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权转让中,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监管的实践中,如果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个税,税务机关可能会向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不过,本文通过一起税务机关未加收滞纳金的案例分析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情形下,对纳税人加收滞纳金是否具备法律依据,以期为类似情形的处理提供借鉴。

  一、实案引入:自然人股权转让偷税,某税局未加收滞纳金

  (一)个人股权转让,受让人作为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近日,广东某市税务稽查机关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告送达了一则《税务处理决定书》,被送达人L转让持有的公司股权,本人及扣缴义务人均未申报纳税(解缴税款)。

  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的事实,自然人L持有A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于2016年将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B投资有限公司,共取得股权转让款93,500,000元,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18,700,0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5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B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股权交易的受让方,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经过税务稽查机关的调查,B公司应扣未扣相关税款。

  (二)税局认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不加收滞纳金

  税务稽查机关作出了两项认定,即:

  1、向纳税人而非扣缴义务人追缴税款。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9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并对扣缴义务人处罚款。不过,税务机关也可以依据规范性文件责令扣缴义务人补扣补缴,根据国税发〔2003〕47号文第二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责成扣缴义务人限期将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的税款补扣或补收。”

  2、不加收追缴税款的滞纳金。税务稽查机关的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199号),该批复明确规定“按照《征管法》规定的原则,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无论适用(2001年)修订前还是修订后的《征管法》,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只能由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罚款。

  (三)疑问:1199号批复的适用范围和时效?

  1、1199号批复是针对2001年修订前后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配套规范性文件作出的。由于《税收征收管理法》在2015年进行了一次大的修订,该批复能否适用于2015年以后的税收征管工作,尚有疑问。

  2、该批复是针对“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税”作出的批复,能否适用于市场主体,亦存疑问。

  实际上,由于自然人股权转让的受让人系扣缴义务人,实践中应扣未扣的情形很多,如果该批复还能适用的话,大量的自然人股权转让中的滞纳金均不宜征收。据此,本文先分析该批复的效力和适用范围,进一步从其他角度盘点滞纳金抗辩的情形和依据。

  二、效力分析:1199号批复依然生效,且不局限于行政机关

  (一)1199号批复解释的关于“应扣未扣”的规定未作修改

  由于1199号批复并未被税务总局明文废止,因此目前依然有效。本文也作了初步检索,发现在北大法宝上该规范性文件显示依然有效。

  不过,规范性文件依然生效不代表其内容也依然生效,如果批复解释的对象作了大的修改,或者新的法律法规对相关规定做了修改,旧的规范性文件内容依然失效,即所谓“默示的废止”。1199号批复规定,2001年《税收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以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只能处罚扣缴义务人,但不得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追缴滞纳金。
(二)1199号批复可以适用于非行政机关的情形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199号)能否适用于市场主体,本文认为可以,并不局限于行政机关的情形。

  1199号批复认为行政机关作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不加收滞纳金,是因为根据《征管法》的原理,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均不得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因此,该规定适用于全部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情形,不局限于行政机关。

  三、依据税法原理,不应加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滞纳金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对于滞纳金征收的规定来看,滞纳金的加收存在前提,即:

  首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要存在过错,无论是过失还是故意。

  其次,扣缴义务人须已扣已收税款,形成了占用国家税款的事实。

  (一)扣缴义务人必须先已扣、已收税款

  扣缴义务人只有在已扣、已收税款,没有按时解缴税款的情形时,才存在税收滞纳金的问题。依据《征管法》第32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加收滞纳金;第63条第2款规定,扣缴义务人采取偷税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加收滞纳金。同时,根据第69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只有行政处罚,没有加收滞纳金的规定。

  因此,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由于税款并不在扣缴义务人处,扣缴义务人不存在占有国家税款的情形,不应加收扣缴义务人的滞纳金。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存在过错

  依据《征管法》第52条的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导致少缴税款的,不得加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滞纳金。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在过失、故意的情形下,则需要缴纳税款。

  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94条的规定,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滞纳金。在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情形下,纳税人也存在过错。

