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

【国资委:要着力打造适应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现代新国企】3月21日,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在第二届国有经济研究峰会上强调,经济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物质基础,现代化的国家离不开现代化的企业。要着力打造适应中国式现代化要求的现代新国企。国资央企要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核心功能,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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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以更大力度鼓励支持中央军工企业做强做优做大】3月20日,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强调,以更大力度鼓励支持中央军工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指导中央企业立足自身所能积极支持国防军队建设,助力实现国家战略能力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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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今日召开加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专题推进会。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在会上表示,要加强对重要环节、重点领域监督,筑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堤坝。要加大对财务会计信息虚假、靠企吃企、设租寻租、违规挂靠、影子股东、影子公司等问题的监督整治力度。要防止重大风险,对恶意收购、重大债务违约等特殊事项,各地国资委要牵头建立紧急干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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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招工信息、产品广告中看到“国家队”或“央字号”,是不是觉得有国企或央企的背书?还有各种冠以“中国”“中华”等字眼的“协会”“学会”,如果它们发布培训信息、科普信息,是不是可信度更高?

答案是否定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曝光一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共涉及企业353家。其中不少企业的名称以“中”“华”“国”等命名,有些企业甚至直接用正规央企、国企的简称“冠名”。几乎在同一时间,民政部曝光了第八批地方民政部门依法取缔的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并在一个月前曝光10起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关停11家非法社会组织的网站。

分析这些名单和典型案例不难发现,“李鬼”企业或非法社会组织虽然处在不同行业,但“拉大旗作虎皮”的背后,往往是为了获取更高的利益。

从国务院国资委以及涉及的多家央企公告看,假冒“国家队”子公司的企业实际上与中央企业没有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中央企业无关。

可被曝光企业的名字却与“国家队”非常密切。比如,在本次曝光的353家假国企中,以“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为名称主体的企业多达32家,分布在全国多地,如“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福州工程局本溪工程处”“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晋江市分公司”“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徐州分公司”“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烟台分公司”等。假冒“中国四冶”子公司的也很多,如“上海四冶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四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互诚四冶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

还有些“李鬼”甚至直接用中央企业简称“冠名”,如“中粮凤巢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山东)供应链有限公司”“中海油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从名单看,有25家假国企的名称中有“上海”,详见表格。


国务院国资委表示,汇总公布假冒国企名单既是提请社会各界关注,也是提醒:社会各界如发现相关企业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除了“假国企”“假央企”,民政部门曝光的非法社会组织也有一定的迷惑性。

在互联网平台,有部分网友表示,希望能通过培训获得“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的“培训证书”,却不知真假。


网友提问截屏

然而,该理事会是实打实的非法社会组织。民政部门调查发现,所谓“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未经登记,对外却宣称为“医疗卫生、营养保健领域的生产经营和科研单位,以及健康领域企业家、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服务性、学术性行业团体”。该非法社会组织内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等,下设“母婴专业委员会”“中医全息医学专业委员会”“健康工程展示中心”等多个分支机构,通过参与主办“产业博览会”“产业大会”等活动,向部分参会人员颁发培训证书并收取费用。今年4月,北京市民政局已依法对“中国保健营养理事会”及其分支机构予以取缔。

上海民政部门取缔的“上海老房子俱乐部”同样如此。该俱乐部自称是非营利性的民间俱乐部,打着所谓“欣赏、探索和研究海派风格老建筑及相关作品,扩大海派风格老建筑影响力”的幌子,其实是为某文化传媒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宣传造势。该非法社会组织制定了所谓“章程”,内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等,通过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费”和“注册费”,并组织“会员”参加讲课讲座等活动并收取费用。今年6月,上海市民政局依法取缔了“上海老房子俱乐部”予以取缔。

从新近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关停的11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看,不少非法社会组织的名字看起来颇有“公益性”,可实际运营都与“会费”“推广”等有关。


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虽然有迷惑性,但并非没有识别之道。记者查询发现,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微信号:chinanpogov)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若发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也可向“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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