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

对于市场中的某些个体工商户来说,在经营期间会遇到被税务部门稽查的情况。那么,个体工商户为什么容易被稽查?下面本文将带广大个体工商户了解一下具体原因。

一般来说,有关于个体工商户容易被稽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1、认为自己资金量小,不需要做账

经营个体,如果是定期定额征收,可以不建账。但是如果你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①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②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1696元至41696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16960元至61696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1696元至816960元的;

③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2、觉得工商部门不会抽查个体户

当然不可能!个体户不但会被查,而且还是严查对象!

因为不少个体户办了营业执照后,在两证整合之前,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也没有办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或是发生变更后没有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备案;或是因为经营期间的卫生、环境、消防等问题没有做好维护,存有风险或被周边住户举报。

3、纳税意识淡薄,用个人账户收公款

有些个体户老板因为生意规模小,就会利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宝方式入账,但实际上这种行为也是偷税漏税!

只要是业务往来,哪怕这是很少的一笔收入,也需要使用公户。

4、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有意偷税漏税

虽然国家近两年对于个体给予了非常多的补助,比如季度销售额不满30万可以免税等政策,但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也正在加强个体工商户管理方式,通过完善税制,推进核定征收向查账征收转变,严格定期定额核定征收标准。

以上是对“个体工商户为什么容易被稽查”这一问题的具体说明。在现实生活中,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期间,一定要注意规范进行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从而以确保其经营活动有序进行,并维护好自身税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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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伴随着税务部门监管的趋严,企业税务问题也成为企业经营者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然而,在现实经营中,一些企业出于对税务申报的不了解或纳税意识的淡薄,可能会发生偷税、漏税、逃税问题。那么,企业在面对税务机关稽查时,遇到偷税、漏税、逃税问题怎么办?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事实上,对于日常生活中常提到的偷税、漏税问题,只是对未缴或少缴税款的原因进行简单列举,简而言之即具备主观恶性的行为为偷税,不具备主观恶性的行为为漏税。因此,无论是税法还是刑法均对这两者做出不同的规定。因此,当我们遇到不同的涉税问题时,处理方式也存在不同,详细说明如下:

一、遇到偷税的情况

1、如有必要,咨询专业的税务律师,搞清楚公司的行为,到底是偷税还是漏税,有没有可能朝着漏税的方向争取;

2、与税务机关积极沟通,减轻自身的主观故意,尤其注意提供好相应的佐证材料;

3、如果发现税务机关的认定有误,那么要及时行使自己的听证、复议及诉讼权利,相应的各项权利行使,都有有效期规定,要在限期内行使;

4、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工作,做好补缴和缴纳罚款,减轻税务处罚,切记别上升到刑事层面。

二、遇到漏税的情况

1、自查公司本身应缴纳的税种、税率以及对应的税额;

2、梳理核查这些税种是否已经过了税款的追征期,因为过了追征期,在非偷税的情形下,可以不被追征,损失将大大减少;

3、如果没有过追征期,那么应该确定滞纳金的起算时间,并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争取在罚款的部分,获得更小的罚款倍数。

三、遇到逃税的情况

1、如果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文书还没有出具下达,那么纳税人仍然要积极想尽办法与税务机关沟通,最好是聘请专业的税务律师,由其提供专业的服务,越早介入,越早沟通,取得的效果越好,花费的成本越低;

2、如果税务处理文书已经下达了,那么建议是按照文书的要求,该补缴税款的赶紧补缴,还有滞纳金和罚款,该交的赶紧交,因为逃税罪是首刑不罚,能够争取在行政层面解决,就不要上升到刑事层面;

3、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听证、行政复议、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的权利,阻却偷税行为上升到刑事犯罪的可能。

以上是对企业遇到偷税、漏税、逃税的解决办法介绍,对于存在这些方面税务问题的企业来说,如若不知道如何处理,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作具体把握,从而以确保遇到的税务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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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节约税款,最大化个人和企业的经济利益,会产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而偷税、漏税是为法律所不容许的。一旦被有关部门发现,轻则追缴税款,处以罚款,重则会为相关责任人带来“牢狱之灾”。那么,偷税漏税的立案标准和处罚标准分别是什么?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偷税漏税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 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缴义务人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很多企业老板们经常抱有侥幸心理,想从纳税这里动一点手脚,让财务做个假账,但要明白,财务做假账,财务违法,老板也违法,双方都要坐牢,只要逃税够多,就算后期补缴了也同样需要坐牢!