  (三)纳税人、税务机关均无过错,参照因税务机关的责任少缴税款

  在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情形下,纳税人不具有主观上的过失、故意,因为其基于法律规定信赖扣缴义务人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扣缴义务人没有履行其代扣代缴的义务,应扣未扣,这种情形并非纳税人事前所能预见的情形,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是否代扣代缴,也无法控制,因此纳税人对此并无过错。

  同时,税务机关也无过错。因为税款应扣未扣系扣缴义务人的过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典型案例“广州德发案”中的判决认为,“在法律规定存在多种解释时,应当首先考虑选择适用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解释。”在“广州德发案”,税务机关并无责任,但税务机关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德发公司对于少缴税款的事实具有过失或者故意,因此基于保护纳税人权利的考虑,可以参考《征管法》第52条第1款关于因税务机关的责任的规定,作出对行政相对人有利的处理方式。

  (四)小结:1199号批复在个人股权转让领域大有可为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在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情形下,税务机关只能追缴税款,不得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人加收滞纳金。

  那么,在个人股权转让的情形下,其必然会具有一个扣缴义务人,即股权的受让人。依照《关于发布<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5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该规定的制定目的在于,广大自然人行踪不定、数量大且分散,难以进行有效的税务监管。由受让人代扣代缴税款,可以使受让人在支付股权受让的价款之前,将税款解缴给税务机关,避免转让方取得价款后走逃失联。

  这就导致在自然人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如果纳税人(转让方)和扣缴义务人(受让方,且单位和个人均可成为扣缴义务人)均未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不能轻易对其加收滞纳金。

  1、如果纳税人并非拒绝代扣、代收税款,则纳税人不具有过错。税务机关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纳税人系拒绝代扣、代收税款,才能在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时加收滞纳金。

  2、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已扣已收税款,税务机关不得向扣缴义务人加收滞纳金。

  四、税收滞纳金抗辩的其他理由

  (一)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无过错的,不应加收滞纳金

  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征收滞纳金的情形,均以纳税人、扣缴义务具有责任为要件。即: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导致少缴税款;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骗、抗税的;

  3、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

  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广州德发案”行政再审判决书中也指出,如果税务机关未能证明纳税人具有责任,应当基于有利于纳税人的解释原则,参照“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少缴税款的规定,不加收纳税人的滞纳金。

  (二)特别纳税调整加收利息,不加收滞纳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依照本章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对个人实施特别纳税调整的,需要补征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三)滞纳金在税务检查程序中应停止计算

  税务检查、税务稽查程序的持续时间不定,有的案情复杂的案件,检查时间可能长达两、三年。如果期间依然计算滞纳金,那么既不符合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也不符合保护纳税人权利的原则。

  在(2017)吉03行终36号二审行政判决书中,税务机关的检查期限长达近四年,2012年5月25日市稽查局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2013年6月28日退回重新调查一次,2016年1月8日才做出税务处理决定。法院认为该案历时四年,期间发生的滞纳金全部由原告承担显示公平,判定2013年6月28日之后产生的滞纳金,不应由纳税人承担。

  (四)滞纳金不宜超过滞纳税款的本金

  滞纳金能否找过滞纳税款的本金,是一个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争议点主要在于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的税务局曾对该问题作出过非正式的“答复”,认为可以超过滞纳税款的本金。税务总局曾在官网上答复称:税收滞纳金的加收,不适用行政强制法,如滞纳金加收数据超过本金,按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加收。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坚持认可《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裁判。例如石家庄市中院在(2020)冀01行终476号二审行政判决书中认为,税收滞纳金与《行政强制法》的滞纳金相同,为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而给予当事人经济制裁的制度,属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不宜超出税款本金。

  五、小结:加收滞纳金应兼顾纳税人权利

  滞纳金之加征,对于纳税人而言通常会演化为“不可承受之重”。一旦滞纳金数字与滞纳税款金额相当乃至于超过,纳税人将背负过重的经济负担。更糟糕的是,这可能会导致纳税人无力足额缴纳款项,从而丧失通过复议、诉讼寻求救济的机会。

