及其具体实施办法达成一致协议,并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
(1)做出决定和决议的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需要明确问题的本质和背景,以便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其次,需要充分了解各方面的情况和意见,以便做出合理的决策;最后,需要制定具体的方案和行动计划,以便实现决策和决议的目标。
(2)分立协议的签署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需要有明确的协议内容和目的,以便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其次,需要有明确的签署时间和地点,以便双方能够按时完成签署;最后,需要有明确的签署方式,以便双方能够确认签署结果。公司分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由分立后的各公司的代表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就资产分割、债权债务的分担、股权安排等事项及其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达成一致协议。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进行财产分割。(四)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
通知与公告债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债权人可以按照债务人的营业场所、住所、经常居住地送达债权文书。如果债务人没有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则可以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送达。同时,如果债权人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送达债权文书,并可以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
决定和决议需要经过明确问题、充分了解情况、制定方案和行动计划等步骤,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分立协议的签署也需要满足明确的协议内容、签署时间和地点等条件。在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等方面,债权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送达债权文书,并可以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强制执行。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公司分立之后债权债务的承受问题: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