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先改税再改商!

来自创业知识 内容团队
2023-06-07 16:11:29

7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3号文件,《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让我们和创业萤火一起来看看吧。

7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3号文件,《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让我们和创业萤火一起来看看吧。明确个人股东在被要求转让股权前需要完成纳税(纳税申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为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哪些属于股权转让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转让;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者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清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让行为。上述案例中,股权已经实质性转让,转让方也相应获得了报酬或被免除责任,故应均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个人取得的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和纳税时点股权转让的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股权转让的纳税时间为股权转让后的次月15日内。

以下情况如下: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签署生效;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有股东权益;

(四)国家有关部门的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至第七项行为已经完成;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有证据表明股权已经转让的其他情形。自然人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签订,股权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但对方拒绝支付款项的,即使股权转让款尚未收到,股权转让方也应当在次月15日内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个税计税方法个人转让股权时,以股权转让所得扣除原股权价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相关税费。

即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收入-原始股权价值-合理费用。股权转让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股权转让收入偏低的情形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确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益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未出售的不动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益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取得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同一股东或同一企业其他股东在相同或类似条件下的股权转让收入;

(4)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同行业或类似行业相同或类似条件下的企业;

(五)不合理无偿转让股权或股份。收入偏低会被机关调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使收入较低,也视为有正当理由,税务机关不予调整。

(一)能够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国家政策调整的重大影响,导致股权低价转让;

(二)将股权继承或转让给能够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及其赡养人或抚养人

(4)被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且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70%;

(5)股权转让双方可融资元。证明其合理性的有效证据的其他合理情形。重点稽查的行为!

1.多次频繁转让股权;

2.平价或0元股权转让;

3.自然人股权转让签订阴阳合同;

4.自然人股权转让未依法申报个税和印花税的;

5.利用经批准的合伙企业经营收入,达到减少自然人股转个税的目的;

6.股权转让前,财务提供虚假亏损报表,以达到减少自然人股转税的目的;

7.未分配利润等。依法不经纳税申报转为股本;

8.自然人股东股权中与股权转让相关的违约金属于股权转让收入但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以上是创业萤火对《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的回答。想多了解一下企业变化。请关注创业萤火,会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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