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详情A公司是公司注册讨论了如何变更公司的注册地址。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防水材料的购销,是有税率的一般
简介详情
A公司是
讨论了如何变更公司的注册地址。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防水材料的购销,是有税率的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有群众举报称,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的一批防水材料以支票结算,甲公司在取得贷款后未入账,未确认收入,存在偷税漏税问题。接到举报后,稽查行政机关立即进行了税务检查。
发现A公司偷税行为属实,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违法行为属实。鉴于上述违法行为,检查人员获得了以下主要证实:
1.查看A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获得的询问(调查结果);
2.a公司的主要收入、主要生产成本和库存商品明细账函;
3.A公司对上述违法行为的真实说明;
4.A公司的出库单和详细的生产成本函;
5.甲公司如何更改注册地址报税表等?
除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外,鉴于单位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税务检查行政机关拟根据《中华民国税赋征收法规》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篡改、隐匿、毁弃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后,拒绝批准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如果纳税人偷税漏税,税务机关应追缴其未缴或少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处以其未缴或少缴税款50%至5倍的罚款如下:被告,应依法追究其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法律责任”明确规定,偷税漏税的A公司即将按时受到处罚,这种情况发生了:
A公司法人突然通知检查人员,对于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公司已经分别缴纳了所有税款和滞纳金。所以税务机关不应该以偷税漏税处罚公司?那么,A公司提出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的明文规定?
根据《商务部关于税务检验其间补正审批补缴税款是否负面影响偷税行为认定有关难题的批复》(总税函〔2013〕196号)的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在认定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是否属于偷税时,应当严格按照《中华民国税赋征收法规》第六十三条的有关明确规定执行。纳税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税款,且其行为符合《中华民国税赋征收法规》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构成行为的,即构成偷税,收到后再缴纳税款对该行为不产生负面影响。
如果纳税人在税务稽查局进行税务检查前,立即更正、核定并补缴税款,税务机关未能证明纳税人有偷税的客观故意,则不按偷税处理。"
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税款,其行为符合《中华民国税赋征收法规》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偷税行为,构成行为人,并在检查中即时予以纠正、认可并补缴税款。因此,在收到后支付税款不会对偷税漏税的认定产生负面影响。最后,税务稽查行政机关按时对A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