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公司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的员工有权因薪酬、职位、福利等因素而自由选择留下。如果员工选择
根据《劳动法》,公司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的员工有权因薪酬、职位、福利等因素而自由选择留下。如果员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补偿。补偿员工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1。现金支付形式的现金支付形式要求企业以现金支付给员工作为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对于现金流充裕的企业来说,这种方式是可以接受的,是一次性解决的,没有给改制后的企业留下任何后遗症。但这种方式会大大侵占企业的资金流,降低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使企业容易陷入危机。2、股权支付形式股权支付形式是通过经济补偿直接将企业的净资产落实到每个员工身上。企业重组后,形成员工在重组后占有的股权。
公司合并的特征
公司合并的法律特征是:1.公司合并是公司之间“合二为一”或“合多为一”的法律行为,因此,合并必须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的存在为前提。2.公司的合并是基于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公司的合并是基于公司订立协议产生,该协议一般是由公司各方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就公司有关合并事宜所达成的。故而合并作为一种民事行为,其当事人是公司本身,而非公司股东。公司合并的两种形式: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