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公司虽然是法人组织,享有法律意义上的独立人格,但其权利还是需要通过人来行使。我们都知道,对于一个公司而言法人代表机会享受到公司当中的所有权利,因为他们代表的就是公司人格在法律上的具体化,一言一行都可以视作公司的行动和行为,但是同时也会承担着很大的义务,那么如何强行辞去法人代表?以下由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
强行辞去法人代表
变更法定代表人流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
代理
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
7、企业
法人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8、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法定代表人的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能追究责任吗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法人代表故意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就可能受到刑法处罚。所以,要分而论之。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代表的责任。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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