  滞纳金的性质,究竟是强制措施还是税款占用的利息,尚不明确。本文认为,基于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对《征管法》文本的尊重,既然现行法依然以滞纳金之名来规定,其应当受到《行政强制法》的制约,受到行政法上比例原则的制约,以更好地平衡纳税人权利与国家税收利益,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阅读全文>>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22年起延续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按50%幅度减征。然而,由于政策适用标准细化、申报表逻辑复杂,企业在享受优惠时常因填报错误或备查疏漏引发税务风险。本文结合2023年政策更新与稽查案例,详解减免政策适用全流程,助力小微企业精准享受红利。

一、“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三大核心要点
1. 适用主体范围

小微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资产总额≤5000万元(年度平均值);
从业人数≤300人(年度平均值);
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个体工商户:无需满足资产及人数限制,直接适用减半政策。
特殊情形:新设企业(成立时间≤12个月)可暂按“小型微利企业”预判资格。
2. 减免幅度与期限

减征幅度:按应纳税额50%减征(2023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叠加规则:若地方出台更高比例减免(如浙江省对科技型小微企业附加税再减30%),可叠加享受至80%减征。
3. 负面清单

不可减免税种:证券交易印花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及附加税;
不可叠加场景:已享受其他税收优惠(如高新技术企业15%所得税率)的税种不可重复减免。
二、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全流程
步骤1:身份资格自检

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
校验关键:确认“小微企业”标识为“是”,若系统未自动认定,需手动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表)佐证。
步骤2:税种减免性质代码选择

匹配规则:
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选择“0006011606|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选择“0006101601|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
易错提示:同一申报表中多个税种需分别选择对应代码,不可混用。
步骤3:减免税额填报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减免税额=应纳税额×50%(或更高地方比例);
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
操作示例:某小微企业应纳城建税=100万元×7%=7万元→减免额=7×50%=3.5万元→应补税额=3.5万元。
步骤4:申报表勾稽关系校验

逻辑规则:
增值税附加税减免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附加税税率×50%;
房产税减免额≤(房产原值×70%×1.2%或租金×12%)×50%。
系统拦截:若填报减免额超过上限,电子税务局将提示“校验不通过”。
三、留存备查资料清单与风险应对
1. 基础资料(必存)

主体资格证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表);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社保缴纳人数汇总表(佐证从业人数≤300人)。
税种计算依据:
房产税:房产证复印件、租金合同;
印花税:应税合同台账、资金账簿实收资本凭证。
2. 特殊场景补充资料

叠加地方优惠:地方政府减免政策文件复印件、资格认定通知书;
新设企业预判资格:验资报告、股东会决议(注明预计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 备查资料管理要求

保存期限:自申报年度起至少保存10年;
电子化存档:建议扫描合同、报表等纸质资料,建立电子档案库(按“年度-税种”分类)。
四、高频风险点与稽查应对策略
风险1:跨税种重复享受优惠

典型案例:某企业将已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的房产税重复申报“六税两费”减免,被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化解方案:建立《税收优惠台账》,标注各税种已享受政策名称及依据。
风险2:资格条件动态变化未调整

规则提示:若年中企业规模超过小微企业标准,需从超标次月起停止享受减免;
应对示例:某企业2023年6月资产总额超5000万元,7月起需按100%申报附加税。
风险3:计税依据拆分错误

稽查重点:核查同一税种中应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的归集准确性;
合规操作:房产税自用与出租部分需分别计算,仅自用部分可减免。
五、结语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是小微企业减轻税负的核心工具,但红利兑现的实质是“合规力”与“数据力”的比拼。企业需构建三层风控体系:

申报前:通过ERP系统自动校验小微企业资格指标,设置减免税额阈值预警;
申报中:采用“双人复核制”(财务人员填报+法务人员审核)确保代码选择与数据勾稽无误;
申报后:按季度扫描备查资料完整性,模拟税务稽查问答场景。
2024年,金税四期将深化“一表集成”功能,税务机关可通过跨税种数据比对自动识别减免异常。建议企业引入“智能税务管理机器人”,实现“政策匹配-申报填报-资料归档”全流程自动化,将人工错误率降低至0.5%以下。唯有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内生合规能力,方能在税惠支持中稳健发展。

阅读全文>>

一、政策背景:外籍员工个税的特殊性
外籍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涉及境内所得认定、免税补贴范围及国际税收协定适用三大难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外籍员工需就境内来源所得缴纳个税,但可享受免税补贴和税收协定优惠。2023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延续外籍个人免税补贴政策(财税〔2023〕23号),实操中需结合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

二、免税补贴的申报难点与合规操作
1. 免税补贴范围与条件

政策依据:财税〔2018〕164号、财税〔2023〕23号明确外籍个人免税补贴范围:
住房补贴:合理范围内的房租或购房费用(需提供租赁合同、发票)。
伙食补贴:按合理标准(通常参照境内员工差旅费标准)。
搬迁费:境内外交通、行李托运费用(需提供机票、物流单据)。
子女教育费:学费、语言培训费(需学校出具证明)。
语言训练费:中文培训费用(限本人及子女)。
限额要求:上述补贴总额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35%(企业需留存备查分摊依据)。
2. 申报流程与材料准备

免税备案:
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外籍个人免税补贴备案表》。
附外籍员工护照、劳动合同、补贴支付凭证、费用发票等。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在个税申报时扣除。
申报表填写:
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中,将免税补贴填入“其他扣除”栏,并备注“外籍免税补贴”。
3. 风险提示

虚假凭证:若发票、合同造假,企业及个人面临补税+0.5-3倍罚款。
超比例扣除:超过工资总额35%的部分需并入工资收入计税。
三、税收协定适用的实操要点
1. 税收协定核心规则

183天规则:
境内停留≤183天:仅就境内雇主支付的工资缴税。
>183天:需就全部境内来源工资缴税(无论境内境外支付)。
高管条款:部分协定(如中德、中日)规定,高管人员无论停留天数,境内所得均需缴税。
2. 实操步骤

判定税收居民身份:
员工需取得境外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由所在国税务机关出具)。
中国与缔约国签署的协定优先于国内法适用。
申请享受协定待遇:
填报《非居民个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情况报告表》。
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附身份证明、雇佣合同、境内外支付凭证。
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按协定税率或免税政策执行。
3. 案例解析

案例一:德国籍工程师在华工作120天,工资由德国母公司支付。
适用协定:中德税收协定第14条,因停留≤183天且工资由境外支付,免缴中国个税。
案例二:日本籍高管在华200天,工资由中日双方支付。
适用协定:中日协定第15条,高管人员境内所得全额缴税,境外支付部分可抵免。
四、跨境个税申报的常见误区
1. 误区一:免税补贴无需凭证

后果:税务机关稽查时,无法提供发票或合同,补贴金额并入工资补税。
合规做法:按月整理补贴凭证,单独装订备查。
2. 误区二:税收协定自动适用

后果:未主动备案或提交资料,无法享受协定优惠。
合规做法:在首次申报时同步提交《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及申请表。
3. 误区三:双重征税已完全避免

现实问题:部分国家(如美国)采用公民征税原则,外籍员工仍需向母国申报。
解决方案:通过境外税收抵免(Foreign Tax Credit)减少重复征税。
五、金税四期下的风险防控
1. 数据联网监控

外籍员工出入境记录(移民局数据)、银行账户资金流向(央行反洗钱系统)与个税申报信息自动比对,异常数据触发稽查。
2. 合规建议

资料留存:免税补贴凭证、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等保存至少10年。
动态跟踪:定期核查外籍员工停留天数,避免超183天未调整税务处理。
六、总结与工具包
1. 核心要点

免税补贴需“真实发生、凭证齐全、比例合规”。
税收协定适用需“主动申请、资料完备、动态调整”。
2. 工具包

《外籍个人免税补贴备案表模板》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报指引》
主要国家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流程(美、日、德、新等)
3. 结语
外籍员工个税申报是跨境税务管理的“高危区”,企业需建立从入职备案到离职清算的全流程合规体系,必要时借助专业机构规避风险。

阅读全文>>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是指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照规定比例取得的返还收入。由于大家都比较关注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要缴纳增值税吗?为了大家可以对这个问题有所了解,下文是我们为大家做的相关整理,感兴趣可以来看看!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要缴纳增值税吗?