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

根据《刑法》第201条: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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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现行刑法中并没有偷税漏税罪这一罪名。在《刑法修正案(七)》已将《刑法》中的偷税罪修改为逃税罪。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下为大家解答偷税漏税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
第一,“偷税漏税”是一个我们大家经常挂在嘴边的名词,但我国现行刑法中并没有偷税漏税罪这一罪名。
第二,在二00九年《刑法修正案(七)》已将《刑法》中的偷税罪修改为逃税罪。
第三,《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了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四,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了对单位犯罪的处罚: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该条的规定处罚。
以上是创业萤火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偷税漏税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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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公司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就会在缴纳税费的问题上面做文章,比如:有的人会销毁一些收入凭证或者记录一些虚假的支出,让自己的公司实际利润变得更低以缴纳更少或者不缴纳税费。这些都是属于偷税漏税的行为,有的人可能因为公司经营不善,但是又不想到工商登记部门进行公司注销。因为去注销公司很有可能会面临补缴税费以及罚款,所以就想把公司法人变更给他人来逃避偷税漏税的责任。公司偷税漏税过后可以将法人变更为他人吗?

偷税漏税后把法人变更可以吗?

这个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公司变更法人是一个行政改变,只需要到工商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即可。相信很多的人都这样操作过的,因为自己偷税漏税自己想逃脱责任,或者因为企业经营不下去了,但是不想到工商管理部门去注销公司,因为注销公司需要面临一笔费用而且会补缴税费和罚款。那么法人变更为其他的人过后原法人就不会承担偷税漏税的责任了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谁应该承担偷税漏税的责任?

公司发生偷税漏税过后,如果新法人签订过偷税漏税的文件,并且签订了债务债权转让协议的,那么新法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司以公司全部财产承担所有债务问题,所以公司和新法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偷税漏税这个行为是在原法人在职期间内发生的,则原法人就需要承担偷税漏税的责任,新法人则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情节比较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那么公司原法人和偷税漏税主要负责人员都会受到相应的刑事惩罚。

综上所述,我们都知道了,在公司进行进行偷税漏税后是可以进行公司法人变更的。如果偷税漏税后发生公司法人变更的,如果新法人签订了与偷税漏税相关的文件以及债务债权转让文件的,新法人需要承担偷税漏税相关责任。如果偷税漏税行为是发生在原法人在职期间,那么就需要之前的法人承担责任,所以说公司法人不要想着通过变更法人来逃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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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收方面,我们经常听到“偷税漏税”的说法。那么,偷税漏税有什么区别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这篇文章将带你经历这一切!在税收方面,我们经常听到“偷税漏税”的说法。那么,偷税漏税有什么区别呢?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接下来,本文就带你了解这一点!

一、偷税罪和逃税罪一样吗?目前,我国偷税罪已被偷税罪所取代。一般来说,“偷”是指把属于他人的财物据为己有。在税收问题上,应纳税款原本属于纳税人的合法财产。偷税的原因是纳税人没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因此,偷税漏税不同于通常概念中的盗窃。新刑法采用了“偷税”的表述。偷税罪由偷税改为逃税,偷税改为逃税,偷税行为定义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这种笼统的描述显然比旧的规定更宽泛、更袖珍,会更有利于犯罪行为的认定。特别是“经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二、偷税罪的刑罚适用原则它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分层次处罚根据盗窃快感数额的不同,本条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

第一关:“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漏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关: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同级别的偷税数额只能在本级量刑幅度内量刑,不能任意交叉,否则会造成量刑畸轻或畸重的后果。

2、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鉴于偷税犯罪的贪婪性特点,该条规定,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各级量刑幅度内,除免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外,应当判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须同时判处,不得有选择性,以防止偷税漏税者钻空子。

3、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处以罚款后,对单位的责任人员一般只判自由刑,而不同时处以罚款。这种做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4、对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该条第3款明确规定了这一点。根据惩罚理论,行为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而未被发现,或者虽被发现但未被处罚的,应当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犯罪数额累计计算,按照一罪并罚,不适用数罪并罚。相反,如果行为人多次或一次受到税务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处罚,其数额不应累计计算和处罚。另外,举报偷税漏税还会有奖励!奖励举报人的奖金,根据举报案件追缴的税款数额确定:

(一)追回税款不足1万元的,给予1000元以内的奖金;

(二)追缴税款金额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不满30000元的,奖励金额为

(三)追回税款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在追回税款的10%以内给予适当奖励,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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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转私新规2022限额多少

1、公转私,私账每日流水超过20万,会被监控;

2、公转公,每日流水超过50万,会被监控。

3、小编曾咨询过深圳建行某分行:名义上不能随便进行公转私。但如果大家非要公转私,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网银页面代发工资转账,限额5万元,手续费单笔手续费4元;

