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成立要求条件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2-12-05 13:34:11

导读:保险公司是指依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将保费所得资本投资于债券、股票、贷款等资产,运用这些资产所得收入支付保单所确定的保险赔偿。保险公司通过上述业务,能够在投资中获得高额回报并以较低的保费向客户提供适当的保险服务,从而盈利。那么保险公司成立要求条件是什么呢?小编带你一起了解下。


一、保险公司成立要求条件



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设立保险公司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本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第七十三条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是,不得低于第一款规定的限额。第七十七条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由批准部门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二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核定。保险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保险公司不得兼营本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业务。



三、保险公司的成立流程



1.初步申请



申请人需要向保险审批机构提交法定的文件和资料。这些材料是主管机关借以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



2.筹建



《保险法》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3.正式设立申请



筹建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可以向主管部门提交正式设立申请和相关文件。



4.设立登记



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人在获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可在法定期间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颁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颁发之时即是保险公司成立之日。保险公司自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失效。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保险公司成立要求条件”的相关内容,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保险公司作为我国公司的一种类型,在满足特定条件后,才能成立,对保险公司这方面,若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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