个税手续费返还要交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销售服务的第六款第八项规定:

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属于经纪代理服务,因此,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包含第二款中的提供劳务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五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征收范围,要计入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中,如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用开支和奖励办税人员的,确实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上文内容是我们对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要缴纳增值税吗?这一问题的介绍,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企业在实务操作中仍需注意相关税收政策和规定的变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加强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大家若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大家咨询创业萤火网在线客服!

阅读全文>>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是指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照规定比例取得的返还收入。由于大家都比较关注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要缴纳增值税吗?为了大家可以对这个问题有所了解,下文是我们为大家做的相关整理,感兴趣可以来看看!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要缴纳增值税吗?

个税手续费返还要交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销售服务的第六款第八项规定:

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属于经纪代理服务,因此,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包含第二款中的提供劳务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十五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征收范围,要计入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中,如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用开支和奖励办税人员的,确实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上文内容是我们对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要缴纳增值税吗?这一问题的介绍,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企业在实务操作中仍需注意相关税收政策和规定的变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加强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大家若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大家咨询创业萤火网在线客服!

阅读全文>>

公司个税必须法人注册?这是一个困扰很多创业者和企业家的问题。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国内企业的快速发展,个税政策也逐渐从个人转向了企业,给很多人带来了一定的困惑和负担。

一、个税政策变化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个税政策主要针对的是个人收入,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为纳税主体,两者是分开征收的。但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和市场的扩大,税收制度也面临着调整与完善的任务。

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所得税改为按企业和个人综合所得纳税。这一政策对于个体户、合伙企业等小微企业来说,确实增加了一定的税负。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来说,却提供了一定的减税优惠政策。

二、个税政策的调整与实施

据统计数据显示,随着个税政策的调整与实施,越来越多的个人纳税人开始转变为企业纳税人。企业注册成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公司个税的法人注册。

早在2013年,我国个税法对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公司个税的法人注册成为了许多创业者和企业家的一个选择。通过法人注册,企业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降低企业的税负。

此外,随着税务系统的升级和税收管理的加强,许多地方税务局对个体户和企业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监管。通过法人注册,企业可以更加规范地开展经营活动,避免了很多个税风险和问题。

三、公司个税必须法人注册的原因

1. 实现个税和企业税的整合: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整合是个税改革的一项重要目标。通过公司个税的法人注册,个人和企业之间可以实现税收的整合和对接,降低重复纳税的情况。

2. 减轻企业税负:像所有制性质企业(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注册成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负,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3.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企业注册成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可以更加规范地开展经营活动,避免了一些个体户常见的个税风险和问题,提升企业信誉度。

四、如何进行公司个税法人注册

想要进行公司个税法人注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公司经营合规:企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

2. 注册成立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完成企业的注册、备案等手续,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的治理体系,规范企业的内部管理,并确立合理的财务制度。

4. 纳税申报和缴税:按照税务局的要求,对企业的纳税申报和缴税进行规范操作。

五、个税法人注册的金融影响

个税法人注册对企业的金融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减免税收:企业通过个税法人注册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负。

2. 提升信用度:个税法人注册能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企业信誉度,有利于企业获得更多金融支持和融资渠道。

3. 加强财务管理:企业注册成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主体后,财务管理会更为规范,有助于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和透明。

六、总结

公司个税必须法人注册,是顺应我国个税改革的大趋势。通过法人注册,企业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税负。此外,个税法人注册还能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企业信誉度,从而获得更多金融支持和融资渠道。尽管个税法人注册对企业而言可能需要一定的投入和调整,但长远来看,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稳定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阅读全文>>