第二种:单位结算卡到柜员机直接转账,免收手续费,单笔限额5万元,一天累计限额20万元,一个月累计限额200万元。(银行不同,规定也会有所不同)。

二、公转私有什么风险点

1、有偷税漏税的嫌疑:

公司财务做账的时候都是需要原始凭证的,但是很多通过个人账户转出去的款项账目不透明,没有依法纳税凭证,很可能不会提供增值税发票,这就有偷税漏税的嫌疑了,企业有面临巨额补税的惩罚。

2、挪用公款的嫌疑:

公司账户一定是要摆在明面上有据可查的,而由公司账户转入老板的私卡中,就很难区分底项款是公用还是私用,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资金必须收到严格的监管,不可以挪用公用,一旦发现有挪用公款的行为,严重的将会判罪入刑。

3、有洗钱的嫌疑:

一旦个人账户大额收款累计次数过多,就会银行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排查是否有洗钱的可能,列入重点监控的不仅仅是金额款项大,是一年内收款次数累计次数多的对象。

4、根据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属于大额交易,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属于可疑交易。

法律咨询:

网友:如果企业想要减少公司本身的税收压力,可以用哪些合理合法的方法解决呢?

律师:对于公转私,可以通过办理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如果公司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定期将会扣除费用,缴纳完个人经营所得税后的利润通过对公账户打给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公转私新规2022限额多少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说公转私每日的限额是20万,超过20万的就会被稽查,当然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可以选择其他的支付方式。小编也提醒大家公转私很多都是涉及到偷税漏税行为的,因此需要额外的注意。若您还有其余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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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理上讲,有所得就应缴税

近日,一则“郑州追征一网红600多万税款”的新闻登上热搜,这令无数“打工人”表示震惊,网友纷纷感慨“有点怀疑人生”。

随着网红经济日益壮大,一场直播动辄营收规模超千万、个人收入达百万,已经不是稀罕事。与此同时,网红群体的税收现象也引发关注。9月底,税务总局披露,通过税收大数据发现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

一石激起千层浪,网红如何缴税、有哪些税收难题和监测手段,成为不少人关注的议题。

有网红欠税600多万,“税务不找就不交”?

日前,据《郑州晚报》披露,郑州金水区税务局在例行监测中,发现有一笔2020年汇算清缴的大额欠税有疑团。在了解这笔税款的来龙去脉后,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多次无果,无奈只得联系其单位进行政策宣传,这才引得该纳税人主动联系,并最终结清了税款。该纳税人欠税634.66万元,滞纳金是27.78万元,欠税时间为88天左右。

据报道,这起大额欠税事件的主角是一名网红,“网红群体收入几何”一时被公众热议。

资深财税专家马军生博士指出:这件事发生在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后,这意味着网红的经纪公司平常有进行正常的纳税申报,只是因为这位网红不懂税务政策,以为只要平时“交过税了”便可,所以在公司给出汇算报单后并未及时补缴余税,这才导致了事件发生。

600多万税款并非小钱,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一年至少入账1500万,该网红是真的不知道要交税吗?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分析,这600多万是汇总该网红当年所有收入后产生的税款,网红除工资需缴税,可能还有劳务报酬等收入,这些收入汇总后综合所得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

马军生认为,该网红大概率没有主观不交税的意图,不存在欺骗隐瞒情况,是欠税而非偷税漏税。“欠税指的是纳税人已经申报税项了,却没有缴纳,如果不缴纳税款,一天是税款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无独有偶。此前,某直播平台2016年支付给直播人员收入3.9亿元,因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最终补缴了6000多万元税款。这件事引发了社会各界关注,施正文认为该事件里并未给予当事平台处罚,只是让平台补缴税款,与此次网红补税事件类似。

施正文指出在新兴经济尤其是互联网经营中存在流动性、无形性和隐蔽性等特征,加之很多网红和平台并没有纳税意识,就会催生“税务局没来找我,我就逃避即可”的错误心态。

网红是怎么偷税漏税的?

