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出资


淡水河是横跨深圳、惠州两市不到100公里长的小河,污染整治了16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被列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案。14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到深圳、惠州视察淡水河污染整治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副主任陈小川,副省长林木声参加视察。



记者获悉,淡水河治污目标已作出相关调整:到2012年深惠交界断面和龙岗河、坪山河水质氨氮要低于4mg/L,
其他
指标优于Ⅴ类;到2020年深惠交界断面和龙岗河、坪山河水质重金属指标要达到Ⅲ类,其他指标由“Ⅲ类”调整为优于Ⅳ类。



据悉,随着深惠两地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骤增,淡水河流域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急剧增加,水质不断恶化,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水体变黑发臭。



根据淡水河治理要求:2010年年底前淡水河沿河各镇必须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2012年年底前流域内的畜禽养殖场要全部转移或关闭。



据介绍,深圳惠州两市在淡水河治污上的总
投资
将超过100亿元,算下来,平均一公里一个亿。

阅读全文>>


为表忠贞签订《爱的承诺书》5年后丈夫提出离婚



案情实录:杭州人陈某,36岁,机关工作。1999年9月结识了小他6岁的姑娘王某。两年后,两人结婚。



婚后不久,小夫妻签了一份《爱的承诺书》:“我和妻子相亲相爱,永沐爱河,为顺应现代都市的爱情观念,就我们双方婚前各自的财产作如下说明和承诺,既是两人甜美爱情的物质见证,



又是公正公平的法律保障……”



承诺书的主要内容是对夫妻买房的情况作了说明:两人结婚前,以丈夫的名义买了一套
经济适用房
,共计21万元,其中,妻子支付了6.5万元,丈夫支付了6.3万元(其中3万元为
夫妻共同债务
)。此外,丈夫单位补贴8.2万元,为双方共同财产。



但好景不长,两人婚后争吵不断。2004年底,丈夫搬到单位宿舍,夫妻分居。



丈夫随后提出离婚,因财产分割问题谈不拢,协议离婚不成。今年5月,丈夫起诉到江干区法院要求离婚,理由是“为双方能从无谓的纷争和名存实亡的婚姻中得以解脱”。



昨天上午,江干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双方争论的焦点,就是房屋的归属问题。



丈夫说,这套房子是结婚前单位分给他的经济适用房,也是他个人购买的,应归他所有。妻子出资的那6.5万元,可以理解为自愿借款,他会如数归还。



但妻子不同意这个说法。妻子在法庭上亮出了当初的那份《爱的承诺书》,指着其中“单位补贴8.2万元,为双方共同财产”的条款,说:“所有的房款当中,单位补贴这部分最多,既然他自愿注明为双方共同财产,这套房子就是
夫妻共同财产
。”



妻子还说,当初买这套房子,就是为了投资。如今,这套房子价格翻了两倍多,市场价在60多万元。她出资比例比丈夫高,应享有更多份额。



鉴于双方争议较大,开庭两个多小时后,法官宣布择日判决。



■律师说法



爱情协议可视为赠与关系



浙江六和
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淦说,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前,以个人名义买的房产,如果全部由一方出资购买,应当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双方享有对半的所有权。



陈律师说,有些男人为向女方示爱,往往会主动交出财产权,比如,在婚前或婚后写下协议,把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约定为双方共有或女方独有。



从法律上说,这些个人财产,只要男方自愿承诺,又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也可视为赠与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page]

阅读全文>>


11月6日下午,陕西延长石油集团、陕西有色集团、陕鼓集团
共同出资
建设兴化大化工项目签约仪式在陕西宾馆举行。



副省长吴登昌、省国资委主任白阿莹、咸阳市市长庄长兴、兴平市领导马俊民、杜润民、薛泰峰以及西安市、陕西延长石油集团、陕西有色集团、陕鼓集团的主要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图片说明:兴平市市委书记马俊民(左一)、市长杜润民(右一)出席签约仪式



兴化集团
董事长
、兴化大化工项目总指挥王志海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兴化大化工项目总投资34亿元,年产30万吨合成氨、30万吨甲醇、30万吨纯碱、30万吨氯化铵,建设周期3年。这次三家集团共出资10亿元,组建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
有限公司
,着手进行项目实施。



副省长吴登昌在讲话中说,陕西延长石油集团、陕西有色集团、陕鼓集团共同出资建设兴化大化工项目,是我省
企业
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同对抗市场挑战的体现,此举必将给各方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他要求,各级、各职能部门要以一流的办事效率,良好的工作作风为项目建设服务,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会上,西安市、咸阳市就项目实施作了表态发言。

阅读全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甲乙丙三方签订了合作开发的《意向书》,各方又按《意向书》同意丁方加入了合作。为了进一步予以明确,现上述各方就共同出资合作开发________________地块(______号宗地)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简况



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地块,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综合用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
年限  年。由xx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的形式出让。



目前已经由甲方出面竞得了土地使用权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______市
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协议书》。为合作开发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乙方的本土优势和品牌效应,现各方同意本合作开发不再设立项目公司,而是以乙方名义联合开发经营,有关手续由各方共同协助向政府管理部门办理;



二、各方出资比例、付款方式及收益分配



受让该宗土地使用权的款项______万元(包括市政配套费、代建费),其中甲方已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______形式划入______帐户,票据号码为:______),丁方已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于年月日以 形式划入______帐户,票据号码为:______)乙方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于年月日以______形式划入甲方帐户,票据号码为:______),丙方出资金额______万元(于年月日以______形式划入甲方帐户,票据号码为:______),代建费______万元(由乙丙二方分别承担______万元)。



