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诉讼

公司合同纠纷怎么进行诉讼?首先要明确好公司合同纠纷应该找哪个管辖法院起诉,然后是要注意把握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诉讼保全。  

公司合同纠纷找哪个法院起诉  

公司合同纠纷双方可以约定解决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了方便公司合同纠纷的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约定打官司的法院,但只限于在与合同有关联的地方的法院起诉,即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还要特别注意的是,这种约定法院管辖的做法只适用于合同纠纷,而不适用于其他的民事纠纷。  

公司合同纠纷起诉状提交给哪个法院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也就是在打官司确定管辖法院时常说的“原告就被告”原则。  

公司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但是,还有以下一些特殊的诉讼时效: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延付或拒付租金的或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就是1年;但如果身体伤害是因环境污染而造成的,就应该适用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中诉讼时效为3年的规定;涉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年。另外还需注意,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而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2年。但是,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但无论如何,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保全  

诉讼保全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而对一方当事人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提供担保等措施。  

根据这一制度,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发现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有可能很快灭失或被隐藏、转移,使自己申请给付的诉讼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为判决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以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当然,申请诉讼保全的一方,应有胜诉的把握,否则,如果将来败诉了,则要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诉讼保全所遭受的财产损失。  

调解及判决  

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起诉后,首先要进行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调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要认真执行,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如果法院调解不成,则要作出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对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或接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超过了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决或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当然,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在不停止判决、裁定执行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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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公司是否有被告资格



分公司是可以单独作为被告的,这是由明确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二、公司诉讼类型有哪些



1、股权确权诉讼



(1)要求确认股东资格诉讼;



(2)要求公司向其签发出资证明或股票的诉讼;



(3)股东要求公司将其记载在在股东名册的诉讼;



(4)隐名股东请求确认基股东资格诉讼;



2、股东权行使诉讼



(1)股东知情权诉讼;



(2)股东表决权诉讼



(3)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诉讼;



(4)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诉讼;



(5)股东要求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诉讼;



(6)股东或者董事、监事请求确认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



(7)股东或者监事请求撤销公司决议的诉讼;



(8)异议股东的股份收购请求权诉讼;



3、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或撤销的诉讼



(1)股东请求确认公司设立无效的诉讼;



(2)股东请求撤销公司设立的诉讼;



4、与公司解散相关的诉讼



(1)股东请求强制解散公司的诉讼;



(2)股东或债权人要求法院指令成立清算组的诉;



(3)债权人请求
公司清算
义务人承担违反清算义务的
民事责任
的诉讼;



(4)公司解散后债权人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三、以公司名义起诉个人都需要什么资料



1、起诉状



(1)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



(2)诉讼请求;



(3)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1)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3、原告提交起诉状时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4、原告提交起诉状时应当一并提交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5、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的应当一并提交委托授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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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有被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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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公司可以作为被告么



分公司如果依法设立且已经领取营业执照,则可以作为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 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



(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



(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二、公司诉讼是怎样的



公司诉讼指的是因现代公司制度下的特定主体违反有关现代公司具体法律制度规定的义务而引发的一类特殊的民事诉讼。



公司诉讼有其自身的独特内涵,并非所有涉及公司的诉讼都属于公司诉讼。尽管公司诉讼在本质上属于民事诉讼,并且适用一般民事诉讼程序,但在诉讼主体、诉讼程序和诉讼结果的归属等方面都体现出两者之间的区别。根据诉讼标的理论,可以从宏观上将公司诉讼分为三大类型:公司资本诉讼、人格否认诉讼和股权诉讼。



公司诉讼建立在现代公司相关制度基础上,没有现代公司一系列组合制度的存在,也就不会产生公司诉讼,因此,公司诉讼可以界定为: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为审理和解决因违反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权利义务而引发的公司纠纷而进行的各种活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称。



三、公司诉讼模式的概念是怎样的



从形式上看,公司诉讼模式表现为法院的审判行为和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法院的审判行为在公司诉讼中主要体现为两种:一种为法院对公司案件的审理行为,即法院对公司案件进行审理的有关活动;另一种为法院的裁判行为,即法院对公司案件中的实体问题、程序问题等待定事项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的活动。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多体现为当事人之诉,如公司、股东、债权人等的起诉、上诉、申请再审之诉,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出示
证据
、质证等行为;从内容上看,公司诉讼模式则表现为如何通过公司诉讼法律关系确定法院及当事人的诉讼法律地位,在当事人及法院间分配权利义务。由此,从法院与当事人的二维诉讼关系入手,可以将公司诉讼模式定义为:体现公司诉讼基本构造及公司诉讼中法院和公司、债权人、股东、董事会等诉讼主体之间基本法律关系之基本特征的诉讼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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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内容。在诉讼过程中就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选择诉讼法院,需要按照公司实际的诉讼进行选择。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上在线咨询平台,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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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进行
注销登记吗?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公司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因解散、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收缴营业执照、公章等,撤销其注册号,取消其法人资格的行政行为。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百八十三、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情况的,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时,应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后,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那么,在公司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还在法院诉讼期间,若公司进行注销登记,则无法保证对该案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合理的清算和处理。债权人无法及时依法参与到债权分配中,直接导致债权人的权益难以实现。此外,由于诉讼期间公司被注销登记导致其丧失独立法人资格,即无法作为合法的诉讼主体参与到诉讼中,因此将面临诉讼主体变更问题。此时,该公司的原股东将可能被追加成为案件的当事人,甚至最终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



因此,公司在诉讼过程中不宜进行注销登记,这样既不利于债权人权益的保护,也影响公司的合理清算及股东有限责任的承担。依法合理地进行公司清算,全面彻底地处理公司债权债务后再进行注销登记才是最佳的公司退出市场方式。



二、诉讼期间能否变更股东?



能,但是如果股权已经被查封,则不可变更。



无论是公司处于诉讼程序中还是股东处于诉讼程序中,股东均可转让股权,这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法定权利。但是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依法裁定限制股权转让,则不可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诉讼期间法人变更有什么影响?



一般没什么影响的,承担责任的是公司,具体来说就是公司资产赔偿,只有在公司恶意转移财产或注销的时候,才会追究股东的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变化,并不会引起公司法律(组织)形式的变化。



公司在诉讼期间,变更法人代表,只要公司存在,就不影响诉讼活动的。诉讼期间,诉讼主体是公司法人,而不是法人代表,公司在诉讼期间,变更法人代表,但只要公司存在,就不影响诉讼活动。因此,诉讼期间法人代表可以变更,但变更后要及时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若是遇到公司改名的情况,需要原告向法院提出申请变更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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