2020年至今不少顶流明星和企业家纷纷杀入直播间捞金,甚至有坊间传闻:“一场直播收入多于一部剧的片酬”“罗永浩直播3年即将还清6个亿负债”。某直播带货团队创始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们团队10人去年一年赚了600万,这在直播界仅是腰部水平,而头部团队4个人一个月便可带货近亿元,利润有30%。

相关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达1.2万亿,截至2020年,我国主播从业人数已经超过120万人。根据艾媒咨询报告显示,2020年第一季度,中国网络主播平均月工资在1万以上的占到一半以上;收入在5万以上的占比达到4.1%。

业内人士透露,因为业务形态新、盈利模式多样、交易来往频繁密切,加上网红经济分散性强,这才滋生了偷税漏税的发生。通过私下点对点交易分散收入、通过各类阴阳合同改变收入性质或通过设立个人工作室、开设公司等方式避税,此类人员不在少数。而平台对财税合规比较上心,带货佣金、观众打赏和广告投放等产生交易流水后,平台会依据规定缴税。但平台外的私下交易就没有那么透明,税收监管难度也相应增加。

网红惹人眼红的收入更得益于五花八门的来源。按照不同类型来分,带货主播的收入主要由佣金和坑位费构成;秀场主播收入主要来源于打赏;游戏主播除了打赏收入外还有游戏平台点播费、游戏推广费、游戏代言和销售提成等多种形式。

“坑位费、广告费和商演活动都可以用现金交易,不开发票。投放方尤其是小品牌和网红都没有报税需求,一般通过合同转账或者点对点私下交易完成。”该人士指出: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很多MCN机构也会尽可能在账面上增大成本,隐藏利润,以此来减少税负。

该人士同时透露,很多小团队只给成员发工资,不交税也不签合同。他们避税的方式更为谨慎:除了隐匿收入,具体到网红的缴税环节,一般由MCN机构来发放工资和佣金,按照3%至45%的七级累进税率表预扣预缴个税,一般机构给到的底薪也会偏低。

月入10万是个分水岭,年入百万、千万甚至过亿的头部网红,很容易适用最高45%的税率。于是他们纷纷开始效仿明星的做法,建立个人工作室。

财捷永道税务师吕工对中新闻周刊表示,现在有很多网红找他做税务筹划,这些人之前不交税,现在担心有税务风险,他举例道:假如一个网红年入百万,如果按照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本来要交45万的税,通过层层流转避税后,可能只交一两万税费。

施正文具体解释到,按照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收入动辄百万、千万的网红,要缴纳最高45%的税,这意味着接近一半收入都要交税;假如改为经营个人工作室,税率则最高只有35%;建立企业,那么企业所得税一般为25%,再通过税务机构的核定政策,扣除各类成本费用,最后这个税率会更低。

“税筹规划强调合理合法,目的是利用税收优惠来节税,而不能成为税收的法外之地。目前违规税筹屡见不鲜,利用假账假材料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名头,属于偷税;工作室设立在税收洼地,但实质性的经营活动却没有在该地开展,这是漏税。”施正文认为,在合法合规和偷税漏税的税筹规划中间,存在难以认定的避税中间地带,这加大了税务部门执法难度。

怎么罚怎么管?

此前税务总局披露两位主播涉嫌偷税漏税,已经释放了税收监管政策收紧的信号。随着税务总局近日发文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多位财税专家预计今年年底会迎来一波明星、网红的补税潮。

施正文分析,网红偷税漏税的根本原因还是利益问题,“网红是纳税人,平台是代扣代缴人,实际上二者关系非常紧密,如果合作把税都剩下来,双方都能受益。”他表示,“收入越高的人群,偷税动机越强,因为动辄上千万的收入,偷税会带来较大受益。”

不具名观察人士认为,导致税收难的原因之一是网红行业发展不够健全,不少规模不大的机构或者网红团队,本就是家族企业或者简单的搭伙团队,财务结构混乱,没什么完善的财务管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虽然直播是一种新兴的方式,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如何收税,但是这笔收入落在个人头上就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对企业来讲,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问题;而且直播本身作为流转的过程,还会涉及到增值税的问题。不论如何,他一针见血指出,“从法理上来讲,有所得就该缴税。”

“反避税十分有必要。”马军生谈到。“法律也有边缘地带,此前税务总局启动的影视行业纳税人自查自纠行动中,明星们自查申报税款达到117亿,这说明仍有监测不到的避税盲区。

那么如何解决网红税收难题呢?“一方面税务部门要考虑利用大数据和科技手段,监测网上交易,加大执法力度,另外从个人和企业角度,要提高纳税意识,依法纳税,合法经营。”刘剑文认为,针对直播等行业,要建立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防止偷税漏税,需要一个完善的过程,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

针对现在网红违规税筹的监管难题,施正文表示,目前税务部门正在按照实质的经济关系来进行反避税,比如在“建立个人工作室和企业、变动经营地点、在税收洼地利用优惠政策”之后,税务机关要尽到调查的义务,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将相关经营状况核实后再进行征税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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