注册公司个人所得税是指在境内取得的居民个人所得和非居民个人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根据不同的收入额确定的,不同的收入额对应不同的税率。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及其适用范围。

1.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档次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分为7个档次,分别是:

1) 不超过3,000元部分,税率为3%;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部分,税率为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部分,税率为2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部分,税率为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部分,税率为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部分,税率为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2. 个人所得税的适用范围

个人所得税适用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收入:

1) 工资、薪金所得;

2) 劳务报酬所得;

3) 稿酬所得;

4) 经营所得;

5)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 资本利得;

7) 财产租赁所得;

8) 无偿取得的财产所得。

3.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个人所得税是以申报制为主,个人需要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相应的税款。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制度为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申报。

对于个体工商户和从事个体劳动者,税务机关可确定其与税务机关签订综合所得规模的备案协议,按照约定应纳税款的30%征收个人所得税。

4.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可以享受减免和优惠政策的情况,如:

1) 对于特定的收入,可以减少应纳税款;

2) 对于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的个人,可以暂缓缴纳个人所得税;

3) 对于特定行业或地区的个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注册公司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收入额的不同而定,税率档次共分为7个,适用范围广泛,申报和缴纳也需要个人自行完成。此外,个人还可以根据相关政策享受减免和优惠政策。在努力创造收入的同时,我们也需要了解和遵守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做出合理的财务规划,确保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缴纳。

阅读全文>>

在这个蓬勃发展的经济时代,随着新成立公司的日益增多,个税注册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定程序,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对于创业者来说,了解个税注册的流程和要求至关重要,这将有助于他们在公司运营初期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罚款。本文将探讨个税注册的必要性、流程和注意事项,帮助刚刚成立的公司实现正常、合法的经营。

个税注册的必要性

个税是每个工薪阶层都必须缴纳的税种,而对于新成立公司而言,个税注册更具有重要性。首先,个税注册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所有雇主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国家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其次,个税注册对于员工也是一种保障,只有个税注册的公司才能合法发放工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此外,个税注册对于公司来说也有利可图,合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将有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个税注册的流程

个税注册的流程是一个相对繁琐的程序,但是只要按照规定操作,就能够顺利完成。首先,公司需要到当地税务局办理个税登记。在办理个税登记前,公司需要准备好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然后,公司填写个税登记申请表,将相关材料一同递交给税务局。税务局工作人员将核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开具个税登记证明,公司在领取该证明后即可正式开始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

个税注册的注意事项

在个税注册的过程中,公司应该特别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公司需要了解个税的基本政策和要求,包括税率、免税额等,确保按照规定缴纳个税,并及时更新个税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其次,公司需要妥善管理个税相关的证件和文件,保证其安全性和及时性。同样重要的是,公司需要认真履行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的义务,及时、准确地向税务局缴纳个税。最后,公司还需要重视个税的合规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违规操作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总之,新成立公司个税注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程序和义务,任何公司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合法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通过个税注册,公司能够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保障员工的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创业者在公司运营初期就应该了解个税注册的必要性、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公司能够正常、合法地运营,并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阅读全文>>

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创业,并注册新的公司。然而,对于刚刚注册的新公司来说,申报个人所得税是一个重要的事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是法律规定的,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必须遵守的义务。申报个人所得税不仅是为了满足税务机关的监管要求,更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本文将探讨注册新公司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事项,以帮助企业主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税务法规。

一、个人所得税的意义与适用范围

个人所得税是指自然人在取得各种收入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的税款。个人所得税的意义在于公平分配社会财富,体现了税收的社会公平性和个人责任。个人所得税的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等。

二、新注册公司的个人所得税申报

对于新注册的公司来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是指企业主根据自己的经营收入和相关支出,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税率和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需要企业主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和税务资料,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申报表格。

三、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流程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了解税法规定:企业主首先要了解个人所得税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明确申报的依据和要求。