依据上述出资,结合各方前期对合作项目的贡献情况,各方确定对合作收益的分配比例分别为甲方____%、乙方____%、丙方_____%、丁方______%。



收益的分配原则上在合作开发结束之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三、管理形式



合作开发项目由乙方名义负责实施开发,设立开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为最高权利机构,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甲方2名,乙方、丙方和丁方各______名。



四、其他条款[page]



1.合作四方竞得的
土地使用权证
办入乙方后,各方出资的购地款由乙方逐步予以归还。



2.各方借款计息方法与归还方式:各方借款年利率均按______%计息,在开发成本中列支,计息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



3.合作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违反。



4. 未尽事项由四方协商解决,另行书面约定。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四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四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阅读全文>>


覆盖10万公顷
土地
的中国辽宁鸭绿江口滨海湿地,将在未来几年内由中外
共同出资
,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



据悉,由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WWF(世界自然基金会)和UNDP/GEF黄海大海洋生态系项目(YSLME)联合开展的“基于生态系统的鸭绿江口滨海湿地管理示范项目”,旨在突破传统的以单一物种或类群为主的管理方式,通过引入基于生态系统的管理模式,对项目区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的协调管理计划,探索滨海湿地保护的新模式、新机制。



这一项目由日本松下电器
公司
出资100万元
人民币
,辽宁省财政配套100万元,合作期限为5年。



鸭绿江口滨海湿地海岸线长93公里,有7条主要的淡水河流汇入,有大面积的潮间带滩涂、浅海和芦苇沼泽,生境类型多样,不仅是多种水生生物的产卵场和索饵场,也是重要的湿地生物栖息地,被誉为是一座永久的基因库,是黄海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支撑。近年来,鸭绿江口滨海湿地及近岸海域的开发活动不断增加,生态系统的生物物种多样性有所降低。



这一项目的实施,不仅能有效保护鸭绿江口滨海湿地的生物资源,而且对保护和改善黄海生态环境,促进黄海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阅读全文>>


公司的
注册资本
金和股东的出资额一旦确定以后,出资比例也就确定了,股东享有的股权因此确定。出资额和出资比例是一种事实状态,不能因为约定改变。



但是公司法规定股东的表决权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确定,比如出资比例50%可能只享有30%的表决权。《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
公司章程
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认为你想表达的和要达到的目的是虽然别人出资比例高,但公司控制权还要在你手里。基于此目的,可以在章程中约定,表决权不依据出资比例而定,包括谁拥有人事任免、资金动用的权力。但这要取决于其他的股东是否同意,而不是你单方的问题。



另外你可能更多的是要解决目前资金紧张问题。如果你认为公司将来的经营肯定会很好,你也可以和其他出资人在签署章程时同时,同是签订一份
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在以后的某个时间、在达到一定的条件时,其他股东将所持股权全部转让给你,当然价格要比现在的出资额高,高多少要看双方的约定。类似私募
股权投资
中投资方的退出安排。

阅读全文>>


共同出资合同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董事会决议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新公司名称、注册地及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
资本为__________元



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新公司的企业性质



新公司为
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



甲方以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为____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具体以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值为准),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金额为______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四、出资时间及违约责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亦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达新公司银行账户。



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新公司缴纳尚未出资部分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新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新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2.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长即
法定代表人
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3.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监事担任。



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会聘任。



七、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阅读全文>>


共同出资
。必要的资本是企业设立和经营的前提条件,
合伙企业
是全体
合伙人
协商一致合作建立的“共同经营”组织,为保证企业设立和经营的资本需要,合伙人首先必须共同出资,即各合伙人必须按协议规定的比例,向企业投入资本,从而形成企业设立和经营的必要
资产
。由于企业经营对资本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合伙人投入的资本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经全体合伙人认可,还可以是某合伙人的技能性劳务。

阅读全文>>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股份有限公司
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
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
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阅读全文>>


朱某与袁某原是恋人关系,两家父母因双方准备结婚,共同出资购买了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某小区的一处房产,该房屋登记产权人为袁某之父。后因朱某与袁某分手,朱某的父母将袁某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分享该房屋的产权份额。近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房屋产权纠纷作出了一审判决,虽然朱某父母购房时出资23万元,但是却没能分享到房屋的产权。经审理查明,朱某与袁某两家父母于2006年3月共同出资购买苏州工业园区某小区的一处房产,该房屋登记产权人为袁某之父。2006年8月6日,朱某与袁某之父签订出资说明书一份,说明就购买的房产,袁某之父出资21万元整,朱某父母出资23万元整,剩余部分由袁某和朱某二人共同负担。此后,朱某与袁某结束恋爱关系而分手。2007年8月19日,经他人协调,袁某之父与朱某签订声明一份,申明内容为“袁某之父两个月内共需支付朱某房款50万元整,房款付完,债务两清,从此无任何纠纷”。2007年9月11日,朱某的父母以自己曾出资23万元用于购买房产,理应享有房屋产权,故将袁某之父母诉至法院要求依据出资额确认对诉争房产享有30%的产权份额。法院审理后认为,
不动产物权
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以登记公示方式并产生公信力,经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房屋所有权
的归属应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未有反证,房屋登记名义人即为房屋所有权人。本案中,原告以房屋出资说明书主张对诉争房产享有按份共有权,但该说明书仅证明原被告双方购买房产时各自的出资额,未约定按双方出资额共享房屋产权,故该说明书并非产权划分协议。且事后,房产登记于被告袁某之父名下,房产登记上也未载明原告对诉争房产有权属份额。因而,出资说明书不足以推翻
房屋产权登记
的有效性,原告以出资说明书主张房屋共有权,不符合不
动产物权
取得的法定程序,法院难以支持,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阅读全文>>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创业萤火
Copyright 2021 yinghuodd.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0017053号-1
安徽萤火点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栢悦中心2412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1-63844003举报邮箱: jubao@yinghuod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