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一般要按下列标准予以判刑: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一般要按下列标准予以判刑: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若是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则应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判按照个人犯罪的相关规定判刑。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是什么情况
我国的刑法对滥用管理公司以及证券职权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概念通常是,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手段,让不符合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并且予以批准或登记,导致公私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