2. 确定申报期限:企业主需要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及时准备和提交申报资料。

3. 准备财务报表:企业主需要记录和整理自己的经营收入和相关支出的财务报表。

4. 填写申报表格:企业主需要按照税务机关提供的申报表格,准确填写所得税的相关信息。

5. 缴纳税款:企业主根据申报结果,按照规定的税率和税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注意事项

1. 合法合规:企业主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必须遵守税法规定,严格按照真实的情况填写申报表格,不得违法逃税。

2. 保留相关凭证:企业主应当保留与申报个人所得税相关的财务凭证和账务资料,以备税务机关的查验。

3. 及时缴纳税款:企业主应当按照申报结果,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避免滞纳金和罚款的产生。

4. 咨询税务专业人士:如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企业主可以咨询税务专业人士,获得准确的指导和建议。

五、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格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表格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而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

1.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收入信息:包括各种收入来源、金额和时间等。

3. 支出信息:包括各种支出类型、金额和时间等。

4. 扣除信息:包括各类可以扣除的费用和标准等。

5. 税款计算和缴纳信息:包括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税款等。

总之,对于新注册的公司来说,申报个人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事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更是保护企业权益和经济利益的需要。企业主必须按照税法规定,及时准确地申报个人所得税,并按时缴纳税款,以保证自身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新注册的公司才能够顺利发展,为社会经济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阅读全文>>

刚注册的公司个税可以0申报?这听起来像是个天方夜谭,让人难以置信。然而,这并不是一个虚构的故事,而是现实中的事实。对于许多刚注册的公司来说,个税可以真的是0申报,让企业主们喜出望外。

什么是个税?

个税,即个人所得税,是个人按照税法规定从工资、薪金等所得中缴纳的税款,适用于个人收入。按照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分为11个月的累计计算,每个月的计税起点不一样,超过起点部分按不同的税率征收。

个税对企业的影响

对于企业而言,个税是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在支付员工工资时,需要扣缴个税并上交给税务机关。因此,企业主需要了解个税的计算规则,并按照规定进行代扣代缴工作。

刚注册的公司个税怎么申报?

刚注册的公司通常没什么业务收入,或者收入非常低,此时个税可以做零申报。具体的申报流程如下:

企业先到当地税务局进行个税申报登记,领取零申报的相关表格和说明。 按照要求填写零申报表格,注意填写准确无误。 将填写完的零申报表格交给税务局,等待审核。 税务局审核通过后,企业将收到相关的税务证明文件。 企业根据证明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税款的缴纳。

通过以上步骤,刚注册的公司就可以完成个税的申报工作,并享受个税零申报的待遇。

为什么刚注册的公司可以0申报个税?

刚注册的公司之所以可以0申报个税,是因为税法对于新注册的企业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如果企业在刚注册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没有业务收入,或者收入非常低,可以申请零申报个税。这样的政策旨在为刚起步的企业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减轻初创企业的负担。

0申报个税的优势

刚注册的公司享受0申报个税政策有以下几个优势:

减轻企业负担。对于刚注册的企业来说,尤其是初创阶段,经营压力较大。个税零申报的政策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简化流程。个税零申报的流程相对简单,不需要企业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企业可以更专注于经营发展,提高效率。 提高企业信用。个税零申报是合法合规的行为,符合税法规定。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良好的信用表现,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提高市场竞争力。小心违法行为

尽管个税零申报对于刚注册的公司来说是一项优惠政策,但企业主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也需要遵守税法的规定,绝不能违反税法。

如果企业在零申报期间有业务收入或者收入超过规定额度,就不符合个税零申报的条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个税申报和缴纳工作。否则,将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和追缴税款的风险。因此,企业主需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刚注册的公司个税可以0申报,这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然而,企业主需要明确了解政策规定和申报流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只有合法合规地享受政策的优惠,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阅读全文>>

创业视频
更多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Copyright 2021 yinghuod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0017053号-1
安徽萤火点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栢悦中心2412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1-63844003举报邮箱: jubao@yinghuod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