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如果想要对外销售产品是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很多人为了方便可能就会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就会开始产品的销售,那么,产品卖了再办执照可以吗?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产品卖了再办执照可以吗
不可以,在从事经营活动之前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变更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
共同委托
代理人
授权委托书
》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三、营业执照注销需要什么
1、清理、核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2、《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个体2份);
4、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5、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工商部门注销决定(《营业执照》被吊销者提供);
7、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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